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银行管理局敦促欧盟将加密货币借贷纳入 MiCA 审查范围
要点速览
- •欧洲银行管理局建议将 MiCA 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加密货币借贷,包括加密资产服务商向客户提供访问权限的去中心化借贷协议,理由是现行规则未能充分应对消费者风险。
- •欧洲银行管理局呼吁针对第三国多发行方稳定币安排制定更严格的规定——此类安排中,同一稳定币由多家位于欧盟以外的法律实体发行。
- •稳定币发行方的储备要求应予审查,尤其是与必须以银行存款形式持有的最低储备比例相关的规定。
- •欧洲银行管理局将 MiCA 与其他欧盟金融规则界限不清列为一项挑战,认为其给推出产品的公司带来成本和延误,并建议提供更清晰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 •MiCA 已于 2024 年 12 月全面适用;截至 9 月 1 日,已有 39 种电子货币代币依据该框架发行,尚无资产参考代币获得授权。

根据欧洲银行管理局发布的新闻稿,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已敦促欧盟委员会在对欧盟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的审查中,考虑将加密货币借贷纳入 MiCA(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的适用范围。
该建议涵盖加密资产服务商向客户提供去中心化借贷协议访问权限的情形——此类协议是基于区块链、无需中心化中介即可连接借贷双方的应用。据该监管机构称,该领域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现行框架未能充分应对的风险。
欧洲银行管理局还呼吁针对第三国多发行方稳定币安排制定更严格的规定——此类安排中,同一稳定币由多家位于欧盟以外的法律实体发行。尽管管理局认为针对资产参考代币和电子货币代币——即 MiCA 认可的两类稳定币——的现行要求总体上适当,但其表示这些结构可能产生重大风险,或需对 MiCA 进行修改。
稳定币发行方的储备要求同样应予审查,尤其是在维持有效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与必须以银行存款形式持有的最低储备比例相关的规定。
此外,欧洲银行管理局将加密资产分类列为一项重大挑战。该监管机构表示,MiCA 与其他欧盟金融规则之间界限不清,可能给推出产品的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和延误,因此建议提供更清晰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管理局还希望对代币发行方和加密服务商的报告框架进行审查,以改进监管和风险监测。
MiCA 已于 2024 年 12 月全面适用,其稳定币条款则于六个月前(2024 年 6 月)生效。据欧洲银行管理局称,截至 9 月 1 日,已有 39 种电子货币代币依据该框架发行,尚无资产参考代币获得授权。
这些建议出台之际,欧盟委员会正在对 MiCA 进行更广泛的审查,以判断随着加密市场的发展,相关规则是否仍然适用。其定向咨询将持续开放至 9 月 30 日,最终可能引发立法变更。由于 MiCA 在欧盟各成员国统一适用,由此产生的任何修订都将影响整个欧盟范围内的加密资产发行方和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