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宏觀經濟兒童權利組織反對全面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媒體

兒童權利組織反對全面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媒體

作者: Bworld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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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兒童權利網絡表示,全面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媒體是一種限制,而非解決網路安全問題的真正方案。
  • 參議院第2424號法案《兒童網路安全與保護法案》將要求社群媒體公司實施年齡保證系統,封鎖16歲及以下的使用者。
  • 年齡保證系統是檢視使用者的線上行為,而非透過有效身分證件或文件驗證身分。
  • 該法案發起人參議員Robinhood Padilla表示,此提案借鑑了包括澳洲在內20個國家的類似社群媒體限制。
  • 網路安全專員的報告發現,澳洲禁令生效三個月後,仍有超過81%的10至15歲兒童使用社群媒體。
兒童權利組織反對全面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媒體

兒童權利網絡(CRN)週二表示,全面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媒體是一種限制,而非真正的解決方案。目前立法者正推動對線上平台實施年齡限制。

「兒童與成人一樣擁有數位權利——政府必須將兒童的最佳利益作為影響這些權利的每一項決策的核心,」該組織在聲明中表示。

「因此,保護網路上的兒童不能只是讓他們遠離網路,」該組織補充道。「這也必須意味著讓他們有能力在其中安全地成長茁壯。」

CRN是菲律賓一個由關注兒童權利的組織與倡議者組成的聯盟。該組織主張,國家有責任提供一個不僅安全,而且對兒童來說易於使用、具包容性並能賦能的數位環境,這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UNCRC)第25號一般性意見所載明的內容,而菲律賓是該公約的締約國。第25號一般性意見就兒童權利如何適用於數位世界提供了指引。

「這正是成人推動社群媒體禁令時所缺失的,」該組織表示。「我們正在遺忘我們本應保護的對象,以及我們作為UNCRC締約國承諾維護的數位治理基本原則。」

該組織的反對聲明,是在上週《兒童網路安全與保護法案》(即參議院第2424號法案)被送交參議院審議之後發表的。根據該法案,社群媒體公司將被要求實施年齡保證系統,以防止16歲及以下的使用者存取其平台。年齡保證系統是透過檢視使用者的線上行為來判斷年齡,而非透過提交有效身分證件或其他文件來驗證身分。

該法案的作者與發起人之一、參議員Robinhood C. Padilla表示,此提案借鑑了包括澳洲在內20個國家對社群媒體使用的類似限制。

「我們理解尋求社群媒體禁令的立法者立意良善。但禁止兒童使用社群媒體並不能保護他們免於不安全的環境,」CRN表示。「讓環境更安全才能真正保護他們。」

澳洲是第一個在全國範圍內限制16歲及以下人口使用社群媒體平台的國家。然而,該國獨立政府監管機構「網路安全專員」(eSafety Commissioner)的一份報告顯示,禁令生效三個月後,仍有超過81%的10至15歲澳洲兒童使用社群媒體。約58%的兒童仍每天使用這些平台,僅比禁令實施前下降2%。此後,澳洲的經驗成為其他地方辯論的參考依據,討論基於年齡的禁令是否真能減少兒童接觸網路危害。

「這意味著我們的人類經驗……無法被簡單地遏制,」CRN表示。「我們無法抹去兒童成長於其中的數位環境。」

「以『保護』之名剝奪他們的存取權、參與權和權利之外,我們可以做得更好,」該組織補充道。

隨著該法案已送交參議院,參議院的審議將決定所提的年齡保證要求是以目前的形式推進,還是會因CRN等組織的反對而進行修訂。

— Almira Louise S. Martine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