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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敲定比特幣與以太幣ETF規則 開放於證券交易所交易

作者: Crypto Adventure·

重點速覽

  • •泰國SEC於10月8日發布11項新規,自10月16日生效,允許在本地設立的加密ETF在泰國證券交易所掛與交易。
  • •比特幣與以太幣是初期階段唯一合格的標的資產,SEC可根據流動性、市場接受度、網路安全性與投資人保護等因素擴大名單。
  • •ETF必須以追蹤單一加密貨幣的被動式工具運作,維持至少80%淨資產價值的平均淨曝險,並將資產存放於受泰國SEC監管的數位資產託管機構。
  • •交易限制包括僅在泰國證券交易所掛牌、禁止券商為基金購買提供保證金融資,以及投資人須強制確認已理解產品風險。
  • •在初期推行階段,泰國將限制與海外加密ETF相關的替代性產品,例如參照外國基金的存託憑證,而機構與超高淨值投資人則另行處理。
泰國敲定比特幣與以太幣ETF規則 開放於證券交易所交易

泰國已敲定一項監管框架,允許在本地設立的加密貨幣ETF追蹤比特幣與以太幣,並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交易,為散戶與機構投資人開闢了投資這兩種資產的全新受監管管道。

ETF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並追蹤標的資產的價格,投資人可透過一般證券帳戶取得曝險,而無需直接持有加密貨幣。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10月8日發布11項新規,將於10月16日生效。這些規則確立了資產管理公司創設加密ETF所須符合的要求,但本身並未核准任何特定的比特幣或以太幣基金掛牌。SEC已在一份官方公告中發布相關法規。

比特幣與以太幣是初期階段唯一符合資格的加密資產。SEC日後可根據流動性、市場廣泛接受度、網路安全性與投資人保護等因素擴大該名單。泰國的框架效法了其他已開放現貨加密ETF的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於2024年1月核准現貨比特幣ETF,並於同年稍後核准現貨以太幣ETF),以及香港(於2024年4月掛牌現貨比特幣與以太幣ETF)。

最終框架在此前於4月至5月間進行的諮詢,以及8月至9月間對法規草案的第二輪審查之後定案。

被動式基金須維持至少80%曝險

泰國加密ETF必須以被動式投資工具運作旨在追蹤單一合格加密貨幣的價格。每檔基金在會計年度內,對其標的加密資產的平均淨曝險須達淨資產價值的至少80%。

擬推出基金的資產管理公司還須證明其擁有足夠的人員、營運系統與服務供應商安排,以安全管理數位資產。基金持有的加密資產必須由受泰國SEC監管的數位資產託管機構保管。共同基金監督機構可使用次託管機構,但實際保管數位資產的實體仍必須是持有執照的加密資產託管機構。

監管機構保留了空間,未來在情況合理時,可允許合格的外國數位資產託管機構。

泰國今年一直在為加密基礎設施建立更廣泛的監管框架。SEC近期敲定了涵蓋自託管錢包的旅行規則,要求持牌業者在資產於受監管機構與私人地址之間移動時,驗證錢包的所有權或控制權。

交易限於泰國證券交易所

本土加密ETF將僅在泰國證券交易所掛牌與交易。券商不得為購買此類基金提供保證金融資。投資人在交易前,必須獲得解釋產品特性與風險的資訊,並確認其已理解相關風險。

資產管理公司還面臨額外的揭露要求,涵蓋基金結構、投資機制、服務供應商以及加密資產特有的風險。

共同基金與私募基金也將獲准在其現有投資限額內投資泰國加密ETF。此前它們可透過合格的外國加密ETF取得類似曝險。

在初期推行階段,泰國將限制與海外加密ETF相關的替代性產品,包括參照外國加密基金的存託憑證,以及讓散戶客戶接觸海外產品的某些券商安排。機構與超高淨值投資人在此框架下另行處理。

ETF規則出台之際,泰國監管機構同時在其他領域擴大數位資產監管。當局今年開始加強審查高額USDT交易,而泰國央行也正另行開發泰銖支持的穩定幣框架。

新ETF法規將於10月16日生效,屆時符合資格的資產管理公司即可運用該框架推動本土比特幣與以太幣ETF產品。

來源:Crypto Adven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