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SEC 批准後,泰國比特幣 ETF 將於 10 月 16 日開始掛牌

SEC 批准後,泰國比特幣 ETF 將於 10 月 16 日開始掛牌

作者: Blockonomi·

重點速覽

  • •泰國證券機關批准現貨比特幣與以太幣 ETF 在泰國證券交易所(SET)境內掛牌,於 10 月 16 日生效。
  • •符合資格的基金必須採被動管理、對單一標的數位資產維持至少 80% 的淨曝險,並將資產存放於受 SEC 監督的保管機構。
  • •初始階段禁止泰國證券公司為 ETF 購買提供融資借貸,亦不得為散戶客戶經紀海外數位資產 ETF 投資。
  • •泰國共同基金與私募基金首次可投資於境內設立的數位資產 ETF,此前僅限投資海外產品。
  • •泰國加入美國與香港等擁有現貨加密 ETF 的市場之列,更廣泛的開放有待監管部門對保管、交易與投資人教育的審查。
SEC 批准後,泰國比特幣 ETF 將於 10 月 16 日開始掛牌

泰國已批准現貨比特幣與以太幣 ETF 於境內掛牌,新制度將於 10 月 16 日生效。投資人將可透過泰國證券交易所(SET)取得相關產品,而非直接使用加密貨幣交易所。ETF 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讓投資人透過受監管的證券產品獲得標的資產的曝險。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將第一階段限定為比特幣與以太幣。根據泰國比特幣 ETF 制度,符合資格的產品必須採被動管理、由受監督的保管機構保管,並附有風險揭露。這項決定為數位資產曝險建立受監管的管道,同時限制融資借貸以及散戶投資海外產品的管道。掛牌將在旨在控管保管風險的規則下逐步開放。

被動曝險與保管標準

符合資格的基金必須透過被動策略追蹤單一標的數位資產。對該資產的淨投資曝險在會計年度內必須至少等於基金平均淨資產價值的 80%。此門檻旨在讓產品專注於其宣稱的持倉,並限制主動的投資組合變動。

初始合格名單僅包含比特幣與以太幣,SEC 尚未對其他代幣開放 SET 通道。每檔基金必須以泰國境內註冊產品的形式運作,並且僅在 SET 掛牌。此架構為投資人提供證券市場管道,同時將產品監督保留在泰國境內。

基金資產必須存放於受 SEC 監督的數位資產保管機構。經理人必須揭露基金結構、投資方式、服務提供者與風險。投資人在交易前也必須獲得對各產品特性與風險的說明。

整而言,這些要求將保管與揭露義務置於受監管的主體身上,並將 ETF 投資與直接使用交易所區分開來。投資人可透過證券帳戶取得曝險,但基金仍取決於標的資產的表現。這些規則並未消除與比特幣和以太幣相關的波動性或其他市場風險。

槓桿與海外投資的限制

投資人保護措施也影響了這次推行。泰國證券公司不得為 ETF 購買提供融資借貸,且投資人在交易前必須確認產品資訊,在開戶流程中增加適合性與教育步驟。

新規則也改變了現有投資工具的參與方式。泰國共同基金與私募基金可投資於在泰國設立的數位資產 ETF;此前它們只能投資海外數位資產 ETF。這些基金的既有投資限額維持不變,初始資產名單亦維持相同。此變更使這些基金首次能透過新的境內產品建立曝險。

海外投資在初始階段受到限制。泰國證券公司不得為散戶客戶經紀海外數位資產 ETF 投資,使散戶投資人無法透過本地券商管道投資此類產品。直接投資海外基金仍僅限機構投資人與超高淨值人士。與海外數位資產 ETF 相關的存託憑證在此階段也不會發行或銷售。

產業與監管背景

Bitkub 集團共同創辦人 Attakrit Chimphlapibul 表示,此政策遵循美國現貨 ETF 推出所開創的路徑。那些產品為機構與散戶參與美國市場建立了受監管的管道。

泰國 SEC 表示,在今年稍早舉行的公開諮詢中,市場參與者普遍支持受監管的投資管道。根據主管機關的說法,境內基礎設施、投資人保護與教育應先於更廣泛的公眾開放。

因此,該制度將批准與有限度的開放相結合。它允許境內掛牌,但排除槓桿、海外散戶經紀以及替代性產品。此做法讓 SEC 能在擴大合格資產名單或放寬銷售規則之前,評估保管、交易與投資人理解程度。

區域背景

此舉使泰國躋身建立受監管數位資產管道的亞洲市場之列。香港與美國已擁有現貨比特幣與以太幣產品。泰國的制度不同之處在於其對海外曝險的初始限制,以及對被動基金管理的要求。進一步變更將取決於市場狀況與基礎設施成熟度,掛牌初期將僅限境內,而更廣泛的開放則有待監管審查與基礎設施準備就緒。

來源:Blockono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