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稳定币规则草案:赎回费上限1%并禁止收益
要点速览
- •加拿大规则草案要求稳定币以一比一储备支持,储备仅限于现金、三个月或以内到期的政府债券,以及仅持有上述资产的货币市场基金,且储备须由加拿大托管机构存放在受破产保护的账户中。
- •持有人必须能在三个工作日内赎回任意数量的代币,赎回费上限为1%。
- •草案禁止发行机构向持有人支付利息,包括通过第三方间接发放,但允许与使用代币(而非被动持有)挂钩的奖励。
- •加拿大央行将注册并监督发行机构,严重违规罚款最高可达100万加元,非常严重的违规(如未能持有足够储备或未按全额价值赎回代币)最高可罚款1000万加元。
- •公众意见征询期开放至大约12月23日,政府计划最终规则于2027年秋季生效,该框架与美国2025年7月签署的GENIUS法案同样禁止收益支付。

加拿大已发布针对稳定币发行机构的规则草案,对支持代币的储备、持有人赎回的条件以及发行机构可收取的费用设定严格限制。该提案于10月24日刊登在政府官方公报《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并保留了向持有人支付利息(通常称为收益/yield)的禁令。渥太华已开启为期60天的意见征询期,随后规则才会定稿。
草案还概述了加拿大央行将如何监督合规情况、发行机构可能面临的处罚,以及该制度将于2027年秋季生效的时间表。
稳定币是为保持稳定价值而设计的加密代币,最常见的是与一美元挂钩。
一比一储备与三日赎回
根据草案框架,每枚稳定币都须由一比一的储备支持。合资格储备资产仅限于现金、三个月或以内到期的政府债券,以及仅持有上述资产的货币市场基金。储备必须由加拿大托管机构存放在独立账户中,若发行机构破产,债权人无法触及这些资金。
持有人将可在三个工作日内赎回任意数量的代币,赎回费上限为1%。
收益禁令为使用型奖励留出空间
发行机构不得因持有人单纯持有代币而向其支付利息,也不得通过第三方发放利息,包括分享发行机构自身收入。与使用代币挂钩(而非被动持有)的奖励仍被允许。只要储备不低于流通中的代币数量,发行机构可保留储备产生的收入。
政府公告称:"这些禁令旨在将稳定币与直接与银行存款或其他计息产品竞争的金融产品区分开来。"
草案还限制了发行机构对产品的描述方式。稳定币不得被宣传为银行存款,发行机构也不得声称代币受存款保险或政府担保保障。
投诉处理标准也包含在整套规则中。客户投诉须在七天内确认,并在30天内解决。
加拿大央行的监督与处罚
该提案背后的立法《稳定币法案》于2026年3月26日成为法律,此前渥太华在11月预算中公布了该计划。根据该制度,该国中央银行——加拿大央行将注册并监督稳定币发行机构。
严重违规的处罚可达100万加元。非常严重的违规——例如未能持有足够储备或未按全额价值赎回代币——最高可处以1000万加元的罚款。
公告预计将有五家发行机构纳入规则范围,另有约30家支付公司,包括在钱包中持有客户代币的加密平台,也将接受加拿大央行的监管。
与美国稳定币制度的比较
加拿大框架与美国法律有一项共同的核心特征。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于2025年7月18日签署了美国联邦稳定币法律GENIUS法案,该法同样禁止稳定币发行机构向持有人支付利息。
自美国法律通过以来,华盛顿的辩论焦点一直是加密平台能否向用户提供收益。银行反对这种做法,警告存款可能流向加密领域。这一争议导致《清晰法案》在参议院未能通过。银行业团体表示,该法案未能堵上他们所称的漏洞,即允许Coinbase等平台对存放在客户账户中的USDC(一种主要的美元稳定币)提供收益。
意见征询期与时间表
渥太华接受公众意见至大约12月23日。在此期间收到的反馈将为最终文本提供参考。政府表示,最终规则拟于2027年秋季生效。
来源:Blockono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