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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CEN 撤回加密货币混币规则及非托管钱包提案

作者: Crypto Valley Journal·

要点速览

  • •FinCEN于2026年10月初宣布撤回其2023年加密货币混币规则和2020年非托管钱包提案,两者均从未生效。
  • •被撤回的2023年混币规则原本要求机构申报与外国司法管辖区相关的混币交易,涵盖钱包地址、交易哈希和IP地址。
  • •2020年的钱包草案原本要求银行和货币服务企业自3,000美元起记录交易对手方数据,并对超过10,000美元的交易进行申报。
  • •《银行保密法》下现行的美国反洗钱义务和OFAC制裁仍然有效;欧盟要求对超过1,000欧元的自托管钱包转账进行所有权验证,而瑞士则不设门槛,要求最为严格。
  • •FinCEN保留未来对混币器采取行动的权利,财政部已建议国会通过一项“冻结法”,允许在个别案例中临时冻结可疑数字资产资金。
FinCEN 撤回加密货币混币规则及非托管钱包提案

美国反洗钱机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正在撤回其加密货币混币规则提案,并放弃其非托管钱包提案。2020年和2023年的两项草案均从未生效,因此银行和加密货币服务商的义务保持不变。

FinCEN是美国财政部下属的反洗钱机构,负责执行《银行保密法》——美国反洗钱法的基础性法律。根据该法第311条,FinCEN可将司法管辖区、金融机构或整类交易认定为首要洗钱关注对象,并下令采取特别措施。加密货币混币器将众多用户的交易汇集在一起,以掩盖支付轨迹。非托管钱包是用户在无需交易所或托管方的情况下自行控制的自托管钱包。

FinCEN于2020年12月、即特朗普首个任期的最后几周首次提出钱包提案。在拜登总统任内,2023年10月又出台了一项特别措施草案,拟将加密货币混币视为单独的交易类别。2026年10月初,该机构宣布撤回两项草案。次日,撤回通告刊载于《联邦公报》——美国联邦规则的官方公布刊物。钱包草案原本要求金融机构自3,000美元起记录交易对手方数据。

FinCEN 撤回2023年加密货币混币规则

2023年10月的草案依据第311条,将加密货币混币认定为首要洗钱关注的交易类别。因此,机构本须申报涉及混币且与外国司法管辖区有关联的交易。此类申报将涵盖钱包地址、交易哈希和IP地址——这意味着FinCEN将获得用户的连接数据,而不仅仅是支付本身的细节。

FinCEN在其新闻稿中将撤回归因于特朗普政府的放松监管议程,以及适当调整数字资产规则的目标。刊载于《联邦公报》的撤回通告也列出了对该草案本身的反对意见。有评论者曾警告称,混币的宽泛定义可能对合法活动产生寒蝉效应,机构也面临沉重的申报负担。长期反对这两项提案的倡导组织Coin Center认为,该定义“极为宽泛”。在其看来,相关措辞将普通用户用于保护隐私的常见技术也纳入其中。

因此,所述理由涉及规则的范围与成本,而非混币器带来的洗钱风险。事实上,FinCEN仍然认为非法行为者会利用混币器妨碍调查。

非托管钱包提案在近六年后告吹

2020年12月的钱包草案针对银行和货币服务企业,该类别包括货币传输商和货币兑换商。除自3,000美元起的数据收集要求外,草案文本还对超过10,000美元的交易设定了申报要求。Coin Center认为,该规则将造成“货币交易的双重标准”。

随着撤回,现行监管框架得以维持。《银行保密法》下的反洗钱义务继续不变地适用,管理美国制裁的财政部部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的制裁措施依然有效。

2025年以来美国政策 steps 的 sequence 值得注意。它始于2025年3月,当时OFAC将混币器Tornado Cash从制裁名单中移除,撤销了最初于2022年8月实施的认定。2025年7月底,总统数字资产市场工作组发布其报告,两项撤回现均以该报告为依据。在2026年3月提交国会的一份报告中,财政部建议不对非托管混币器实施新的限制,并选择不最终确定2023年的混币草案。当前的撤回使这一决定正式化。

欧盟和瑞士的自托管钱包仍受到严格监管

在欧盟,《资金转移条例》(EU)2023/1113(TFR)自2024年12月底起适用。该条例将旅行规则——即要求在转账时传输发起人和受益人数据——适用于加密货币转账,且不设最低门槛,偏离了制定全球反洗钱标准的政府间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1,000美元或1,000欧元基准。与自托管地址之间超过1,000欧元的转账须承担额外义务:加密资产服务商(CASP)必须核实地址是否属于客户,为此须使用至少一种可靠、独立的方法,例如签名消息或Satoshi测试——即钱包所有者从相关钱包向服务商指定的地址发送极少量加密货币。同样自2024年底起适用的欧洲银行管理局(EBA)指南规定,客户仅作自我声明并不足够。不过,无服务商参与的纯点对点转账仍不在该条例适用范围之内。

瑞士自2019年8月起采取了更为严格的立场,当时瑞士金融市场监管机构FINMA发布了监管指引。受监管机构只能向其自身已识别客户的外部钱包发送代币,并只能从这些钱包接收代币,且必须以技术手段证明客户控制该钱包,例如通过Satoshi测试。对第三方钱包的要求更高:机构必须识别第三方、确认受益所有人并核实该方的控制权。其法律依据《FINMA反洗钱条例》(AMLO-FINMA)第10条对发起人和受益人信息不设门槛,且FINMA毫无例外地将相关要求适用于不受监管的钱包。因此,该机构将瑞士的实施方式称为世界上最严格的实施方式之一。

这一对比凸显了与美国的差距。华盛顿已放弃原本自3,000美元起涵盖自托管交易对手方的提案,因此目前不会有针对此类转账的专门记录要求。相比之下,欧盟自1,000欧元起要求所有权证明,瑞士则不设金额限制。FATF第16项建议(即国际旅行规则)仅适用于VASP和金融机构,不适用于纯点对点转账——这使瑞士对自托管钱包的限制成为三个司法管辖区中最严格的。

不过,在匿名增强币方面,欧盟已采取明确禁令。《反洗钱条例》(AMLR)(EU)2024/1624规定了这一禁令:自2027年7月起,禁止银行、金融机构和CASP维护匿名账户以及持有此类币种的账户。但在此之后,个人仍可以自托管方式持有Monero或Zcash等隐私币。

财政部保留未来干预的工具

撤回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心。FinCEN计划继续监控混币活动,并保留未来采取行动的权利。不过,Coin Center认为此次正式撤回为两项草案关上了大门。

财政部关于《GENIUS法案》——2025年联邦支付稳定币框架——的3月报告已勾勒出新的工具。报告建议国会为数字资产制定专门的“冻结法”(hold law),指为临时冻结可疑资金提供责任保护。报告认为,此类法律对打击涉及获准支付稳定币的非法资金流动尤为有用。与被撤回的草案不同,冻结法针对的是个别案例,而非实施一刀切的申报要求。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仍仅是向国会提出的建议,报告中关于第六项第311条特别措施以及澄清哪些DeFi参与者承担反洗钱义务的进一步提议也是如此。国会是否采纳这些建议,是美国数字资产反洗钱政策的下一个关注点。

对瑞士机构和欧洲CASP而言,华盛顿的决定不会带来任何改变:它们关于自托管钱包的义务源自AMLO-FINMA和TFR。

来源:Crypto Valle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