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CSA重新审视新进入承运人在获得经营许可前是否应先接受测试
要点速览
- •FMCSA 计划在 2026 年 11 月推进关于 New Entrant Safety Assurance Process 的补充拟议规则事先通知。
- •该规则制定将审视新承运人在获得 New Entrant authority 之前,是否应先证明自己了解安全要求。
- •现行新进入者制度依赖入门时的自我认证,以及运营后 18 个月内的安全审计。
- •这一争议自 1999 年国会要求 FMCSA 确保新承运人在运营前理解安全规则以来,一直持续至今。
- •FMCSA 表示,无法进一步说明即将发布的通知是否也会涉及经纪人的能力测试。

如今,一个人要成为联邦授权的机动车承运人,大致流程如下。
你先申请一个 USDOT 编号。作为申请的一部分,你需要在 MCS-150 表格上声明自己了解适用的联邦机动车承运人安全法规,并在适用时了解危险品法规。你勾选方框,获得新进入者授权,然后开始运输货物。随后,在运营的前 18 个月内的某个时间点,FMCSA 会开展一次安全审计,查看你实际做得如何。
请再读一遍这个顺序,因为顺序本身就是整个问题所在。你通过签表格来确认自己知道规则;你驾驶一辆 80,000 磅的车辆在公共公路上运营;而真正判断你是否理解自己在做什么的检查,却发生在你已经在路上运营之后。
长期以来,卡车运输业内外的很多人都认为这本末倒置:核实新承运人的安全知识应当发生在授予经营许可之前,而不是之后。FMCSA 现在正重新审视这一问题,而那项已沉睡 15 年以上、原本要处理该问题的规则制定,也有了新的目标日期。
这项规则制定究竟是什么
这项行动的正式名称为 New Entrant Safety Assurance Process rule-making,监管编号为 2126-AB17。根据联邦监管议程,FMCSA 计划在 2026 年 11 月发布一份补充拟议规则事先通知(supplemental advance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这是自 2009 年以来一直停滞流程中的下一步程序。
该机构对目的的表述很直接。该规则制定“将考虑如何在授予 New Entrant authority 之前,确保新的申请承运人了解适用的安全要求”。正是“之前”这一个词,让这件事可能具有重要意义。该机构表示,正在考虑是否将能力考试纳入修订后的流程,同时也会考虑其他方案。
直白地说:FMCSA 正在询问,新承运人在被允许运营之前,是否应当先通过一项测试,证明自己理解联邦安全规则,而不是仅仅在表格上作出此类声明。
这为何成了一个持续 17 年的问题
这个想法并不新,历史也解释了为什么许多人会对现行制度感到沮丧。
当国会通过 1999 年的 Motor Carrier Safety Improvement Act 创建 FMCSA 时,它要求该机构为新承运人设定最低要求,以确保其在运营前理解安全规则。新进入者计划的首个版本于 2003 年生效。它建立了 18 个月审计结构,但并未测试申请人,而是要求他们在 MCS-150A 表格上自行证明自己了解安全和危化品法规。
FMCSA 在 2008 年 12 月通过最终规则强化了该计划,提高了通过新进入者安全审计的标准,并加强了在违规出现时触发加速行动的监测机制。但那项 2008 年规则也取消了申请人在运营前就联邦安全标准具备知识的自我证明要求,而且并未用能力考试加以替代。
这正是引发本案核心请愿的原因。2009 年 1 月,Advocates for Highway and Auto Safety 提交复议请愿,称 FMCSA 的规则未能建立 1999 年法律所设想的能力考试,即一项“用以判断新进入者机动车承运人是否具备遵守适用联邦机动车承运人安全要求并因此安全运营的知识和能力”的测试。
FMCSA 随后于 2009 年 8 月发布拟议规则事先通知,征询业界意见,看是否应要求新的申请人通过安全考试。然后,从实际效果上看,这件事就停下了。该提案未再推进。目标日期一再推迟,先是 2023 年,再到 2024 年,然后是 2026 年 5 月,如今又变成 2026 年 11 月。当前议程条目再次表明,该机构打算继续推进。
