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提議收緊跨境加密貨幣轉移規則
重點速覽
- •根據擬議框架,從國內獲授權提供商轉往海外提供商或非託管錢包的轉移,將觸發向金融監察部門的強制申報。
- •在初始階段,只有個人可將加密資產轉往海外,並須透過獲授權提供商使用酌情額度或外國資本額度。
- •透過當地獲授權提供商以蘭特進行的國內加密貨幣交易,將不受跨境申報要求約束。
- •擬議規範旨在取代自 1961 年以來的外匯管制規則,並回應南非於 2023 年被列入 FATF 灰名單後所暴露的反洗錢缺失。
- •南非稅務局亦已單獨擴充草案稅務指引,涵蓋加密交易、質押、挖礦、去中心化金融活動與加密貨幣支付。

南非已在一份新的監管手冊草案下,提議對跨境加密貨幣轉移採取更嚴格的控制,這將首次大幅擴大國家對數位資產流動的監督,並將其納入該國的資本流動管理框架。
國家財政部與南非儲備銀行於週一發布《加密資產手冊》草案。文件說明了在擬議的資本流動規則下,數位資產流動如何被歸類為受監管的跨境事件,並建立了授權、申報、管理及監管核准程序。
定義可申報的加密貨幣轉移
根據該提案,當加密貨幣從國內獲授權提供商轉移至海外提供商時,將觸發一項可申報事件。當資產被轉入私人控制的非託管錢包時,適用相同規則。獲授權提供商將被要求向金融監察部門申報這些資金流入與流出。
獲授權提供商的概念建立在金融部門行為監管局先前已完成的基礎之上;該局於 2022 年依據《金融諮詢與中介服務法》將加密資產定義為金融產品,從而觸發了在南非營運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許可制度。
然而,國內加密貨幣交易仍將不在跨境申報框架內。透過當地獲授權提供商以蘭特進行的買賣,不會被歸類為海外流動,實際上將本地市場活動與超出南非國家金融管制範圍的資金轉移區分開來。
海外轉移面臨提供商限制
在擬議制度的初始階段,只有個人可將加密資產轉往海外。他們需要使用其單次酌情額度或外國資本額度。透過未受監管管道進行的直接轉移,不符合擬議要求。
該框架將要求用戶透過獲授權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完成海外轉移。監管機構將透過現有的外匯監測系統接收交易資料,這種做法旨在縮小監管漏洞並加強對非法資金流動的偵測。
值得注意的是,南非並未在該提案下將加密資產定義為法定貨幣或官方貨幣。監管機構也未建立不同的加密資產分類,理由是仍需進一步研究。相較之下,央行採取的是以活動為基礎的監管方法,重點放在用途、方向與申報義務。
更廣泛金融改革的背景
該手冊建立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布徵求意見的《資本流動管理規例》草案之上。這些規例首次尋求將加密資產納入南非的外匯管制體系,並引入獲授權提供商、申報聲明、申報義務及行政罰款。
更廣泛的改革將取代自 1961 年以來一直沿用的外匯管制規則,並使南非符合國際金融犯罪防制與跨境透明度標準。自 2023 年被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列入加強監督的灰名單以來,南非一直承受更大壓力,必須強化其反洗錢與反資助恐怖主義制度。擬議的加密貨幣轉移規則是回應該跨政府監督機構所指出缺失的更廣泛努力之一。
財政部與央行將在最終定案前,審閱兩份草案文件的公眾意見。
另一方面,南非稅務局已擴充其針對數位資產的稅務指引。該機構的草案涵蓋加密交易、代幣交換、質押、挖礦、去中心化金融活動以及加密貨幣支付。
相關提案的公眾意見將持續開放至 9 月 30 日,期間南非也持續推進國際加密報告標準的實施,包括與 OECD 制定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接軌,以便在稅務機關之間就數位資產交易進行自動資訊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