菲律賓審計委員會指出能源部有107.7億披索太陽能欠款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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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計委員會指出太陽能開發商有107.7億披索未收回債務,並稱合約處理延宕、專案違約及太陽能營運合約下的合約取消,對政府財政收入與發電容量構成風險。
- •審計委員會另指出撥付給其他政府機關的11.7億披索資金存疑,包括能源部與執行機關紀錄之間5億9,995萬披索未經調節的差異,以及1億零197萬披索已10年至40多年未清理的資金撥付。
- •由於帳單開立不規範,能源部未能向承包商收取16億披索的培訓承諾與發展援助金,另有4億9,116萬披索因服務合約終止而面臨無法收回的風險。
- •審計委員會下令能源部發出催繳函、向1,688家承包商開立帳單,並與檢察總長辦公室合作追討案件。
- •2025年再生能源表現超越政府目標,占總能源供應36%、投資成長76%,但前一年度62項審計建議中僅36項(58.06%)完全落實。

菲律賓審計委員會(Commission on Audit,CoA)是菲律賓最高審計機關,政府機關須對其審計發現採取行動。根據其2025年度審計報告,該委員會指出能源部(DoE)有來自太陽能開發商的107.7億披索未收回債務,另有11.7億披索存疑的資金撥付,以及16億披索未收取的承包商培訓費。
國家審計人員表示,合約處理延宕、專案違約,以及太陽能營運合約(Solar Energy Operating Contracts,即能源部授權民間開發商執行太陽能專案的服務合約)下的合約取消,對政府財政收入與潛在發電容量構成風險。
審計委員會建議能源部穷盡行政與法律途徑以收回未償債務,對違約承包商執行制裁,並檢討太陽能服務合約授予政策,以減少合約取消情形。
審計機關另指出撥付給其他政府機關的11.7億披索資金存疑,原因包括會計差異與長期未清理的帳戶餘額。審計人員引用能源部紀錄與執行機關紀錄之間5億9,995萬披索未經調節的差異,以及1億零197萬披索已10年至40多年未清理的資金撥付。
國家審計人員指出,由於帳單開立不規範,能源部亦未能向傳統能源與再生能源承包商收取16億披索的培訓承諾與發展援助金。該金額包括來自傳統能源承包商的11.8億披索,以及來自再生能源承包商的4億1,718萬披索。另有4億9,116萬披索因服務合約終止而面臨無法收回的風險。
審計委員會指示能源部發出催繳函,向1,688家承包商開立帳單,並與檢察總長辦公室協調追討案件——這些步驟將顯示審計發現能否轉化為政府實際收回的款項。
審計機關也對能源部目標與實際成效之間的落差表達關切,指出「目標與實際成效之間存在異常大的落差」。2025年再生能源占總能源供應的36%,高於33.2%的目標;再生能源投資成長76%,超出48.7%的目標。
儘管有上述發現,審計委員會仍對能源部2025年財務報表表達的公允性出具無保留意見,顯示審計人員認定相數字表達公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解除的剔除款項為1億9,961萬披索,待決審計費用則達1,867億披索。前一年度62項審計建議中,有36項(占58.06%)已完全落實——此數字可作為衡量能源部在審計委員會下一份年度報告中對本次發現的後續處理情況的基準。
報導:Pexcel John Bacon;來源:Business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