这在道路上意味着什么
对行业外的人来说,直到把它放到具体场景里,这里的风险都可能显得抽象。因此可以设想几种当前顺序可能导致的情况,而这些情况在现行流程下都是合法的。
某人决定开一家卡车公司。他开过卡车,但从未把卡车当作企业来经营,也从未负责过联邦合规计划。他申请经营许可,勾选声明自己了解安全法规的方框,并获得批准。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联邦规则要求他从运营第一天起就建立药物和酒精测试计划,并进行随机测试。因为没人测试过他是否知道这一要求,他在没有该计划的情况下运营了四个月。在这四个月里,他的司机完全没有接受任何测试。这并不是假设性的漏洞。缺少药物和酒精测试计划经营,是会导致新进入者在安全审计中直接不合格的违规之一,这说明该机构对此看得很重;然而在现行顺序下,承运人却可能在审计发生前就连续数月处于这种状态。
再看另一个情形。新承运人并不真正理解工时规则,因而无法制定合规排班,因为这些规则的知识从未被核实,只是被自我声明。于是他们派一名司机去执行一趟在可用工时内无法合法完成的运输。司机刚进入该运营体系,又想要这份工作,于是疲劳驾驶以完成送达。疲劳是严重卡车事故中的已知因素。导致这名司机疲劳上路的知识缺口在第一天就已存在,但该流程并不会在运营初期发现它,除非事故先把问题暴露出来。
再看司机资格档案。联邦规则要求承运人核实司机持有有效的商业驾照、已通过体检认证且没有被取消资格,并保留证明文件。不了解这些要求的新承运人,可能在没有确认任何事项的情况下就让司机上路。让没有有效 CDL 的司机,或被取消资格的司机驾驶,是新进入者审计中的另一项直接不合格项目。再次强调,危险是真实且即时的;再次强调,现行流程却是在承运人已经运营之后才去检查这些问题。
这些情形都不需要恶意行为者。它们描述的是一个出于好意但并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的人,在学习过程中驾驶重型车辆穿行于混合交通中。这正是“先前后后”问题所针对的具体风险,也正因如此,安全倡导者才让这一议题持续了 17 年。
为什么说现行流程本末倒置
认为当前顺序本末倒置的论点很直接,也值得完整说明,因为它正是这项规则制定存在的核心原因。
从统计上看,承运人的前 18 个月属于最危险阶段之一。运营者对合规、对安全法规都还很陌生,往往连经营一家公司也是第一次,同时还要在实时学习规则的情况下负责设备,且常常还要负责司机。原本应当发现问题的安全审计发生在这一窗口之中或之后,这意味着“边做边学”是在真实的公共道路上发生的,并且会产生真实后果,而在此之前,机构并未真正核实承运人是否知道自己必须知道的内容。
批评现行模式的人指出,以前的自我认证本就门槛很低,而后来连这一点都取消了。勾选“我了解这些法规”并不等于真正证明自己了解。
自 2009 年以来,欺诈因素也变得更尖锐。随着变色龙承运人、被盗用的经营许可以及短命运营实体成为真实的执法问题,前端的知识要求相当于又增加了一道筛选,而纯粹依赖纸面材料的准入流程并不具备这一点。
为什么也有人主张谨慎
反对意见确实存在,而且来自并不反对安全的人,这也是这件事长期未能解决的原因。
有人认为,这种测试无法真正体现对产生实际合规的系统的实务知识,无法确保运营中的每个人都理解自己的责任,最终也无法完成它本应完成的目标,也就是防止事故。
这种批评有一个更尖锐的版本,任何看过资质要求如何落地的人都会明白:入口处的一项测试,可能变成只是需要“过关”的一项手续,而不是真正的能力门槛;如果是这样,它只会增加障碍,却不会增加安全。
还有小企业方面的担忧,FMCSA 必须权衡这一点,而且它也专门征求了意见。新进入者绝大多数都是非常小的经营体,往往只是一个第一次拿到经营许可的个体车主运营者。附加一项考试要求,在具体设计不同的情况下,可能正好成为这些行业希望支持的小运营者的进入壁垒;这也引出成本、可及性、考试安排,以及在创业初期本就捉襟见肘的人是否会被过度负担等问题。一个设计不良的要求,可能会把守规矩的运营者挡在外面,却对那些愿意钻任何系统空子的坏分子几乎没有作用。
最强的反对意见,以及为什么它并不能终结问题
有一个反对前置流程的理由值得直接回应,因为它是怀疑者提出的最技术性也最站得住脚的论点,但它往往会过早结束讨论。
