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2027年加密貨幣稅:交易者現在需要知道的事
重點速覽
- •韓國將從2027年1月起,對超過250萬韓元的年度加密貨幣收益課徵22%的合併稅率,且不允許將淨虧損結轉至後續課稅年度。
- •加密貨幣免稅門檻比已廢除的金融投資所得稅適用於股票收益的5,000萬韓元門檻低二十倍。
- •根據國稅局規則,幣幣交換被視為應稅處分,意味著投資者可能在未將資產轉換為法幣的情況下產生稅務負擔。
- •現有的稅務軟體和交易所申報系統無法為跨去中心化平台、自我託管錢包和跨鏈橋接進行交易的使用者可靠計算準確的稅負。
- •2027年1月1日之前持有的資產將以原始購買價格或2026年12月31日官方市場價值中的較高者作為調整後成本基礎,在很大程度上保護制度實施前的升值不受課稅。

關鍵要點
年度收益超過250萬韓元將面臨22%的合併稅率,且虧損無法結轉至以後年度。
已廢除的股票稅原本適用於5,000萬韓元以上的收益,是加密貨幣門檻的二十倍。
幣幣交換屬於應稅處分,造成軟體市場尚未解決的記帳問題。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具潤哲於7月29日向國會財政經濟計畫委員會表示,課稅將按計畫進行,回應了議員們關於是否需要再次延期的詢問。
同一委員會當天將廢止法案送交小組委員會審查。這兩件事中只有一件代表政府的立場。
根據現行法律,年度淨收益超過250萬韓元將面臨20%的國家所得稅加上2%的地方附加稅,合併稅率為22%。按2026年7月底的匯率計算,該免稅額約為1,750美元。
稅率引起了最多關注,但該制度的另外三個特徵對一般使用者影響更大:虧損如何處理、免稅額與股票不再繳納的稅相比如何,以及是否有人能準確計算自己的稅負。
虧損年度無法回收
收益和虧損在單一課稅年度內可以互抵,跨年度則不行。
加密貨幣收入歸類為「其他所得」,而非資本利得,此分類不允許虧損結轉。一個以虧損收場的年度只是一個沒有應稅所得的年度。
在波動市場中,這樣的計算方式變得不利。以一位投資者為例,2027年虧損1,000萬韓元,2028年賺取1,000萬韓元,兩年下來剛好回到原點。2027年的虧損消失。2028年的收益超過免稅額需繳稅,在一個毫無獲利的投資組合上產生約165萬韓元的稅單。
議員們在7月29日的會議上正是提出了這一點,認為一個無法從後續年度扣除虧損的制度,未能反映投資者的實際收入。他們還警告,課稅可能促使使用者轉向海外交易所、去中心化平台和點對點交易以規避稅負。
具潤哲的回答是,股票投資也適用相同的待遇,政府會先實施,如果系統證明有需要再行補充。
他還說明了此分類存在的原因。美國和英國將加密貨幣納入資本利得制度課稅,而韓國將其視為其他所得,以22%的稅率分離課稅並設有基本扣除額。具潤哲表示,轉向資本利得模式需要對整個資本市進行全面審查,而非僅針對虛擬資產。
這個理由是成立的,但也迴避了波動性問題。一個50%的年度回撤是常態的資產類別,產生虧損年度的頻率遠高於分散投資的股票組合,因此相同的待遇會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
低於股票稅二十倍
推動國內爭論的比較,涉及一個已不存在的稅。
韓國的金融投資所得稅原本將對股票、債券、基金和衍生品超過5,000萬韓元的年度收益課徵20%至25%。2024年的稅制修訂廢除了該稅,保留了既有的資本利得制度,國會於2024年12月通過了該修正案,正是將加密貨幣課稅推遲至2027年的同一會期。
因此,散戶股票投資者在國內上市股票上無需繳納資本利得稅,而加密貨幣投資者將在一個比股票所逃避的免稅額小二十倍的門檻之上繳稅。
經濟財政部反駁了不公平的說法,指出大股東、海外股票和未上市股票已面臨課稅,因此免稅虛擬資產而對其他金融收入課稅本身也會造成不一致。在分類方面,它主張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虛擬資產視為無形資產,使雜項所得成為可行的類別,且能在沒有法律模糊性的情況下涵蓋質押和空投收益。
雙方的立場都站得住腳。5,000萬韓元和250萬韓元之間的差距,才是國內政治爭論的核心。
免稅額的影響範圍
250萬韓元的扣除額保護了買入並持有的人。對於在波動的一年中積極交易的人,其保護較少。
一位錄得1,000萬韓元淨利潤的投資者需就750萬韓元繳稅,產生約165萬韓元的稅負。在強勁的山寨幣行情中,達到這一收益水平既不需要財富也不需要專業規模。
金融服務委員會統計,截至2025年底,共有1,113萬個具有交易功能的交易所帳戶,下半年日均交易量為5.4兆韓元。這些數字計算的是帳戶而非個人,它們確立的是參與的廣度,而非任何特定持倉的規模。
帳戶餘額在此處說明不了什麼。該稅衡量的是年度已實現收益,因此一位將適度資金在多個倉位間循環的交易者,可能在12月底幾乎沒有什麼剩餘的情況下就跨越了門檻,而一位大型被動持有者只要不賣出就可以無限期保持在門檻之下。
