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14家歐洲企業列入出口管制清單,以報復歐盟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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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將14個歐洲實體列入其出口管制清單,直接報復歐盟前一天制裁14家中國企業的行為。
- •這些限制禁止中國公司向被列管的歐洲組織出口兩用貨物和技術,同時也禁止外國公司向其提供源自中國的兩用品。
- •歐盟的第21輪制裁方案針對了來自中國、印度和土耳其等第三國的實體,據信這些實體正在協助向俄羅斯供應兩用品。
- •受影響的歐洲公司包括捷克汽車製造商Tatra Trucks、義大利電機製造商Lafert SpA、德國製造商Sindlhauser Materials GmbH以及法國無人機製造商Cavok UAS。
- •這一輪報復性交鋒進一步複雜化了中歐貿易關係,而雙方關係本已因電動車關稅、市場准入和供應鏈依賴等持續爭議而處於緊張狀態。

中國週五宣布將14個歐洲實體列入其出口管制清單,這是對歐盟前一天決定懲罰14家中國企業的直接報復,該決定是歐盟針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戰爭的最新一輪制裁方案的一部分。
中國商務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根據這些措施,中國公司被禁止向這14個被列管的歐洲組織出口所謂的「兩用品」——即可用於民用和軍事目的的貨物和技術。此外,外國公司也被禁止向這14個實體提供源自中國的兩用品。
受影響的歐洲公司包括捷克汽車製造商Tatra Trucks、義大利電機製造商Lafert SpA、德國製造商Sindlhauser Materials GmbH以及法國無人機製造商Cavok UAS。
中國商務部發言人表示,採取這些措施是為了回應歐盟週四將14家中國大陸和香港企業列入其針對俄羅斯的最新制裁名單。該發言人表示,這些行動旨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並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以回應歐盟的惡劣行徑」。
歐盟週四通過的第21輪制裁方案瞄準了銀行、加密貨幣公司和軍事裝備製造商等領域。該方案還包括了來自第三國——即中國、印度和土耳其——的實體,據信這些實體正向俄羅斯提供兩用貨物和技術。
於2020年12月生效的《中國出口管制法》,為北京在國家安全基礎上限制兩用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提供了法律框架。該法授權商務部維護和更新管制物品清單,並可指定特定的外國實體為受限制的接受者。近年來,北京越來越多地利用這一架構及相關工具,對半導體和國防供應鏈至關重要的鎵、鍺和石墨等礦產實施了出口限制。
自莫斯科於2022年2月對烏克蘭發動全面入侵以來,歐盟已逐步擴大其對俄羅斯的制裁機制。每一輪後續方案都擴大了針對實體的範圍,越來越將重點放在被指控協助受限貨物流入俄羅斯的第三國公司上。就北京而言,其一直反對未經聯合國安理會批准的單邊制裁,並批評西方針對俄羅斯的措施,將其視為域外管轄權的濫用。
這一輪交鋒標誌著中國與歐盟之間貿易摩擦的升級,而雙方目前已在應對電動車關稅、市場准入和供應鏈依賴等爭議,這為雙方這兩個主要貿易夥伴的關係增加了另一層複雜性。
本報導最初發布於 Fortu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