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宏观经济数据中心与开放准入秩序

数据中心与开放准入秩序

作者: Marginal Revolution·

要点速览

  • 文章认为,数据中心应当像其他企业一样,只需遵守一般性的法律和市场规则。
  • 文章指出,重新分区、特别许可和社区利益协议,会把经济活动准入变成政治谈判。
  • 文章对比了开放准入秩序与有限准入秩序,后者将有价值的活动限制在拥有政治影响力的人手中。
  • 文章认为,针对数据中心的补贴和暂停令,用行业判断取代了中性规则。
  • 文章把数据中心视为一个当下案例,用来检验经济建设究竟由非人格化规则还是逐案许可来决定。
数据中心与开放准入秩序

美国关于数据中心的讨论令人沮丧。数据中心并不大量耗水,产出也非常有用,而且并不会破坏景观。所有这些都显而易见,但更大的问题并不是那些老生常谈的抱怨。

最令人担忧的是,人们似乎认为这应该是、甚至可以是一个集体决策。这不应如此。我们有一套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简单规则:你从愿意出售土地的人那里买地,你为电力签约,你雇用愿意接受这份工作的工人。你对当地邻居的义务,来自约束所有人的同一套法律。没有人会问土地、电力或劳动力是用来做什么的。只要你遵守规则,那就不关任何人的事。

这正是 North、Wallis 和 Weingast 在《Violence and Social Orders》中所区分的有限准入秩序,或自然状态,与开放准入秩序之间的差别。在大多数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大规模经济活动都依赖于政治权力的准入。在自然状态下,“联盟之外的人只能有限地接触组织、特权以及有价值的资源和活动。” 占主导地位的联盟通过授予特权来控制进入有价值活动的资格,并创造租金。

开放准入秩序则依靠一般标准运作。组织的成立是“向所有满足一套最低且非人格化标准的人开放的。” 在经济生活中,这种转变意味着“能够随心所欲地创建经济组织,在许多市场中自由进入并竞争。”

关键在于非人格化。无论是谁想建设,也无论公职人员是否欣赏拟议用途,适用的条件都一样。国家并不一定是自由放任的,但一旦你遵守了非人格化规则,它的角色就结束了。

现在看看一个数据中心究竟是如何建成的。先是重新分区、特殊用途许可、综合规划修订,再到一份经过谈判的“社区利益协议”,其中涉及学校捐赠、光纤、足球场以及以税代缴的付款,然后是公众意见征询,接着还有更多公众意见征询。这些都不是一般规则。它们是与掌握否决权者谈判出来的准入条件。把它们称为社区利益,并不会改变这一结构。进入经济活动变成了一种必须争取、必须在集体领域中辩论、并且必须付费的事情,而支付多少取决于政治准入。自然状态回来了。

这也是为什么数据中心会成为如此突出的检验案例。它们规模大、可见度高,而且对电力、土地和许可的需求,使它们很容易被当作政治博弈的筹码。但可见性不应被误认为是放弃中性规则的正当理由。

同样的错误也出现在补贴中。为数据中心写下的销售税豁免,以及针对数据中心的县级暂停令,都用是否应当存在这一判断,取代了一般规则。开放准入秩序既不提供特殊优惠,也不施加特殊负担。它提供的是规则。

反对者常常说,社区应当拥有更多发言权。不,他们不应有。你没有对面包店投票,面包师也没有对你投票。这就是规则。

数据中心恰好是这一点如今最明显的地方。它们的规模和新颖性,使它们很容易成为污名化和租金攫取的目标。但更大的问题并不是数据中心,而是建设是否依赖非人格化规则,还是依赖逐案从控制准入者那里获取许可。自然状态在人类历史上持续了上万年。取而代之的开放准入秩序,是我们繁荣与政治力量的基础,但它比我们愿意承认的更年轻,也更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