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注燃料何以让供应商上制裁名单
要点速览
- •欧盟第21轮制裁方案现在允许船舶因反复为已被指定的船舶提供服务而被列名,而不仅仅是与名单上的交易对手直接接触。
- •理事会已立即适用这一新规则,指定了五艘加注船和一家船员代理公司。
- •文章指出,实体供应商不能再只依赖一次性的筛查,因为自身交易历史也可能形成制裁风险。
- •建议供应商保留详细加注记录、监控重复往来,并在暂停或终止关系时记录理由。
- •英格兰法并未因制裁风险上升而自动赋予停止履约的权利,是否可以暂停或终止取决于合同条款。

Paul Henty,Beale & Co 合伙人。图片来源:Beale & Co
欧盟第21轮制裁方案对实体供应商做了一件以往任何一轮都未能做到的事:它让公司的自身交易历史成为制裁风险的来源。
直到上周,实体供应商通常都是逐笔评估欧盟制裁风险。他们会将船舶和交易对手与名单进行筛查,如果二者都不在名单上,就提供燃料。如果这一步检查正确完成,风险便被视为已管理。
如今,船舶列名标准已扩展至为已被指定船舶提供服务的船只,包括加注燃料和拖带,以及与其进行船对船转运的船只。理事会立即适用了这一新的依据。五艘加注船因被认定曾定期为名单上的油轮加油而被指定。船员代理公司则首次被列入船队服务提供方之中。
向已被指定的船舶供货,你就违反了规定。若频繁向被指定船舶供货,你自己也可能上榜。
这不是程度上的变化,而是性质上的变化。其后果不是罚款,而是一种状态,并伴随所有运营方都熟悉的港口准入禁令和服务拒绝。这个区别比听起来更重要。无论罚款多重,它都是有限的,并且回顾过去;它对已经发生的行为定价。而列名则面向未来,且不对任何行为定价。它剥夺了交易能力,对于实体供应商而言,这更接近商业上的死刑。
商业上的问题在于,究竟“多频繁”才算“足够频繁”,而该方案对此没有答案。没有数字门槛,没有观察期,也没有安全港。理事会在最初案件中建立了一种模式,但没有任何供应商能据此判断下一次会吸引怎样的关注,或者认定已证明的频率就是该标准的最低门槛。
困难并不在于供应商筛查得不好,而在于这支船队本身就是为规避筛查而构建的。名称会变,旗帜会变,AIS 位置会被操纵,而一笔在当时所有可用检查中都显示正常的供油,事后却可能发现其实是向一艘早已在名单上的船舶供货。这样的单笔供货属于需要管理的违约;而那五艘船被指定,依据的是多次供货形成的模式,任何在供油前运行的检查都无法看见只存在于供应商自身记录中的这种模式。
实体供应中的制裁合规,已经从一次性核查转变为关系管理问题。
如果供货本身是无辜的呢?首批指定中有一些安慰,因为它们涉及的是曾为已在名单上的油轮加油的船舶。若客户在你供油时仍是“干净”的,而一个月后才被指定,这一依据并不会覆盖它。但这种安慰也仅止于此。列名是一种预防措施,而不是处罚;列名标准并不追问供应商知道什么。无辜与否,回答的是对违约的执法问题,在那里意图或严重过失才重要。它显然并不回答列名问题。所有现有保障措施,都是在港口准入禁令已经生效之后才起作用。
这并不意味着列名就只能被动接受。指定是根据提交给理事会的材料作出的行政决定,而这些材料有时会出错。船舶会更名,IMO 编号可能被倒置,而从被操纵的位置数据推断出的模式,也未必经得起与供应商自身供油记录的比对。理事会必须给出能够接受检验的理由,并且对其所依赖的每一项依据都必须有足够扎实的事实基础。被列名的经营方可以请求理事会将其移除,也可以在普通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正因如此,保留上文所述记录格外重要,因为撤名主张是依靠列名前就已存在的文件来争取的。最初的挑战将检验两个问题,而非一个:理事会是否证明了该船的交易往来,以及如此宽泛的服务提供方依据是否足够明确,因而可以适用。
应以便于按交易对手和船舶、并随时间检索的形式保存加注历史,而不只是按单笔供油归档。
这就是实际上的转变,而且值得直白地说出来。实体供应中的制裁合规,已经从一次性核查转变为关系管理问题。这也是为什么燃料筛查、交易记录和交易对手系统,这些通常彼此分离的体系,如今必须彼此沟通。
今年5月上诉法院在 The Catalan Sea 一案中的判决,在这里获得了第二重意义。尽管每个案件都取决于其事实,但法院在那里接受:一方可以基于客观上合理的判断,认为自己确实面临制裁暴露的真实风险,而无需证明违约已经发生;当时形成的记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那一推理针对的是他人的风险。新的依据则将其转向内部。风险管理逻辑是相同的。变化的是对象,因为供应商现在必须衡量的是自身交易行为所带来的暴露。
周一早晨有三件事要做。将加注历史保存为可按交易对手和船舶、并随时间检索的形式,而不是只按单笔供油归档。将内部触发机制设置在重复往来上,而不是单次交付上,这样一连串单笔看似干净的供油,仍能被提交给有权处理该关系的决策者。并且在任何关系被暂停或终止时记录理由,因为按照上诉法院的思路,这份记录正是把商业决定变成可辩护决定的关键。
这些都不会降低指定名单的重要性。它只是让名单成为对真正关键问题的不完整答案:下一次交付是否安全。名单告诉你谁已被波及,但不再告诉你自己是否即将加入他们。
因此,最后要审阅的文件不是合规手册,而是合同。最棘手的决定会发生在任何船舶被指定之前:当新的模式开始显现时,是否严重到足以拒绝下一笔供油;因为收入是合法的,而判断失误的后果会双向发生。英格兰法并未赋予一种独立权利,使你仅因制裁风险上升就可以停止履行。暂停或终止的权利,是双方在合同中为自己写下的权利。所以检验很简单:阅读你的制裁条款,问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你才有权停止履行。如果答案是违约、指定或列名,那么该条款并未触及这一方案所造成的风险,因为这三种情况都来得太晚了。
Paul Henty 是伦敦和都柏林 Beale & Company Solicitors LLP 的合伙人。他为供应商、交易商和船东提供制裁合规、合同制裁保护以及对欧盟指定的挑战方面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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