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RA因长达14年的保证金披露失误对摩根大通证券处以25万美元罚款
要点速览
- •FINRA对摩根大通证券予以谴责,并就通过AWC和解的保证金披露失误处以25万美元罚款。
- •2010年的一次技术变更导致规定保证金信贷信息在2010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从56,254份对账单中被遗漏,涉及4,463个客户账户。
- •FINRA认定JPMS在约14年间缺乏确保遵守《证券交易法》规则10b-16(a)(2)的充分监督体系和书面程序,直到2024年9月采取纠正措施。
- •该案源于JPMS于2024年3月根据FINRA规则4530进行的自愿自我报告,FINRA将其视为减轻因素。
- •JPMS在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调查结果的情况下达成和解,且在此期间所收取的保证金利息金额始终得到披露。

据监管机构公布的《接受、放弃及同意书》(AWC)显示,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JPMS)在承认其保证金账户披露长期存在失误后,已接受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谴责及25万美元罚款。AWC是FINRA解决纪律事项的标准和解机制,允许公司在无需正式听证的情况下了结案件。
根据AWC,2010年10月实施的一项技术变更无意中导致发送给持有保证金借方余额客户的对账单遗漏了某些保证金信贷信息。遗漏的细节包括所收取的年利率、利息期末的账户余额,以及(如适用)与各利率相关的平均借方余额——这些都是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0b-16(a)(2)所要求的披露内容,该规则规定了券商必须向通过保证金借款的客户提供的信息。这些要求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保证金借款人需承担可能使亏损加剧的利息成本,而SEC规定的对账单旨在让客户核实所收取的利率和余额。
FINRA发现,在2010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JPMS未在56,254份账户对账单中包含这些规定信息,涉及4,463个客户账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对账单上始终披露了所收取的保证金利息金额。
监管机构还认定,JPMS在约14年间缺乏确保遵守该规则的充分监督体系和书面程序。这一监督疏漏一直持续到该公司于2024年9月推出纠正措施为止。FINRA规则要求成员公司维持合理设计以确保证券法合规的监督体系,即便潜在违规行为并非故意,如此长期疏漏通常仍被视为纪律事项中的加重因素。
该案源于JPMS于2024年3月根据FINRA规则4530向FINRA的自我披露,该规则要求公司报告监管事项及某些特定事件。FINRA将这一自愿报告与公司迅速的整改努力列为确定处罚时的减轻因素。
JPMS在既不承认也不否认FINRA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和解了此事,同意谴责和罚款,作为标准AWC流程的一部分。
来源:LeapR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