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Reich 提出10項旨在遏制濫權的結構性改革
重點速覽
- •Reich提議將最高法院大法官任期限制為18年,取代目前憲法第三條所規定的終身任期。
- •他呼籲將聯邦利益衝突法適用於總統與副總統,禁止民選官員及內閣成員交易個股,並要求將其資產置於盲信託。
- •他的議程包括設立獨立委員會繪製國會選區地圖、恢復因2013年Shelby County v. Holder判決而遭削弱的《投票權法案》保障,以及防止媒體壟斷的措施。
- •Reich主張對千萬富翁與億萬富翁課徵聯邦財富稅——一項從未開徵過的稅目——並終結讓繼承財富免繳資本利得稅的增值基礎漏洞。
- •他尋求以普選取代選舉人團制度,並透過憲法修正案推翻2010年Citizens United判決,該修正案須經國會三分之二通並獲四分之三州批准。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公共政策教授、曾在柯林頓政府任職的美國前勞工部長Robert Reich主張,要清理他所稱Donald Trump及其政權造成的混亂——並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需要10項每位政治候選人都應支持的重大結構性改革。
Reich將這份清單定位為改變政治體系本身的運作方式,而非諸如全民醫療(Medicare for All)、可負擔住房、托育服務或20美元最低工資等政策。他認為,這些結構性改革是推動良善政策落實的必要前提,且必須由國會通過,其他事情才有可能完成。
他提出的10項改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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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最高法院任期限制。 Reich提議將大法官任期限制為18年,期滿後轉任下級聯邦法院。目前大法官依憲法第三條享有終身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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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利益衝突。 他呼籲將聯邦利益衝突法適用於目前獲得豁免的總統與副總統;禁止所有民選官員及內閣成員交易個股——國會議員依2012年《股票法》(STOCK Act)必須申報但並未被禁止此類交易——並要求將其金融資產置於盲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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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對刑事起訴的政治干預。 他主張禁止總統影響司法部的起訴,並要求國會審查特赦與減刑——憲法賦予的赦免權目前並無內建的國會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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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傑利螈式選區劃分之爭。 他提議要求各州設立獨立委員會來繪製國會選區地圖,以取代目前通常由州議會主導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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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投票權法案》。 他呼籲恢復針對種族歧視性投票地圖的保護條款,並恢復對有選民歧視歷史之州的聯邦監督——這項保障在2013年最高法院於Shelby County v. Holder案中裁定該法覆蓋公式無效後遭到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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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新聞。 他提議防止媒體壟斷,阻止大型企業與主要媒體所有人收購更多新聞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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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聯邦資金的政治忠誠度審查。 他主張總統若扣押國會撥付的資金應被追究藐視國會之責——國會曾於1974年透過《國會預算與扣押控制法》限制此類做法——包括學術與科學研究經費,他認為這些經費不應受政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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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極端財富課稅。 他呼籲對千萬富翁與億萬富翁課徵財富稅——聯邦政府從未開徵過的稅目——並終結允許鉅額財富在繼承時免繳資本利得稅的增值基礎(stepped-up basis)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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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普選票選出總統。 他提議取代選舉人團制度,可透過憲法修正案,或由各州達成協議將其選舉人票投給全國普選票獲勝者——此協議僅在持有過半選舉人票的州加入後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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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大額金錢逐出政治。 他呼籲擴大公共競選資金以匹配小額政治獻金,並通過憲法修正案推翻Citizens United判決——最高法院2010年解除對企業與工會獨立競選支出限制的裁決。此類修正案須經國會兩院各三分之二通過,並獲四分之三州批准。
Reich寫道,Trump暴露了美國體制是多麼容易被濫用,但僅僅反對他並不足夠。他主張需要持久的結構性改革,讓任何人——總統、眾議院議長、最高法院大法官或其他官員——未來都更難濫用權力。
他在結尾敦促讀者將這份清單發送給任何他們希望在11月3日獲勝的候選人。這篇文章附有一支YouTube影片。
Reich的文章可於robertreich.substack.com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