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準會、FDIC、OCC 與 NCUA 就第三方風險管理準則草案徵求公眾意見
重點速覽
- •四個聯邦銀行監理機構於 2026 年 9 月 11 日共同就管理金融機構第三方關係風險的準則草案啟動公眾意見徵集期。
- •該草案採原則性且不具約束力的方式,定案後將撤銷並取代現行的第三方風險管理準則。
- •利害關係人自準則於聯邦公報刊登起有 60 天時間提交意見。
- •在另一項行動中,各機構發布聲明,說明在涉及社區銀行核心服務提供商的監理與執法決定中將考量的因素。
- •聯準會理事會亦就專門為聯準會監管社區銀行設計的配套第三方風險管理指南徵求意見。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聯準會理事會、全國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與貨幣監理署(OCC)於 2026 年 9 月 11 日聯合就一項準則草案徵求公眾意見,該草案旨在協助金融機構管理與第三方關係相關的風險。該聯合聲明由聯準會系統理事會於美東夏令時間上午 10 時發布。
各機構表示,該準則草案反映了其監理經驗,以及審查金融機構第三方風險管理實務所汲取的教訓。草案旨在協助銀行與信用合作社更好地將其第三方風險管理做法與個別第三方關係所呈現的風險相配合並加以調整。銀行業的第三方關係通常涵蓋機構賴以處理非自營業務的供應商、服務提供商及其他外部公司,這意味著機構會面臨源自其自身營運之外的風險。
各機構表示,該草案採取原則性的方式,且與所有監理準則一樣,不具約束力。定案後,聯邦銀行監理機關計劃撤銷現行的第三方風險管理準則,並以定案版本取代,以促進銀行業的一致性與審慎創新。
準則草案的意見須於聯邦公報刊登後 60 天內提交。此意徵集期讓銀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得以在各機構邁向最終版本之前表達意見;各機構已表示最終版本將取代現行準則。
有關核心服務提供商的聲明
在同日宣布的另一項行動中,各機構發布一份聲明,處理社區銀行與核心服務提供商的往來事宜。該聲明討論各機構在就這些核心提供商作出監理與執法決定時將考量的若干因素。核心服務提供商提供社區銀行基本銀行業務所仰賴的系統與服務。
社區銀行配套指南
同樣於 9 月 11 日,聯準會理事會另行就一項專門針對聯準會監管社區銀行的第三方風險管理指南草案徵求意見。該指南旨在作為準則草案的配套文件。
相關文件
- 新聞稿來源:各機構就第三方風險管理準則草案徵求意見,並就社區銀行與核心服務提供商往來發布聲明
- 聯邦公報公告,第三方風險管理準則草案:HTML | PDF
- 聯邦公報公告,傳統社區銀行組織第三方風險管理指南草案:HTML | PDF
- 社區銀行與核心服務提供商往來之聯合聲明(PDF)
- 理事會備忘錄(PDF)
- 理事 Barr 的聲明
- 理事 Cook 的聲明
- 理事會表決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