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更新加密貨幣旅行規則,將自托管錢包納入合規體系
重點速覽
- •泰國「數位資產旅行規則」將於2027年2月27日生效,要求持牌數位資產業者收集並傳送加密貨幣轉帳的匯款人與收款人資訊。
- •業者必須驗證自托管錢包的所有權或控制權,且針對30,000泰銖以上的轉帳適用額外查核。
- •業者必須保存交易資訊至少五年,並供監管機關查核。
- •證券交易委員會秘書長Pornanong Budsaratragoon表示,該規則旨在降低數位資產業者遭用於洗錢與資恐的風險。
- •該框架遵循FATF旅行規則(2019年延伸至虛擬資產),美國、歐盟、新加坡及英國等司法管轄區均已實施。

泰國正在收緊對加密貨幣轉帳的監管,將自托管錢包進一步納入該國的金融合規體系。
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表示,新的「數位資產旅行規則」將於2027年2月27日生效。根據該規則,持牌數位資產業者必須收集並傳送加密貨幣轉帳的匯款人與收款人資訊,並對交易對手進行盡職調查。
其中一項關鍵變革涉及自托管錢包的處理方式——即由使用者自行控制私鑰、而非依賴交易所或其他託管機構的錢包。當客戶發送或接收數位資產時,泰國加密貨幣業者須驗證此類錢包的所有權或控制權。針對30,000泰銖以上的轉帳,則適用額外的所有權或控制權查核。
業者還必須保存交易資訊至少五年,並供監管機關查核。這些要求旨在讓主管機關更清楚掌握加密貨幣資金流向,並減少受監管平台遭用於金融犯罪的情形。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秘書長Pornanong Budsaratragoon表示,該規則旨在「降低數位資產業者遭用於洗錢與資恐的風險」。
此舉使泰國與日益增多的實施全球旅行規則框架的司法管轄區並列。該框架要求識別資訊隨交易傳送,以提升加密貨幣轉帳的可追溯性。此框架源自反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一個制定反洗錢標準的政府間組織;FATF於2019年將其原先適用於傳統金融電匯的旅行規則延伸至虛擬資產,此後美國、歐盟、新加坡及英國等司法管轄區均已採行各自的實施辦法,但門檻與自托管錢包的處理方式各不相同。
對使用者而言,其意義不僅是又一次交易所合規查核:受監管平台與私人控制錢包之間的交易,將越來越常要求使用者證明其控制發送或接收資金的錢包。所有權證明通常採錢包簽名訊息或小額測試交易的形式——這對已實施類似規則地區的使用者而言並不陌生。
該規則歷經今年稍早舉行的兩輪公眾諮詢,並給予泰國數位資產業者近六個月的時間建置合規所需系統。
相關動態:泰國提議為加密貨幣公司增設「資金來源提供者」規範(REGULATION);英國的加密貨幣錢包識別規則已引發使用者的合規與執法風險(REGULATION);泰國銀行則正準備對涉及USDT的交易展開監管整頓(REGULATION)。
來源:Bitcoin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