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ance 自11月1日起要求巴西用戶申報國際加密貨幣轉帳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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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1月1日起,Binance 將依巴西央行第 BCB 521/2025 號決議,要求巴西客戶在國際加密貨幣入金與提款時申報交易目的並識別交易對手。
- •金額在 50,000 美元或以下的轉帳適用 10 項簡化用途代碼,超過該金額的交易須從完整的 96 項分類中選擇,且無通用「其他」選項。
- •在完成必要問卷之前,國際提款無法提交;若未提供所需細節,入金可能維持待處理狀態或被退回。
- •當交易對手並非在巴西外匯市場獲得授權的機構時,國際虛擬資產轉帳每筆適用 100,000 美元的上限。
- •11月1日的要求與巴西加密貨幣《旅行規則》相互獨立,後者預定於2027年適用於境內轉帳、2028年適用於國際轉帳。

Binance 自11月1日起要求巴西用戶申報國際加密貨幣轉帳用途
Binance 宣布,自11月1日起將對涉及巴西用戶的跨境加密貨幣轉帳實施新的審核措施,要求客戶在部分入金與提款獲得處理之前,申報交易目的並識別交易對手。
該交易所表示,相關措施依據巴西央行第 BCB 521/2025 號決議制定,該決議將國際虛擬資產轉帳納入巴西外匯監管框架,並為加密貨幣服務供應商創設新的申報義務。
相關要求涵蓋在巴西使用 Binance 的個人與公司,凡加密貨幣於巴西居民與非居民之間轉移時均適用。依規定,將資產轉入用戶本人在海外交易所的帳戶也視為國際轉帳。兩名巴西居民之間的轉帳則不受影響。
用戶必須說明加密貨幣移往國外的原因
自11月1日起,透過 Binance 進行國際加密貨幣轉帳的巴西用戶,須提供交易目的,並識別發送或接收資產的交易對手類型。
Binance 表示,用戶可能需要提供最多三項資訊。第一項為轉帳目的。第二項為識別交易對手身分,例如個人、公司、銀行、交易所、投資基金、非營利組織或其他類別。公司帳戶還須說明對方公司是否屬於同一經濟集團。
用途代碼來自巴西央行制定的分類。示例包括個人自有帳戶之間的轉帳、貨物付款、IT 服務、商業服務、捐贈及國際旅行等。Binance 表示,所選類別必須符合交易的實際原因,因為相關資訊會申報給監管機構。
可用類別的數量取決於交易金額。價值 50,000 美元或以下(或等值其他貨幣)的轉帳,適用 10 項用途的簡化清單;超過 50,000 美元的交易,用戶則須從完整的 96 項分類中選擇。
50,000 美元的門檻適用於每筆個別轉帳。Binance 表示,超過該金額後即無通用「其他」類別,用戶必須選擇最符合交易性質的分類。
第 521 號決議要求申報的資訊包括:交易日期、目的、加密貨幣是否流入或流出該國、客戶識別、資產類型與數量、以巴西雷亞爾價的價值、境外付款人或收款人、涉及國家以及與客戶的關係。
資訊不完整可能導致提款受阻
在完成必要的問卷之前,Binance 不允許提交國際提款申請。
對於來自國外的入金,該交易所表示,在 Binance 等待所需資訊期間,資金可能維持待處理狀態。在某些情況下,若未提供必要細節,交易可能被退回給發送方。
相關要求適用於每一筆國際入金與提款。API 用戶亦在涵蓋範圍內,Binance 要求更新端點以包含額外的監管欄位。機構與 VIP 客戶將收到單獨的技術說明。
將加密貨幣轉入本人於海外交易所帳戶的用戶,必須將自己識別為交易對手。Binance 表示,屆時用途欄位將自動填入為同一人帳戶間的轉帳,客戶只需確認該聲明。
涉及 Binance 客戶自有自託管錢包的轉帳則有不同處理方式。用戶在轉入或轉出自己的自託管錢包時無須提供用途,但必須確認錢包所有權。Binance 仍會以單獨類別向巴西央行申報該交易。
巴西另一項針對自託管、金額達 10,000 美元的申報規定已於10月1日對符合條件的轉帳生效。該框架涉及反洗錢申報,不應與 Binance 11月1日起針對國際轉帳的用途代碼要求混淆。
部分國際轉帳面臨 100,000 美元上限
巴西規定對涉及未獲授權在巴西外匯市場營運之外國交易對手的轉帳,另設有一項條件。
根據經第 521 號決議修訂的第 BCB 277 號決議,當交易對手並非在巴西外匯市場獲得授權的機構時,國際虛擬資產付款或轉帳每筆以 100,000 美元等值為限。
該上限並非對所有國際加密貨幣轉帳一律適用的 100,000 美元總上限,其適用取決於交易另一端機構或實體的身分狀態。
Binance 表示,可供轉帳的海外交易所將在依央行要求完成評估後,顯示於下拉選單中。未列入清單的平台可提交客服審核,但 Binance 表示,是否納入仍須經內部分析決定。
央行規定,與境外加密貨幣服務公司往來的巴西虛擬資產供應商,須確認該海外公司是否受到有效的審慎監理與行為監管。當外國司法管轄區未實施此類要求時,巴西供應商須在與該公司往來前完成自身的風險評估並留存文件。
新的轉帳程序屬於巴西不斷擴大的加密貨幣公司監管框架的一部分。該國針對加密貨幣公司的新資本與牌照規則,要求供應商符合治理、風險管理與審慎監理標準,監管方式也逐漸向證券商與金融機構所適用的框架靠攏。
11月1日的規定與《旅行規則》相互獨立
Binance 強調,11月的轉帳問卷並非巴西的加密貨幣《旅行規則》(Travel Rule)。
交易所表示,《旅行規則》的要求將遵循另一套分階段時程,境內轉帳預定於2027年實施,國際轉帳則為2028年。Binance 表示,屆時將另行發布公告說明相關要求。
第 521 號決議處理的是特定虛擬資產活動在巴西外匯與國際資本框架內的規範。央行將以下情況的加密貨幣轉帳定義為國際轉帳:所有權於居民與非居民之間、兩名非居民之間發生變更,或同一人跨越巴西國境發送或接收自有資產。
巴西亦另行限制加密貨幣在其受監管的電子外匯支付通道中的使用。虛擬資產不得在巴西受監管的 eFX 支付系統內進行交易結算,但該措施並不禁止透過交易所或錢包進行的一般加密貨幣轉帳。
Binance 表示,透過新國際轉帳問卷收集的資訊,將以月度監管報告形式提交巴西央行。該交易所並未表示11月1日的變更會停止一般交易或巴西居民之間的境內加密貨幣轉帳。
該公司表示,關於「營運轉移至巴西」的更多細節將於近日提供。其10月2日的公告未就該程序提供額外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