问题在于:新进入者安全审计所审查的大量内容,只有在承运人真正开始运货之后才会存在。你不可能在承运人尚未运营前,就审计其工时记录、药物和酒精测试结果、车辆维护历史、司机日志或检查与事故记录,因为这些数据此时都还不存在。审计看的是承运人实际如何行为,而这些证据按定义只能在运营中产生。因此,怀疑者得出的结论是:当前顺序并非本末倒置,而是唯一可行的顺序,因为你必须先运货,才能产生证明你是否安全运营的记录。
这个论点在其自身逻辑上是正确的,任何诚实的讨论都必须承认这一点。你确实不能对一个尚未运营的业务做绩效审计。但这并没有真正回答问题,因为它回答的是另一个问题,而不是规则制定正在提出的问题。
摆在桌面上的提案,并不是要把现有的绩效审计移到运营之前。那样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人认真提出这么做。提案是在前端增加知识或能力检查,然后让绩效审计在运营开始后继续发挥作用。这是在评估两个不同品质的两种不同事情。能力考试不会问“你是否妥善维护了车辆”,因为这个问题必须依赖运营历史才能回答。它问的是“你是否知道维护要求是什么,以及你将承担哪些义务。”这类问题,承运人在真正启动车辆之前就可以,也理应能够回答;就像司机在拿到路考车辆钥匙之前,必须先通过书面知识测试一样。
换句话说,如果流程发生变化,结果很可能不是把现有审计前移,而是把审查内容分拆到两个时间点:对法规、药物和酒精项目要求、工时规则、司机资格标准和维护义务的知识核实,将在授权之前完成,因为这些都是承运人可以提前理解的内容;而实际绩效、真实日志、真实测试结果、真实维护记录以及真实安全历史,则仍会像现在一样,在运营窗口内接受审计,因为只有那个时候证据才存在。
从这个角度看,“不运营就无法检查这些内容”并不是维持现状的理由,而是在说明哪些内容属于哪个阶段。知识应当在前,绩效应当在后。现行系统把几乎所有事情都放到了后面,这正是该规则制定正在审视的不平衡之处。
目前进展到哪一步,以及需要关注什么
必须准确区分哪些事情已经发生,哪些还没有发生,因为监管议程条目很容易被过度解读。
FMCSA 计划在 2026 年 11 月推进的是一份补充拟议规则事先通知。ANPRM 是整个流程中最早的步骤之一。它不会提出具体规则文本,也不会产生任何义务。它的作用是征求信息和意见,帮助机构决定是否以及如何继续。即便 2009 年那一版也只是 ANPRM,并且停留了 15 年以上。因此,尽管新的日期表明其意图重新启动,但新承运人的能力考试并不迫在眉睫,而且也不能认为它必然会被采纳。
该机构对范围也一直很谨慎。FMCSA 在被问及时表示,无法进一步说明这份补充通知是否会同时涉及经纪人和承运人的能力考试,这就留下了一个尚待解答的问题;考虑到经纪人尽职调查已成为当前货运欺诈讨论中的核心,这个问题很重要。
对于个体车主运营者和小型车队来说,实际影响虽然不大,但仍值得注意。如果你正计划拿到自己的经营许可,那么今天的准入流程仍然是现行模式:自我认证以及未来某个时间点的安全审计,这一点目前并未改变。如果未来真的引入能力要求,那么最有准备的运营者,将是那些真正学习安全法规的人,而不是把新进入者阶段当作“熬过去”就行的阶段;无论 FMCSA 最终怎么决定,这都应当是正确的做法。而当这份补充通知发布时,它会开启一个公众评论期;在这跨越数十年的流程中,这是个人承运人的意见真正进入记录的唯一时刻。届时肯定会有多个组织提交意见,相关案卷将发布在 regulations.gov 上。
在授予经营许可之前先测试知识,究竟是正确修正还是错误做法,这确实是一个严肃的争论,双方都有认真的人支持。但其背后的一个基本事实是:现行流程是先授予许可,再检查能力,这只是对今天系统如何运作的准确描述。FMCSA 终于开始重新审视,这个顺序是否仍然合理。
为什么这很重要
如今,一家新的卡车公司获得联邦运营许可,主要靠的是勾选一个“我了解安全规则”的方框,而真正的审计则要等到最多 18 个月后、卡车已经在混合交通中运货之后才会进行。FMCSA 终于开始重新审视,是否应在承运人运营之前而不是之后核实其能力;如果发生这种变化,将改变每个新个体车主运营者进入行业的门槛,并且可能让所有人共享的道路更加安全。
该文最初发表于 FreightWa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