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CEN撤回自托管钱包与加密货币混币报告规则提案
要点速览
- •FinCEN正式撤回了2020年12月的提案,该提案原本要求银行和货币服务企业对超过3,000美元的自托管钱包交易进行记录保存,并向该机构报告超过10,000美元的转账。
- •该机构还放弃了2023年10月的规则制定,该规则原本拟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11条将国际加密货币混币列为首要洗钱关注事项,并要求受涵盖机构报告相关交易。
- •FinCEN将10月5日的撤回与公众意见以及特朗普政府的去监管议程联系起来,而现有的《银行保密法》和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权力仍全面有效。
- •美国的举措与国际趋势背道而驰:泰国现要求持牌加密货币企业核实自托管钱包所有权,巴西则要求受监管机构向Coaf报告10,000美元的自托管转账。
- •曾反对这两项举措的加密政策组织Coin Center将此次撤回描述为金融隐私以及美国人直接使用加密货币进行交易能力的一次重大胜利。

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已正式撤回两项长期悬而未决的规则提案,这些提案原本将对涉及自托管钱包——即由用户直接控制而非托管在受监管平台上的加密货币钱包——的交易以及加密货币混币施加新的报告义务,从而终结了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首次提出的监管举措。
美国财政部下属机构于10月5日宣布撤回提案,并表示相关决定是在考虑公众意见之后作出的。FinCEN将此举与特朗普政府的去监管议程以及使数字资产监管更加务实的目标联系在一起。
在多个其他司法管辖区正加强对受监管平台与用户控制钱包之间资金流动监管之际,此次政策逆转撤销了拟议中的联邦报告要求。
悬置近六年,自托管钱包提案被撤回
2020年12月的提案原本要求银行和货币服务企业收集并保存涉及非受监管金融机构托管钱包的某些交易信息。超过3,000美元的交易将触发涵盖客户和交易对手双方的记录保存要求,而超过10,000美元的转账则须向FinCEN报告。原框架还涵盖由某些外国司法管辖区机构托管的钱包,财政部将相关门槛定位为现有《银行保密法》管控的延伸。
此次撤回在该拟议联邦框架生效之前将其彻底取消。这并不妨碍FinCEN对金融机构或可疑加密货币活动行使现有的反洗钱权力。实际上,美国金融机构仍受提案提出前即已存在的《银行保密法》管控约束,而不会承担与自托管交易相关的新义务。
美国的举措与其他地方的新管控形成鲜明对比。泰国最近最终确定了旅行规则,要求持牌加密货币企业在客户通过受监管平台转移资产时核实自托管钱包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巴西在交易报告方面走得更远:其新框架要求受监管机构在加密货币于受监管平台与用户控制地址之间转移时,向Coaf报告10,000美元的自托管转账。
FinCEN放弃广泛的加密货币混币提案
FinCEN还撤回了其针对可兑换虚拟货币混币的2023年10月提案。该举措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11条,将国际加密货币混币认定为具有首要洗钱关注的一类交易。受涵盖的金融机构原本须报告其已知、怀疑或有理由怀疑涉及外国司法管辖区内或与之相关的加密货币混币交易。
FinCEN最初将该提案与勒索软件组织、受制裁行为者、恐怖组织以及朝鲜国家支持的黑客对混币器的使用联系起来。该机构于10月5日正式将此项规则制定归类为已撤回。
Coin Center称撤回是隐私的胜利
反对这两项举措的加密政策组织Coin Center将提案的撤销描述为金融隐私以及美国人直接使用加密货币进行交易能力的一次重大胜利。
该组织此前曾指出,钱包提案会收集并非报告机构客户的人士的信息,而混币框架所依据的定义过于宽泛,可能涵盖合法的隐私保护活动。
自托管的监管待遇在国际上仍然零散不一。西班牙最近将用户控制的钱包排除在其Modelo 721海外资产申报制度之外,泰国和巴西则在资产于受监管服务与私人钱包之间转移时,朝着额外的验证或报告要求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