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参议院通过放宽老旧公寓重建法案
要点速览
- •菲律宾参议院批准了两院会议委员会报告,整合了第2420号参议院法案和第2286号众议院法案,旨在鼓励老旧公寓项目的重建。
- •根据协调后的法案,楼龄30至50年的公寓重建需获得三分之二业主批准,而楼龄超过50年的项目仅需简单多数。
- •楼面面积偏差规则由五档简化为三档,并根据单位面积设定1%至3%的更严格限制。
- •最终版本提供两种清算选项:出售整个公寓项目,或向股东宣派清算股息。
- •获批完成后,法案将送交总统,其批准或否决是该法案生效前的最后一步。

菲律宾参议院于周四批准了一项法案,旨在通过提供重建激励,保护公寓单位业主、住户及公众免受老旧公寓大楼带来的危险。
此次批准之前,两院会议委员会报告——即立法程序中由两院谈判代表协调不同版本的阶段——整合了参议院分别通过的第2420号参议院法案与众议院分别通过的第2286号众议院法案。发起该报告的参议员弗朗西斯·G·埃斯库德罗表示,该法案合理化了单位业主在老旧公寓项目重建中行使权利所需满足的表决要求。
据埃斯库德罗先生介绍,根据协调后的法案,楼龄30至50年的公寓需获得三分之二业主的批准,而楼龄超过50年的项目仅需简单多数表决即可。这一基于楼龄的分级正是该法案重建激励机制的体现:项目越老,推进重建所需的业主同意比例就越低。
这位参议员表示,该法案还协调了两个版本在调整后楼面面积和清算选项方面的分歧。楼面面积偏差此前分为五档,现简化为三档,并根据单位面积大小设定了1%至3%的更严格限制。
埃斯库德罗先生补充说,最终版本提供了两种清算选项:出售整个公寓项目,或向股东宣派清算股息。
菲律宾的公寓项目目前主要受《公寓法》(即第4726号共和国法案)管辖,该法于1966年颁布,比该法案拟重建的老旧项目早了数十年。根据菲律宾立法程序,已获批立的法案将被登记并送交总统签署成为法律或予以否决。随着获批完成,总统的决定是该法案生效前的最后一步。
本报道最初由BusinessWorld Online发布,记者为Francessca S. Abalos(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