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研議開放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代幣化證券,Bithumb 同時就 FIU 處分提出行政訴訟
重點速覽
- •金融委員會委員長李容煥在國會監查中表示,他對允許透過加密貨幣交易所基礎設施交易代幣化證券持開放態度,並將考量市場狀況、投資人保護及尚未解決的發照問題。
- •《電子證券法》與《資本市場法》修正案將自 2027 年 2 月 4 日起賦予代幣化股票、債券與基金在南韓的法律地位,而《數位資產基本法》的協商已進入最後階段。
- •FIU 對 Bithumb 處以 368 億韓元(約 2,450 萬美元)罰款並處六個月部分停業,指其於 2022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間處理了涉及 18 家未註冊海外虛擬資產業者的 45,772 筆轉帳。
- •Bithumb 主張旅行規則已自動攔截 100 萬韓元以上發送至未註冊業者的轉帳,且小額轉帳規定不明確,並引用 2026 年首爾行政法院撤銷 FIU 對 Upbit 營運商 Dunamu 停業處分的判決。
- •自 12 月 2 日起,韓國銀行將要求國內交易所透過名為 FX1021 的新申報表,申報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來曾將資產移往海外或私人錢包之用戶的月終數位資產持有餘額。

南韓金融委員會(FSC)表示,將研議開放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代幣化證券。與此同時,金融委員會的反洗錢部門就對 Bithumb 的六個月處分出庭答辯,而韓國銀行也公布擴大數位資產持有人跨境餘額申報的計畫。
金融委員會對透過加密交易所基礎設施交易代幣證券持開放態度
金融委員會委員長李容煥在國會政治事務委員會國政監查中表示,他對允許透過加密貨幣交易所基礎設施交易代幣化證券的想法持開放態度。
執政黨共同民主黨議員李康日主張,在相同的證券法規與投資人保護要求一體適用的情況下,將特定類型的交易所排除於市場之外並無太大意義。
李容煥表示,他會將市場狀況與投資人保護等因素納入考量,也會思考是否應合併發照單位,以及兼營業務應如何運作。
他指出美國可作為參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 9 月宣布「創新豁免」(Innovation Exemption),允許符合條件的鏈上平台(包括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部分美國上市股票的代幣化版本。若首爾採取類似路徑,李容煥提出的發照問題——合併單位與兼營業務——將決定單一平台能否同時經營數位資產交易與代幣化證券交易。
據 Cryptopolitan 報導,賦予代幣證券法律地位的《電子證券法》與《資本市場法》修正案將於 2027 年 2 月 4 日生效。金融委員會的子法將允許股票、債券與基金自該日起以代幣化形式交易。
另外,李容煥在國會聽證會上表示,範圍更廣的《數位資產基本法》協商已進入最後階段。
Bithumb 為何對 FIU 提出異議
金融情報單位(FIU)作為金融委員會的反洗錢部門,出庭為其取締行動答辯。Bithumb 對 FIU 的處分提出異議,首爾行政法院已於週四舉行首次言詞辯論。
FIU 指出,Bithumb 於 2022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之間,處理了涉及 18 家未註冊海外虛擬資產業者的 45,772 筆轉帳。該交易所被處以 368 億韓元(約 2,450 萬美元)罰款,並遭六個月部分停業處分,禁止新客戶將其數位資產移出平台。
Bithumb 的律主張,交易所並無過錯。他們表示,對於 100 萬韓元(約 700 美元)以上的轉帳,旅行規則(travel rule)已自動攔截發送至未註冊業者的交易,因此並無違規情事。
針對較小額的轉帳,該交易所表示其無權收取接收交易所的詳細資訊,且 FIU 從未明確說明其預期的攔截措施為何。
Bithumb 也指出,監管機關引用的篩查工具 Chainalysis 是一家外國民間公司,其並無使用該工具的法律義務。該公司補充,其無法識別的地址中,僅約 2% 事後確認屬於未註冊業者。
該公司的論點與 2026 年 4 月一起案件中所主張的相似,當時同一法院撤銷 FIU 對 Upbit 母公司 Dunamu 的三個月停業處分,認定小額轉帳的相關規定不夠明確。此前的判決是 Bithumb 可引用的最直接可比先例:同一法院、針對同一套小額轉帳規則,作出了有利於交易所的裁決。
Bithumb 將於 12 月中旬前提交書面主張,下次開庭定於 2027 年 1 月 28 日。
韓國銀行將擴大跨境餘額申報
自 12 月 2 日起,任何曾將數位資產發送至海外交易所或私人錢包的國內交易所用戶,其月終持有餘額都將申報至韓國銀行的外匯資訊網絡。即使當月並未進行任何轉帳,此規定亦同樣適用。
國民力量黨議員朴秀永取得的申報手冊顯示,韓國銀行正在建立一項名為 FX1021 的新申報表,內容將包括月終各資產的持有數量、換算為韓元的價值,以及匯入與匯出的總金額。
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生效之日起,凡曾將數位資產移往海外或私人錢包的用戶均屬適用對象。交易所必須於次月 10 日下午 5 時 30 分前提交每份申報。
接下來的時程相當緊湊:新申報制度自 12 月 2 日啟動,Bithumb 下次開庭為 2027 年 1 月 28 日,而代幣證券則於 2027 年 2 月 4 日取得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