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确认虚拟资产税将于2027年1月开始征收
要点速览
- •韩国将于2027年1月1日开始对虚拟资产收益征税,此前原定于2022年的起征时间已三次延期。
- •加密利润将被归类为其他收入,在250万韩元年度扣除后适用22%的有效税率,并与普通收入分开征税。
- •现行框架不允许亏损结转,议员金相勋对此提出担忧,政府可能在启动后重新审视这一安排。
- •国内交易所预计将为税务申报提供交易数据,而使用多个平台或海外平台的投资者将面临额外的记录保存和申报负担。
- •政府目前并未立即考虑将加密利润重新归类为资本利得,因为此类改变需要对整个资本市场税制进行更广泛的审查。

韩国是全球按交易量计算最活跃的加密货币交易市场之一,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秋庆镐确认,韩国将于2027年1月1日开始对虚拟资产收益征税。此次启动是在原定2022年1月1日实施日期基础上三次延期之后推进的,国会每次都以报告和行政基础设施不足为由推迟执行。
该政策将影响本地投资者、国内交易所以及使用海外交易平台的纳税人。秋庆镐表示,政府预计时间表将保持不变,不过官员在审视制度运行及其影响后,可能会调整部分内容。
《所得税法》下的税制框架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虚拟资产利润被归类为“其他收入”,而非标准资本利得。每位纳税人每年可享有250万韩元(约合1,800美元)的基本扣除额。超过该门槛的收益将适用20%的国家税率,地方税则会将有效税率提高至约22%。
应税收益将通过从处置所得中扣除符合条件的取得成本来计算。政府将采用分开征税,而不是将加密收益与工资收入或经营收入合并,这意味着虚拟资产收益不会计入纳税人的普通收入计算。
亏损结转规则可能面临审查
国民力量党议员金相勋对拟议框架中缺乏亏损结转扣除提出担忧。在该规则下,投资者不能用此前的加密亏损来抵减未来年度的应税收益。金相勋警告称,这种做法可能削弱国内投资需求,并推动资金流向海外市场。
秋庆镐回应称,政府预计税收将按计划推进,但也承认在制度启动后,官员可能会审查亏损处理方式。如果这些规则给纳税人带来实际困难,或扭曲本地市场活动,财政部可能考虑调整。
秋庆镐将这一框架与股票投资的处理方式作了比较。他表示,按照现行做法,股票亏损也不享受结转待遇。不过,“其他收入”类别可以提供某些税收优惠,政府可能会在实施后研究虚拟资产是否需要类似调整。
投资者的记录保存义务
国内交易所预计将在为年度纳税申报提供交易数据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投资者可能需要保留完整记录,涵盖买入、卖出、费用、存款、取款和转账,因为准确的成本信息将决定应税利润的金额。
使用多个平台的投资者可能面临较为复杂的申报流程,需要整合来自不同交易所和钱包的交易历史。由于各平台记录的价格、日期或费用可能不同,账户间转账也会进一步增加成本计算的复杂性。
海外交易会带来额外的申报义务。对于投资者在境外平台买入或卖出的资产,本地交易所可能无法保留历史记录,因此纳税人可能需要自行收集海外平台的报表,并在申报前独立计算收益。
资本利得分类目前不在即时考虑范围内
秋庆镐还回应了将虚拟资产利润按资本利得征税的呼声,一些海外市场也是如此。他表示,政府不能仅通过审查数字资产本身来作出这一改变,官员需要审视更广泛的资本市场及其税制结构。这样的审查可能涵盖股票、基金、衍生品和数字资产,并建立更一致的框架,但财政部尚未公布相关工作的时间表。
韩国加密收益22%的有效税率低于日本最高杂项收入税率,后者对加密利润最高可达55%;而美国则对数字资产适用资本利得税率。这些不同做法影响了加密活动在该地区的分布。
目前,政府计划沿用立法者已写入法律的分开“其他收入”制度。2027年的启动将检验交易所、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是否能够应对申报要求。后续任何修订都可能聚焦于亏损处理、记录保存以及加密收入分类。尽管投资者现在已有明确的起始日期,但最终结构在执法开始后仍可能继续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