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CLARITY法案表決未過後,SEC與CFTC依既有職權推進加密貨幣規則制定

CLARITY法案表決未過後,SEC與CFTC依既有職權推進加密貨幣規則制定

作者: Coind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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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C主席Paul Atkins與CFTC主席Michael Selig表示,在CLARITY法案停滯後,兩機關將繼續推進先前已宣布的加密貨幣規則制定。
  • SEC提案將建立附條件的募資豁免與安全港機制,可能有助於釐清專案的投資合約何時終止。
  • CFTC正在研究加密貨幣平台能否註冊為指定合約市場,以提供槓桿或保證金交易。
  • 既有機關職權無法對傳統現貨數位商品交易所提供全面的註冊與監管。
  • SEC募資提案正處於公開意見徵詢階段,而計劃中的託管與CFTC市場結構框架尚未完整公布或採納。
CLARITY法案表決未過後,SEC與CFTC依既有職權推進加密貨幣規則制定

美國參議院未能推進CLARITY法案,並未使聯邦加密貨幣監管停擺——而是改變了其路徑。由於該法案在參議院未能過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正依其既有的法定職權推進規則制定。

表決改變的是路徑,而非法律

參議院未能推進CLARITY法案,並未擴大任何一個監管機關的權力。它只是封鎖了即時的立法途徑,使兩個機關得以繼續推進其已在既有法規下宣布的工作。

SEC主席Paul Atkins在表決後表示,該機關將「無論有無立法」都會採取行動,並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行事。CFTC主席Michael Selig則表示,該機關已準備好推進其計劃中的加密貨幣規則,根據一份涵蓋兩個監管機關回應的報導。

兩位官員均在CLARITY法案未達參議院所需的60票之前,就已提出各自的計劃。此一結果使這些機關倡議成為解決加密貨幣監管多項未決議題的主要近期聯邦途徑。

這些聲明並不會立即改變代幣的法律地位、交易所的義務,或客戶帳戶所附帶的保障。這些影響將取決於各機關發布最終採納的規則。

SEC可以改變加密貨幣專案的募資方式

SEC最明確的途徑涉及聯邦證券法所規範的活動。其提出的《加密資產監管規則》(Regulation Crypto Assets)將為某些透過加密資產募資的專案建立量身訂製的豁免,並建立一個判斷相關投資合約何時終止的程序。

根據SEC提案,新創豁免將涵蓋四年內最高500萬美元的合格發行。另一項獨立的募資豁免則允許合格專案每年募資最高7,500萬美元,但須遵守揭露及其他條件。

擬議的安全港機制針對那些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承諾建設網路、產品或服務的專案。若發行方其後完成所承諾的管理努力並符合SEC的條件,該資產可能不再被視為原始投資合約的一部分。

對發行方而言,這將使代幣證券地位的問題從事後裁決——歷史上透過執法行動與法院判決——轉為事先公布的條件,讓專案能在進入市場前依規則架構其在美國的發行。

Atkins也已要求SEC工作人員制定投資顧問與受監管基金進行加密貨幣託管的規則。該提案可能允許顧問在特定保障措施下直接持有某些資產,或使用合格的州信託公司。一項過戶代理提案則將更新代幣化證券所有權記錄的維護方式。

這些措施合計可能重塑加密貨幣專案的募資方式,以及投資公司持有區塊鏈資產的方式——但僅限於聯邦證券法適用的範圍。

CFTC最明確的途徑在於槓桿

CFTC監管期貨與掉期等商品衍生品,以及涉及保證金、槓桿或融資的某些零售商品交易。這一職權使其無需國會新授權即可監管加密貨幣交易的部分領域。

Selig已指示工作人員研究現有公司與加密貨幣交易所能否依量身訂製的CFTC規則,以指定合約市場的形式營運。指定合約市場正是既有期貨交易所所屬的註冊類別,這意味著獲得核准的加密貨幣平台將與傳統衍生品交易場所處於相同的監管層級。此類平台可提供槓桿或保證金加密貨幣交易,同時須遵守聯邦註冊、監控與客戶保障要求。

在8月20日概述該計劃的談話中,Selig也表示,該機關將與尋求鏈上金融協議合規途徑的開發者合作。

普通現貨交易則是更大的難題。以現金購買加密資產並取得交付,與交易期貨合約或開立槓桿部位並不相同。CFTC可以就涉及現貨商品市場的欺詐與操縱行為進行追訴,但這與透過註冊制度持續監管交易所不同。該機關缺乏CLARITY法案原本可提供的全面職權,無法註冊並監管傳統的現貨數位商品交易平台。

既有職權不足以構成完整框架

各機關目前可處理的範圍:

  • 證券發行與揭露要求
  • 顧問與受監管基金的託管
  • 代幣化證券與過戶代理記錄
  • 衍生品與某些槓桿加密貨幣交易

仍需國會處理的範圍:

  • 現貨數位商品交易所的全面註冊
  • SEC與CFTC職權之間的法定界線
  • 不依賴機關領導層的法定標準
  • 針對現貨平台資本與客戶資產的加密貨幣專屬規則

各機關可以協調其解釋,但無法使這種職權劃分永久化。未來的機關領導層可以修訂其規則,而企業或產業團體若認為監管機關超越其法定權力,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挑戰。

SEC與CFTC的計劃處於不同階段

《加密資產監管規則》已經提出,正在SEC的公開意見徵詢程序中。在專員就是否採納進行表決之前,其最終措辭仍可能改變。這一序列——提案、徵求意見、採納表決——是聯邦機關規則制定的標準程序,每一步均依機關自身的時間表推進,而非立法日程。

託管框架的進展較少。Atkins已指示工作人員準備該框架,但完整提案、受涵蓋機構與營運條件均尚未公布。他9月14日的談話描述的是預期方向,而非已完成的規則。

CFTC同樣已描述其希望工作人員探索的架構,但尚未公布完整的市場結構提案。重要細節仍未知,包括哪些平台可能符合資格、客戶資產將如何處理,以及具體哪些槓桿交易將納入該框架。

因此,Sigel表示該機關已準備好行動,指的是其開始或加速規則制定的能力——並不代表新要求已經生效。

四項發展將顯示這些計劃是否具有實質內容

  • **SEC託管提案:**其文本應指明哪些公司可以持有加密貨幣、是否允許自託管,以及適用哪些保障措施。
  • **最終募資規則:**公開見徵詢後的修改將顯示哪些專案實際上可使用這些豁免。
  • **CFTC市場提案:**其範圍將顯示該機關是聚焦於衍生品與槓桿交易,還是測試對其職權的更廣泛解釋。
  • **共通的監管定義:**SEC與CFTC採用相容的術語,將降低同一資產或交易受到不一致處理的風險。

僅限於明確既有職權的規則,可降低市場特定領域的不確定性。在沒有國會參與下建構全面的現貨市場監管,或許可以更早啟動,但將面臨更大的被法院推翻或在未來領導層下被撤銷的風險。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投資建議。機關提案在規則制定過程中可能變更,並可能受到司法審查。

來源:Coind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