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预算部门提前机构申请追加资金拨付期限至11月3日
要点速览
- •预算与管理部将各机构申请追加资金拨付及预算授权的截止日期提前至11月3日,比原定11月16日的截止日期提前13天。
- •新截止日期后收到的追加承担权限与拨案权限申请将顺延至2027财年审议。
- •修订后的时间安排通过10月21日发布的第2026-13号通函公布,旨在12月31日财年结束前最大化预算使用效率。
- •DBM报告称,截至10月15日,2026财年支出总额计划已有97.1%获拨,未拨付部分不足3%。
- •强制性或紧急用途的申请不受截止日期限制,包括政府退休及人寿保险保费缴款、下放人员的末期假期福利、用于记录贷款拨付的非现金使用权限,以及需要立即应对的特殊情况,但以资金可用为前提。

马尼拉 — 菲律宾预算与管理部(DBM)已将政府机构申请追加资金拨付及相关预算授权的截止日期从11月16日提前至11月3日,理由是需要在12月31日财年结束前最大化预算使用效率。
DBM在10月21日发布的第2026-13号通函中表示:"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追加承担权限与拨案权限申请将顺延至2027财年(FY 2027)审议。"
据DBM称,修订后的截止日期"旨在对预算申请进行及时评估和优先排序,考虑到截至10月15日,2026财年支出总额计划已有97.1%获拨付。"该数字意味着截至当日,全年支出计划中不足3%尚未拨付,而将截止日期提前13天,使预算部门获得约两周的额外时间来评估和排定收到的申请,此后各机构将无法在本财年内获得追加授权。
DBM是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预算的菲律宾政府机构,其发布通函以指导各机构在年度《总拨款法》下的资金拨付事宜。承担权限允许各机构为项目和服务作出法律承诺,而拨案权限则管辖为履行这些承诺而进行的资金拨付。由于这些权限决定了承诺何时可以合法作出和支付,顺延至2027财年意味着受影响的申请将进入下一个预算周期,而非当前周期。
不过,DBM澄清,强制性或紧急用途的申请不受规定截止日期限制,但以资金可用为前提。这些包括追加人事服务需求,如政府分担的退休及人寿保险保费缴款,以及职能已下放至地方政府的国家政府人员的末期假期福利。
豁免项目还包括用于记录贷款拨付的非现金使用权限的签发申请,以及因需要政府立即应对的特殊或当前情况而产生的申请。这些豁免为11月3日之后的时间敏感需求保留了通道,而其他逾期提交的追加资金申请将在2027财年下审议。
— Justine Irish D. Tab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