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加密貨幣旅行規則將強制驗證自託管錢包
重點速覽
-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9月2日與反洗錢辦公室共同敲定加密貨幣旅行規則框架,生效日期為2027年2月27日。
- •持牌業者必須收集客戶及交易對手資訊,並在受監管業者之間的轉帳中傳送匯款人與收款人資料。
- •業者必須驗證客戶擁有或控制涉及交易的自託管錢包,但框架並未規定具體的驗證方法。
- •數位資產交易資訊必須保存至少五年,並保持可供監管機關存取。
- •該框架使泰國與FATF第16項建議接軌,泰國另正考慮開放受監管的加密貨幣衍生品及國內比特幣與以太幣ETF。

泰國已敲定新的加密貨幣旅行規則要求,涵蓋數位資產轉帳、交易對手、自託管錢包及交易紀錄。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9月2日在與泰國反洗錢辦公室協調後公布最終框架。
新規則將於2027年2月27日生效,給予持牌數位資產企業近六個月時間更新其系統。根據該框架,業者必須收集轉帳資訊、評估交易對手,並在向另一受監管業者發送資產時傳送匯款人與收款人資料。框架還針對客戶透過其直接控制的錢包進行交易引入具體的驗證要求。
錢包驗證要求
泰國新的加密貨幣旅行規則將要求數位資產業者收集客戶及交易對手的資訊。該規則涵蓋受監管企業之間的轉帳,以及涉及用戶直接控制錢包的交易。
自託管錢包讓用戶自行保管私鑰,而非將資產存放於中心化交易所或其他託管機構。根據新框架,持牌業者必須在加密貨幣轉入或轉出自託管錢包時,驗證客戶擁有或控制該錢包。
在驗證自託管錢包所有權方面,已實施旅行規則制度的司法管轄區採取了不同的技術方法,例如小額測試轉帳(有時稱為satoshi測試)或加密訊息簽章,即錢包持有人在不轉移資金的情況下證明其對私鑰的控制權。泰國的框架並未規定單一方法,將實施細節留給持牌業者自行決定。
此要求為涉及個人錢包的提款與存款增加了額外的合規步驟。加密貨幣企業將需要能夠識別客戶、審查錢包所有權,並保存所需交易資訊以供監管檢查的系統。
業者還必須保存與數位資產交易相關的資訊至少五年。這些紀錄必須保持可存取狀態,以便監管機關在需要時進行審查。
加密貨幣企業間轉帳面臨新規則
旅行規則還為受監管數位資產業者之間的轉帳引入資訊共享要求。發送交易的企業必須隨轉帳指示提供識別匯款人與收款人雙方的資訊。
該法規亦涵蓋透過中間業者進行的交易。這些措施著重於追蹤數位資產交易中的相關當事方,並為受監管企業在審查轉帳是否涉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及科技相關金融犯罪時提供更多資訊。
泰國透過2026年初啟動的諮詢程序制定該框架。監管機關於3月就旅行規則主要原則徵求意見,並於6月就法規草案展開另一輪諮詢。最終時程表給予加密貨幣業者近六個月的時間在新規則生效前做好準備。
泰國向全球反洗錢標準靠攏
泰國的加密貨幣旅行規則跟隨類似要求在數位資產領域的廣泛採用。各國政府已將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框架應用於虛擬資產轉帳及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
該國際標準載於FATF更新的第16項建議,要求受監管企業在處理符合條件的數位資產轉帳時收集並傳送識別資訊,使加密貨幣交易監控更接近金融業其他領域已使用的管控措施。
到2026年,FATF最新審查涵蓋的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已引入旅行規則立法。泰國的新規則將此做法延伸至涉及個人錢包的交易,而此領域可能需要與中心化平台間轉帳不同的檢查方式。
更廣泛的監管監督
旅行規則將泰國的監管監督擴展至交易所牌照與交易規則之外。自2月27日起,持牌數位資產業者必須收集客戶及交易對手資訊、驗證自託管錢包的所有權或控制權,並在受監管業者之間傳送相關數據。他們還必須保存交易資訊至少五年。
與此同時,泰國正在考慮開放受監管的加密貨幣衍生品及國內比特幣與以太幣ETF。這些舉措顯示監管機關將更廣泛的投資管道與更強的反洗錢及監督管控相結合。旅行規則是這些變革中最成熟的一項,因為它已經定案。業者現在有直到2027年2月的時間準備其合規與交易監控系統。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財務或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