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警阻擋菲律賓執法小組追捕涉嫌炸魚漁船
重點速覽
- •在帕加薩島附近,中國海警船隻阻擋航路後,菲律賓海岸防衛隊、海軍及海事警察人員放棄追捕一艘涉嫌炸魚的漁船。
- •對峙期間,艘中國海警船一度逼近至距菲律賓小艇約10碼,一架解放軍海軍直升機在小組上空盤旋四次。
- •涉嫌漁船不理會停船命令,逃往渚碧礁(薩莫拉礁)——南沙群島一處中國佔據的人工島前哨。
- •塔里耶拉准將稱此行動為例行執法、不針對任何國家,並表示事件將予以記錄並提交外交部處理。
- •國家海事委員會另敦促中國停止其船隻在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內的未經授權活動,並援引確認馬尼拉主權權利的2016年仲裁裁決。

菲律賓海岸防衛隊(PCG)表示,週日中國海警船隻在南海帕加薩島附近阻擋一支菲律賓跨部門小組,該小組當時正在追捕一艘涉嫌炸魚的外國漁船,基於安全考量,人員被迫放棄行動。
PCG發言人塔里耶拉(Jay Tristan Tarriela)准將表示,PCG、菲律賓海軍及菲律賓國家警察(PNP)海事大隊人員接獲舉報,前往桑迪礁2號和3號附近調查涉嫌炸魚事件,該處位於帕加薩島(國際上稱為中業島,Thitu Island)以西約三海里(5.56公里)。帕加薩島是菲律賓在卡拉延群島(馬尼拉對其南海島礁主張的稱謂,屬爭議性的南沙群島)所佔據的最大地物,其周邊礁群長期以來一直是菲律賓漁民的作業水域。炸魚是利用爆炸物震暈並殺死魚群,會炸毀珊瑚礁棲地,而珊瑚礁可能需要數十年才能恢復。
菲律賓小組於上午9時50分搭乘數艘小艇從帕加薩島出發。塔里耶拉在臉書發文中表示,數分鐘後,中國海警(CCG)5102號和21581號船隻逼近其航向,鳴笛並以無線電喊話。這些礁嶼位於PCG視為菲律賓領海的水域內——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沿海國可主張距其海岸最多12海里的領海——而該區域正是北京與馬尼拉主張重疊之處。
小組於上午10時左右追上涉嫌漁船並命令其停船,但該船據不理會指示,朝西南方向駛往薩莫拉礁(渚碧礁,Zamora/Subi Reef)——這是北京填海造地建成南沙最大人工島前哨之一的中國佔據地物。塔里耶拉表示,追捕過程中,中國海警21581號船隻尾隨並阻擋菲律賓小艇,一度逼近至距PCG高速反應艇約10碼。
上午10時13分左右,一架解放軍海軍直升機也在菲律賓小組上空盤旋四次——塔里耶拉形容此舉為「不必要的威嚇行為」。
小組於上午10時23分左右基於安全考量放棄追捕,並於上午10時48分返回帕加薩島。無人員傷亡傳出。
塔里耶拉表示,這次行動是針對破壞性捕撈的「例行執法行動」,「不針對任何國家」。他指控中國海警放任涉嫌違規者逃逸,並稱其在帕加薩島周邊的菲律賓領海內沒有執法權限。
他說:「中國海警沒有保護海洋環境。」「反而讓涉嫌違規者更容易逃脫。」
他也駁斥了有關中方人員驅離菲律賓船隻或處理了局勢的說法。他表示:「PCG將與菲律賓海軍及PNP海事大隊共同持續執行菲律賓法律,保護帕加薩島及卡拉延群島周邊的海洋資源。」這一連串交鋒顯示,群島地區的巡邏層級 encounters 可以多快從海警事務升溫為外交事務。
他補充說,事件將予以記錄,並透過現有管道提交外交部採取適當行動。此舉是否會引發正式抗議,將是觀察馬尼拉如何回應的下一個具體指標。
中國駐馬尼拉大使館未即時回覆透過Viber發出的置評請求。
另一方面,國家海事委員會週日敦促中國停止其船隻在菲律賓專屬經濟區(EEZ)內的「非法及未經授權活動」。委員會讚揚PCG對中國研究船「嘉海科7號」作出回應,該船被發現位於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內、巴丹群島伊巴雅特西北約37海里處。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專屬經濟區自沿海國海岸延伸最多200海里,沿海國對區內資源及科學活動享有主權權利。
委員會表示,這些事件凸顯政府各機關持續進行海事監控與協調的重要性,並強調保護菲律賓海事權利「不需要不必要的對抗」。委員會也敦促中國遵守其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的義務,並援引2016年仲裁裁決,該裁決確認菲律賓在其專屬經濟區內對海洋科學研究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這項由馬尼拉提出仲裁案、設於海牙的法庭作出的裁決認定,北京對南海的大範圍主張沒有法律依據;中國拒絕接受該裁決,而公約也沒有執行機制。
— Pexcel John Ba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