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穩定幣規則草案:贖回費上限1%並禁止收益
重點速覽
- •加拿大規則草案要求穩定幣由一比一儲備支撐,儲備限於現金、三個月內到期的政府債務,以及僅持有上述資產的貨幣市場基金,並由加拿大託管機構以受破產保護的帳戶持有。
- •持有人必須能在三個工作日內贖回任意數量的代幣,贖回費用上限為1%。
- •草案禁止發行商向持有人支付利息,包括透過第三方間接支付,但允許與使用代幣掛鉤、而非被動持有的獎勵。
- •加拿大央行將負責登記並監管發行商,嚴重違規罰款最高100萬加元,極嚴重違規(如儲備不足或未足額贖回)罰款最高1,000萬加元。
- •公眾意見徵集至約12月23日,政府預定最終規則於2027年秋季生效,且該框架與2025年7月簽署的美國GENIUS法案同樣禁止支付收益。

加拿大已發布針對穩定幣發行公司的法規草案,對支撐代幣的儲備、持有人贖回的條件以及發行商可收取的費用設定嚴格限制。該草案於10月24日刊登於政府官方公報《加拿大公報》,並保留禁止向持有人支付利息(俗稱收益)的規定。渥太華已展開為期60天的意見徵集期,之後規則才會定案。
草案同時說明加拿大央行將如何監督合規、發行商可能面臨的罰則,以及該制度預定於2027年秋季生效的時間表。
穩定幣是為維持穩定價值而設計的加密代幣,最常見的錨定價值為一美元。
一比一儲備與三日贖回
根據草案框架,每種穩定幣都須由儲備一比一 support。合格儲備資產限於現金、三個月內到期的政府債務,以及僅持有上述資產的貨幣市場基金。儲備必須由加拿大託管機構以獨立帳戶持有,若發行商破產,債權人不得動用該筆資金。
持有人將可在三個工作日內贖回任意數量的代幣,贖回費用上限為1%。
收益禁令但允許使用型獎勵
發行商不得僅因持有人持有代幣而支付利息,也不得透過第三方發放利息,包括分享發行商自身的收入。與使用代幣掛鉤、而非被動持有的獎勵仍可獲准。只要儲備維持不低於流通中的代幣數量,發行商可保留儲備所產生的收益。
政府公告指出:「這些禁令旨在將穩定幣與直接與銀行存款或其他計息金融產品競爭的金融產品區分開來。」
草案也限制發行商描述產品的方式。穩定幣不得以銀行存款的形式行銷,發行商亦不得聲稱代幣受存款保險或政府擔保保障。
客訴處理標準同樣納入這套規範。客戶投訴須在七天內予以確認,並在30天內解決。
加拿大央行監管與罰則
該草案所依據的《穩定幣法》於2026年3月26日成為法律,此前渥太華已在11月預算中公布相關計畫。在該制度下,加拿大央行(即該國中央銀行)將負責登記並監管穩定幣發行商。
嚴重違規的罰款可達100萬加元。極嚴重違規——例如未持有足夠儲備或未足額贖回代幣——罰款最高可達1,000萬加元。
公告預估將有五家發行商納入規範,另有約30家支付公司,包括在錢包中代客保管代幣的加密平台,也將納入加拿大央行的監管範圍。
與美國穩定幣制度的比較
加拿大框架與美國法律有一項共同的核心特徵。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2025年7月18日簽署美國聯邦穩定幣法律《GENIUS法案》,該法同樣禁止穩定幣發行商向持有人支付利息。
美國法律通過後,華盛頓的辯論焦點轉向加密平台能否向用戶提供收益。銀行業反對此做法,警告存款可能流向加密貨幣。這項爭議也是《Clarity法案》在參議院闖關失敗的原因之一。銀行團體表示,該法案未能堵住他們所稱的漏洞,即允許Coinbase等平台對客戶帳戶中持有的USDC(一種主要美元穩定幣)提供收益。
意見徵集期與時間表
渥太華接受公眾意見至約12月23日。在該期間收到的意見將作為最終文本的參考。政府表示,最終規則預定於2027年秋季生效。
來源:Blockono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