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美國眾議院加密稅法案未納入挖礦與質押獎勵遞延課稅條款

美國眾議院加密稅法案未納入挖礦與質押獎勵遞延課稅條款

作者: Cointele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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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眾議院歲入委員會訂於週三審議長達114頁的《數位資產稅務確定性法案》(H.R. 10357)。
  • 該法案未納入一項原可讓礦工與質押者遞延至代幣出售時才就獎勵課稅的條款。
  • 若無此條款,挖礦與質押獎勵在收到或受到控制時即需課稅,可能早在代幣兌換為現金之前。
  • 保留的措施包括驗證者獎勵按普通收入課稅、10美元以下交易手續費免於稅務認列、美元穩定幣與數位資產借貸的特殊規則、擴大適用的洗售規則,以及自願揭露計畫。
  • 包括區塊鏈協會在內的業界團體敦促國會保留遞延條款,主張在出售前課稅會為礦工與質押者造成流動性問題。
美國眾議院加密稅法案未納入挖礦與質押獎勵遞延課稅條款

美國眾議院歲入委員會將於週三審議一份長達114頁的加密稅務包裹法案,其中未納入一項原可讓礦工與質押者遞延至代幣出售時才就獎勵課稅的條款。

這項立法——《數位資產稅務確定性法案》(H.R. 10357)——於週一連同委員會的審議會議通知一併公布;審議會議是委員會成員在法案送交眾議院全院表決前辯論並修訂條文的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該包裹法案並未包含眾議員Mike Carey於6月提出的《挖礦與質押稅務明確法案》中的獎勵課稅時點條款。

該條款原本給予納稅人選擇權:可在收到新鑄造代幣時認列為所得,或將其視為類似自製財產,待出售時才繳稅。若無此條款,挖礦與質押獎勵在收到或納入收款人控制時即需課稅——可能早在代幣兌換為現金之前。

此次審議召開之際,參議院正在評估是否推進CLARITY法案,該法案將決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如何劃分對美國加密市場的監管權責。

保留條款涵蓋手續費、穩定幣與洗售規則

該法案確實保留了部分挖礦與質押措施。它將區塊鏈驗證活動的收入列為普通收入,確立該收入來源位於美國境內或境外,並允許符合資格的投資信託在不喪失信託地位的前提下質押數位資產。普通收入處理將驗證者獎勵歸入與薪資相同的類別,而來源認定問題對在美國境外營運的驗證者影響最大。

該包裹法案亦規定,當加密資產被用於支付10美元以下的網路或交易手續費時,納稅人須認列損益,因此小額手續費支付本身不會觸發應稅損益。法案並對符合資格的美元穩定幣提出特殊稅務處理,且允許符合資格的數位資產借貸不被視為應稅出售。

其他條款則為交易廣泛的加密資產提供簡化會計處理,將洗售與推定出售規則擴及數位資產——就證券而言,此框架禁止納稅人在出售認列虧損後迅速買回同一資產,或在未認列收益的情況下鎖定獲利——並為尋求更正先前數位資產稅務違規的納稅人設立自願揭露計畫。

業界反彈

今年6月,委員會在數位資產稅務聽證會前傳閱了七項加密稅務草案。這些提案涵蓋穩定幣、挖礦、質押,以及旨在減輕加密交易稅務申報負擔的措施。

當時,區塊鏈協會、加密創新委員會與數位商會敦促國會按原文通過Carey的法案。這些團體主張,在獎勵尚未出售前即課稅,會為礦工與質押者造成流動性問題,同時她們也反對一項原本會將遞延期限限制為五年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