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確認 2027 年 22% 加密稅將涵蓋私人錢包
重點速覽
- •南韓加密稅定於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無論資產存放於國內交易所、外國平台或自託管錢包,應稅所得均適用。
- •數位資產所得將歸類為其他所得,享有每年 250 萬韓元(約 1,800 美元)的扣除額,計入地方稅後合併稅率最高為 22%。
- •國稅廳計劃部署交易追蹤與分析程式,並透過海外金融帳戶申報制度及 OECD 的 CARF 框架取得海外交易所資訊。
- •涵蓋質押獎勵、借貸收入、空投與硬分叉的稅務標準仍在制定中,官員表示這些活動需要針對評價與時點訂定專門規則。
- •該稅制於 2020 年立法、原定 2022 年開徵,但已多次延後,時程的任何進一步變更都需經立法程序。

南韓將自 2027 年起,對來自私人錢包的應稅加密所得課稅。
該稅制包含 250 萬韓元扣除額,以及最高 22% 的稅率。
主管機關正在開發針對海外及自託管交易的追蹤系統。
南韓已確認,規劃中的 2027 年加密稅將適用於透過私人錢包與海外交易所產生的應稅所得。
政府表示,稅務處理將取決於所產生的所得,而非投資人是使用國內平台、外國交易所,或以自託管方式持有資產。
南韓訂定 22% 加密稅框架
根據《Digital Asset》週四的報導,企劃財政部與國稅廳(NTS)是為回應國民力量黨議員金相勳(Kim Sang-hoon)的質詢,而對該項政策作出釐清。
這項政策將落地位於全球最活躍的散戶加密市場之一;由於該稅的開徵日期屢遭延後,當地交易收益迄今實際上未被課稅。
在規劃的框架下,數位資產所得將歸類為其他所得,享有每年 250 萬韓元(約 1,800 美元)的扣除額。
超過該門檻的所得將課徵 20% 的國稅,加上地方稅後,合併稅率最高可達 22%;此一上限與南韓法律中彩票中獎所得適用的分離課稅相當,後者同屬其他所得類別。
相關規則將適用於居民透過移轉或出借數位資產而產生應稅所得的情況,無論資產存放於何處。
然而,主管機關坦承,監控私人錢包在實務上存在挑戰,因為使用者無需中心化中介機構即可建立為數眾多的地址。
因此,國稅廳計劃導入交易追蹤與分析程式,以識別未申報活動並縮小潛在的執法缺口。
至於海外交易所,主管機關打算透過海外金融帳戶申報制度與 CARF 取得交易資訊。
CARF 由 OECD 於 2022 年制定,以傳統金融帳戶適用的共同申報準則為藍本,為參與管轄區提供自動交換相關加密資產資訊的框架,目前已有數十個管轄區承諾採行。
這種做法意味著,以自託管方式持有資產,本身並不能免除該等資產所生所得的潛在納稅義務。
質押與空投規則仍在研議
與此同時,主管機關仍在制定涵蓋質押獎勵、借貸收入、空投與硬分叉的稅務標準。官員表示,這些活動具有不同特性,需要專門規則來認定應稅所得、評價及課稅時點。
其他已對數位資產課稅的管轄區(包括美國與日本)通常在收到質押獎勵時即將其視為應稅所得,但各國做法不一。
交易所發放的數位資產若符合《所得稅法》對貨物或獎品的定義,也可能構成其他所得。
國稅廳已完成稅源管理系統,並正在建置整合分析系統,以支援數位資產稅務行政。
儘管政界有廢除或再度延後的呼聲,政府仍持續為 2027 年 1 月 1 日的實施進行準備。該稅制於 2020 年立法、原定 2022 年生效,其後多次延後,最近一次延至 2027 年;與過去的延後相同,時程的任何進一步變更都需經立法程序。
兩個機關也表示,由於應稅活動、遵循程度與交易模式仍不明確,預測未來稅收仍有困難。
因此,在主管機關於預定實施日期前敲定相關程序之際,進一步的行政指引仍將十分重要,包括尚未定案的質押與空投標準。此次釐清意味著,私人錢包託管並不會在南韓規劃的數位資產稅下構成另行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