幣幣交換產生稅負但不產生現金
課稅不會等到提領為韓元時才發生。
國稅局將虛擬資產之間的交換納入所得計算。將比特幣換成以太幣、將山寨幣轉為USDT、或在不同穩定幣之間轉換,每一次都會實現收益或虧損。
一位以2,000萬韓元買入比特幣、在BTC價值2,700萬韓元時將其換成以太幣的投資者,在那一刻實現了700萬韓元的收益。如果以太幣隨後下跌,稅負依然存在,而從未有現金進入銀行帳戶。
確定該數字需要原始取得成本、交換確切時刻的韓元價值、交易和網路費用、涉及的帳戶或錢包,以及某一筆轉帳是處分還是在使用者自己地址之間的移動。
在單一國內交易所進行的數筆交易使這一切相對簡單。活動分散在中心化平台、自我託管錢包、跨鏈橋和去中心化協議之間則不然。
合規基礎設施尚不存在
這是該制度中最未準備好面對其將管轄的人群的部分。
成本基礎遵循兩種方法。透過註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交易的資產使用移動平均法計算。在這些平台之外持有的加密貨幣使用先進先出法,按每個虛擬資產地址計算取得成本。
考慮一下這對一般使用者的要求:在韓國交易所購買USDT,提領至個人錢包,跨鏈橋接至另一條鏈,交換為以太幣,存入流動性池,數月後提領另一組資產。每一步都會留下區塊鏈記錄。這些記錄中沒有任何一個能識別哪些錢包屬於同一納稅人、在每筆交易時刻將價值轉換為韓元,或確定收據代幣是否代表處分。
指導方針清楚地涵蓋了銷售、借貸和幣幣交換。在流動性池存款、包裝代幣、質押衍生品和跨鏈橋接方面則不夠充分,而這正是目前大量活動所在之處。
實際後果值得直言不諱:一位完全打算合規的韓國投資者可能無法提交準確的申報。手動重建數千筆交易是不切實際的,而當價格不流動、合約互動被錯誤分類,或歷史記錄跨越多條鏈時,商業稅務軟體會產生相互矛盾的數字。
這在系統中造成了一個意外的逃稅陷阱。兩個活動完全相同的誠實使用者可能會因為工具不同而提交不同的數字,而無論哪種情況,納稅人都承擔後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低報,或因為取得成本無法記錄而多繳。
交易所申報僅涵蓋第一站
註冊交易所將向國稅局提交交易資料,這處理了單一韓國平台上的普通現貨交易。價格、費用和移動平均成本都存在於交易所已有的記錄中。
能見度在提領地址處終止。金融服務委員會記錄到,2025年下半年有90兆韓元從交易所流向白名單海外實體和個人錢包,較前六個月增長14%。
轉入自我託管不是出售。之後的活動可能在任何國內交易所記錄中不留痕跡,而韓國居民的稅務義務無論活動發生在何處都持續存在。
議員們在7月29日強調了這一點,認為課稅應等到OECD的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正式建立後再實施。CARF旨在每年自動在國家之間交換跨境虛擬資產交易資料,這將使國稅局獲得目前缺乏的能見度。2027年開始意味著在該機制到位之前就啟動。
2027年之前的收益大致受保護
在制度開始之前累積的升值大部分不受影響。
對於在2027年1月1日之前持有的資產,取得成本為原始購買價格或2026年12月31日官方市場價值中的較高者。
以3,000萬韓元買入的比特幣,在年底參考價值達到8,000萬韓元時持有,以8,000萬韓元的基礎進入系統。隨後以9,000萬韓元出售產生1,000萬韓元的應稅收益,而非6,000萬韓元。
這使得12月31日成為一個值得仔細記錄的日期,連同原始購買成本的證據。
一月之前該做什麼
廢止法案仍在小組委員會中,且此稅之前已三度延期。這兩個事實都不足以成為等待的理由,因為無論制度是啟動、改變還是終止,準備工作都是相同的。
趁著還能取得時,從每個中心化交易所匯出完整的歷史記錄
記錄哪些自我託管地址屬於你
保存自己帳戶之間轉帳的交易雜湊值
現在就記錄取得成本和費用,而非之後重建
將普通轉帳與銷售、交換和借貸分開
記錄2026年12月31日前後的持倉和參考價值
兩個問題決定了最終的結果。議員們是否會對一個大到足以影響選舉的散戶市場實施低免稅額稅制,這是政治問題,答案將在一月之前揭曉。一般使用者是否能夠在沒有專業協助的情況下準確計算稅負,這是操作問題,根據現有證據,答案是否定的。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稅務、法律或投資建議。韓國稅務規則可能在實施前發生變化,個人情況各異。申報前請諮詢合格的韓國稅務專業人員。
方法論:本分析使用了Electronic Times關於7月29日財政經濟計畫委員會會議的報導、國稅局發布的虛擬資產所得指導方針、韓國政府2024年稅制修訂公告,以及金融服務委員會2025年下半年的市場調查數據。韓元兌美元匯率反映2026年7月底的匯率,將會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