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拟放宽苏库克发行规则,以支持伊斯兰金融和资本市场发展
要点速览
- •银行可在遵守BSP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的前提下,为运营或融资需求发行苏库克,而无需事先获得货币委员会批准。
- •拟计入额外一级或二级监管资本的苏库克仍须获得货币委员会批准。
- •提案将允许银行在通告生效后的五年内,获得相当于其净值15%的苏库克风险敞口额外单一借款人限额。
- •提案拟对所有苏库克实施三年0%的准备金率,对可持续发展苏库克实施五年0%的准备金率。

菲律宾中央银行(BSP)计划简化苏库克交易监管规定,以支持菲律宾伊斯兰银行业和伊斯兰金融的发展,并深化国内资本市场。
根据一份通告草案,央行拟建立简化的许可框架,允许银行为运营或融资目的发行苏库克,而无需事先获得货币委员会(MB)的批准。
BSP在解释性说明中表示:“菲律宾中央银行为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苏库克采用灵活的监管框架,将其作为债券的伊斯兰替代工具,以促进菲律宾伊斯兰金融发展,并支持深化国内资本市场的努力。”
该行补充说:“拟议通告落实《伊斯兰银行法》的关键条款,并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的规定,对苏库克交易须事先获得货币委员会(MB)批准的要求进行合理化调整。”
发行苏库克的银行仍须遵守BSP的审慎监管标准、《证券监管法》以及SEC的其他适用规则。央行还澄清,没有伊斯兰银行业务部门(IBU)或准银行业务授权的传统银行,只能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苏库克。
苏库克,即伊斯兰债券,是代表对有形资产、使用权、服务,或与特定符合伊斯兰教法项目或投资相关资产的共同所有权、且面值相等的凭证。这种结构使穆斯林投资者能够在遵守伊斯兰教法原则的同时参与资本市场。
央行表示:“苏库克通过充当公共和私营部门实体的灵活融资机制,在深化和强化菲律宾资本市场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该行还说:“苏库克发行能够实现融资来源多元化、扩大投资者基础并接触新的资本池,从而促进具有经济战略意义且具有社会包容性的融资。”
对于拟计入额外一级或二级监管资本的苏库克,BSP仍将要求获得货币委员会批准。其特征必须符合《银行监管手册》中规定的纳入标准和条件。
央行表示:“因此,第101条修订后明确,只有伊斯兰银行以及设有IBU、且拟将苏库克计入监管资本的传统银行发行苏库克时,才须事先获得MB批准;而为融资或运营目的发行的苏库克则不受事先获得MB批准的要求约束。”
拟议规则还将引入有期限的激励措施,以鼓励银行参与当地苏库克市场。由于这些措施包含在通告草案中,拟议额外单一借款人限额的五年期限只有在通告生效后才开始计算。
在通告生效后的五年期间,银行可能获得相当于其净值15%的苏库克相关风险敞口单一借款人限额(SBL)。
BSP称,银行在激励期内根据额外SBL取得的任何未偿投资或风险敞口,都可以持有至到期。
该行表示:“这项激励措施旨在通过为苏库克相关风险敞口提供额外额度,鼓励银行参与苏库克投资和融资交易。”
央行还拟对苏库克发行实施0%的准备金率。该税率将适用于所有类型苏库克,为期三年;对可持续发展苏库克则适用五年。
BSP表示:“这些措施共同通过减少发行和融资限制、扩大融资能力并鼓励更多银行参与,支持菲律宾苏库克市场的发展。”
拟议框架将允许与发行人有关联的金融机构或投资银行承销、安排或管理发行人的苏库克发行。但BSP表示,发行说明书必须完整披露该关联关系,以防止潜在利益冲突。
根据拟议指引,发行人将被禁止持有、直接投资于自身发行的苏库克,或担任自身苏库克的做市商。
银行还必须确保苏库克发行满足强化尽职调查要求;对于以外币计价的工具,还须符合外币流动性管理要求。
BSP副行长Lyn I. Javier今年早些时候表示,央行希望扩大符合伊斯兰教法的金融产品的覆盖范围,作为其在全国拓展伊斯兰银行业和伊斯兰金融努力的一部分。——Katherine K. 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