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將俄羅斯A7網絡列為跨國犯罪組織
重點速覽
- •OFAC於10月1日將A7網絡——所列地址位於俄羅斯、吉爾吉斯、奈及利亞與辛巴威——列為重大跨國犯罪組織,納入美國制裁名單。
- •FinCEN依《打擊俄羅斯洗錢法》第9714條提出的金轉匯禁令,將約束約348,000家美國機構(包括加密貨幣交易所),並同時涵蓋法定貨幣與可兌換虛擬貨幣。
- •FinCEN認定,2025年2月至2026年6月間,超過180家實體處理了至少1,791億美元的盧布支持代幣A7A5,歷史上幾乎全部透過受制裁交易所Garantex與Grinex進行。
- •A7在法定貨幣方面的分代理在至少83個國家約435家金融機構持有帳戶,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間處理超過170億美元,工作人員從莫斯科透過自訂VPN操作帳戶。
- •該網絡由在逃摩爾多瓦寡頭Ilan Shor與俄羅斯國有國防銀行Promsvyazbank於2024年9月創立,宣稱歷史交易量達7.5兆盧布(約915億美元)。

美國財政部已對A7網絡採取行動。A7是一個俄羅斯影子銀行網絡,財政部稱伊朗與伊斯蘭革命衛隊曾利用其逃避制裁。財政部已將該網絡列為重大跨國犯罪組織,並提出一項規則,將其前線公司切斷於美國金融體系之外,包括加密貨幣領域。
根據財政部聲明,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於週四宣布此一列名,所列地址遍布俄羅斯、吉爾吉斯、奈及利亞與辛巴威。此一列名正式將A7納入財政部制裁名單,凡涉及美國司法管轄權的相關交易將面臨處罰。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另外提出規則,禁止美國機構處理任何涉及其所稱該網絡「分代理」的轉帳——這些公司被A7用來讓受制裁款項看起來像一般貿易。相關行動於10月1日宣布,屬於財政部命名為「經濟逐出行動」的一部分。
該擬議規則涵蓋可兌換虛擬貨幣,不僅限於法定貨幣。FinCEN表示,2025年2月至2026年6月間,超過180家實體透過該網絡的盧布支持代幣A7A5轉移至少1,791億美元。
今天,財政部對A7網絡採取了前所未有的行動。A7是一個與俄羅斯有關聯的影子銀行網絡,伊朗政權將其用於「經濟逐出行動」中逃避制裁。財政部的@FinCENnews提出一項禁止資金轉匯的規則……
— 財政部 (@USTreasury) 2026年10月1日
FinCEN是依據《打擊俄羅斯洗錢法》第9714條採取行動,該條提供六項特別措施,F在CEN選擇了第六項:禁止資金轉匯。區塊鏈情報公司TRM Labs指出,第五項限制代理帳戶的措施將留下漏洞——根據其對該網絡的研究:A7A5交易完全在代理銀行體系之外進行,而FinCEN認為這是其商業模式的核心。第六項措施同時涵蓋法定貨幣與加密貨幣,擬議規則將約束約348,000機構,其中包括加密貨幣交易所。對與美國有關聯的加密企業而言,無論流程中是否有銀行參與,該規則都將禁止處理涉及分代理的轉帳。
A7網絡與A7A5
A7A5是一種由在吉爾吉斯註冊的Old Vector發行的盧布支持代幣,已在Tron與Ethereum上線,存款存放於俄羅斯國有國防銀行Promsvyazbank。FinCEN描述了一個鏡像系統:代幣在俄羅斯境內地址之間轉移以代表海外付款,而分代理則以美元、人民幣、迪拉姆與歐元進行對應的法定貨幣轉帳,兩邊彼此防火牆隔離。
FinCEN發現,2025年2月至2026年6月間,超過180家實體處理了至少1,791億美元的A7A5——歷史上幾乎全部透過受制裁交易所Garantex與Grinex進行,後者被廣泛描述為前者的品牌重塑。Garantex作為原始平台,自2022年起即受美國制裁。該代幣最常用作進入USDT再到法定貨幣的不可凍結橋樑。自4月Grinex傳出遭駭以來,代幣供應已集中至非託管錢包,該機構將此解讀為可能正在轉離受制裁平台。
在法定貨幣方面,A7已建立或收購數百家分代理,在至少83個國家約435家金融機構持有帳戶,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間處理超過170億美元。工作人員從莫斯科透過自訂VPN操作這些帳戶,使活動看似源自杜拜、香港或比斯凱克。
財政部表示,一家分代理直接與伊朗影子油輪船隊相關的實體交易,並與一家姊妹公司合計從涉及伊朗逃避制裁的公司獲得近1.4億美元。另一家分代理向一家與武器採購相關的公司匯出約160萬美元。財政部也將該網絡與Nobitex——其於6月制裁的伊朗交易所——以及北韓交易所駭客事件的洗錢所得聯繫起來。
該網絡由在逃摩爾多瓦寡頭Ilan Shor與Promsvyazbank於2024年9月創立,至1月時宣稱每日處理超過2,000筆交易。其宣稱的歷史交易量為7.5兆盧布(約915億美元),約相當於俄羅斯去年對外貿易的八分之一。歐盟先前已制裁該網絡的部分成員,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CA)亦於8月發布本身的警報。
財政部長Scott Bessent表示,若為美國的對手促進非法金融活動,"你將失去進入美國金融體系的資格"。該擬議規則的意見徵集期將於其在《聯邦公報》刊登後30天截止。在FinCEN審閱意見並發布最終規則之前,該禁令仍僅為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