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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民航局将11月上旬旅客燃油附加费上调至第17级

作者: Bworldonline·

要点速览

  • •民航局将11月1日至15日期间的旅客燃油附加费上限上调至第17级,较10月下旬适用的第16级上调一级。
  • •在第17级下,航空公司可根据目的地,对单程国内航班收取559比索至1,635比索的附加费,对单程国际航班收取1,846.10比索至13,726.58比索的附加费。
  • •继10月1日至15日实施后,这是今年第二次实施第17级;4月的第19级是2026年迄今的最高上限。
  • •民航局已将附加费上限的审查频率从每月一次改为每15天一次,这是针对中东冲突后全球燃料价格波动的临时应对措施。
  • •据IATA数据,截至10月23日,全球航空煤油价格周环比上涨2.2%至每桶196.70美元,同比高出118.5%。
菲律宾民航局将11月上旬旅客燃油附加费上调至第17级

菲律宾民航局(CAB)已批准将11月1日至15日期间的旅客燃油附加费上限上调至第17级,较10月下旬上调一级,可能推高国内和国际航线旅客的航空出行成本。

在第17级下,航空公司可根据目的地,对单程国内航班收取559比索至1,635比索的燃油附加费,对单程国际航班收取1,846.10比索至13,726.58比索的燃油附加费。相比之下,10月16日至31日生效的第16级允许国内航班收取525比索至1,535比索的附加费,国际航班收取1,733.76比索至12,891.29比索的附加费。

据民航局称,对于以外币收取燃油附加费的航空公司,11月上半月适用汇率为1美元兑63.01比索。

此次调整是今年第二次实施第17级,此前该级别曾在10月1日至15日期间实施。今年最高的附加费级别为第19级,于4月16日至30日生效,其次为5月1日至15日生效的第18级。

燃油附加费是航空公司可在基本票价之上收取的额外费用,用于回收部分航空煤油支出。由于该费用叠加在基本票价之上,即使基本票价本身不变,航空公司所适用的上限也会影响旅客的机票总成本。航空公司并无义务按民航局附加费矩阵允许的最高金额收费,因此实际收取金额可能因航空公司和航线而异。

该监管机构根据航空煤油价格走势,采用新加坡普氏平均(Mean of Platts Singapore)基准——亚洲市场广泛参考的航煤定价基准——确定适用的附加费级别。在中东冲突导致全球燃料价格波动加剧后,民航局已从每月审查改为15天周期审查,即上限现在每月可调整两次。这一临时安排将持续有效,直至市场状况企稳或监管机构修订或撤销该政策。

根据民航局的参考费率,航空公司可对飞往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的单程航班收取2,553.19比索的燃油附加费。飞往印度尼西亚、日本和韩国的航班附加费可达2,871.83比索,而部分北美航线的单程航班附加费可能高达13,072.93比索。

与此同时,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数据,截至10月23日,全球航空煤油价格周环比上涨2.2%,至每桶196.70美元。根据IATA数据,最新价格同比也高出118.5%。在15天周期下的下一次审查中,民航局将确定11月下半月的附加费上限。

由Ashley Erika O. Jose为BusinessWorld报道。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