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反網路誘騙法案經國會批准後 送交馬可斯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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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批准的「Batang Ligtas」法案正等待馬可斯總統簽署——這是法案成為法律的最後一步——司法部希望在11月全國兒童月之前送達馬拉坎南宮。
- •這項立法將要求科技平台與金融科技公司建立年齡驗證機制、內建兒童安全保護措施,並指派駐菲律賓的法律代表處理執法機關的資訊請求。
- •參議院以16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參議院第2424號法案《Smart Kids Act》,禁止16歲以下兒童在有年齡限制的社群媒體平台上建立或使用帳號;投下唯一反對票的參議員Ana Theresia Hontiveros-Baraquel警告,全面禁令可能使兒童的使用轉入地下。
- •眾議院二讀通過眾議院第11566號法案,禁止13歲以下兒童使用受規範的數位平台,13至17歲者則須在家長同意與保障措施下使用,並提議在資訊與通訊科技部下設立監督辦公室。
- •學校與大學將在識別與轉介疑似網路誘騙及虐待案件上扮演第一線角色,教師與學校行政人員須察覺警訊,並向警方、地方政府與社工通報。

菲律賓在國會批准一項將對數位平台施加更嚴格安全要求的立法後,距離擴大打擊網路兒童剝削、誘騙及科技促成虐待的國家權力又更進一步。
司法部(DoJ)週四表示,俗稱「Batang Ligtas」法案的這項措施,正等待送達馬拉坎南宮,由小費迪南德·R·馬可斯總統簽署。隨著國會程序完成,總統簽署是法案成為法律前的最後一步。
司法部助理部長Michelle Anne S. Lapuz在記者會上表示,這項立法將強化對兒童遭網路性虐待與剝削的現行保護,包括涉及人工智慧的虐待行為。她指出,參議院於9月30日批准了兩院協商委員會報告,完成國會對此法案——正式名稱為《反網路誘騙及科技促成的虐待與性剝削法》——的審議程序。
「我們真的希望在即將到來的11月全國兒童月之前,這項法案能送達馬拉坎南宮,」Lapuz女士以菲律賓語表示。
該法案是政府施政優先法案之一,列入立法行政發展諮詢委員會議程。法案生效後,將擴大兒童保護法律的適用範圍,涵蓋網路招募、誘騙,以及引誘未成年人從事暴力行為。
科技平台與金融科技公司將須建立年齡驗證機制,並在服務中內建兒童安全保護措施。數位平台還必須指派駐菲律賓的法律代表,以回應執法機關的資訊請求綜合而言,這些條款將重塑為菲律賓用戶提供服務的社群媒體服務與金融科技公司的合規義務,從年齡驗證方式到平台處理當局資訊請求的方式皆包括在內。
學校與大學在識別及通報疑似網路誘騙與虐待方面將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包括學生行為出現變化的個案。「學校與大學被認定為第一線防衛者,」Lapuz女士表示。教師與學校行政人員預期須察覺警訊,並將疑似案件轉介給警方、地方政府與社工。
Lapuz女士表示,當局正在調查疑似網路誘騙者與相關團體,但因行動仍在進行中而拒絕提供細節。
司法部長Fredderick A. Vida表示,這項立法將強化執法,但強調家長必須保持警覺。「我們必須保持警覺、傾聽他們,並承擔我們的責任,」他在同一場記者會上表示。
參議院通過《Smart Kids Act》
在另一項行動中,參議院通過一項為社群媒體使用設定最低年齡的法案,立法者希望藉此保護兒童免受有害網路內容與剝削之害。
該院以16票贊成、1票反對、無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參議院第2424號法案,即擬議的《Smart Kids Act》,禁止16歲以下兒童在有年齡限制的社群媒體平台上建立或使用帳號。該法案也要求家長、監護人與科技平台採取措施,限制兒童接觸網路風險。
參議院議長Sherwin T. Gatchalian表示,這項措施有助於應對有害的網路影響,並提及校園暴力與暴力極端主義內容散播的疑慮。他與其他參議員早前曾呼籲立法打擊虛無主義暴力極端主義——一種鼓吹暴力的網路運動,菲律賓當局已將其與包括獨魯萬市一所學校槍擊案在內的事件連結。
「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參議員Juan Miguel F. Zubiri表示。「在這個我們需要社群媒體指引與規範的時代,它將有助於影響我們的年輕人。」
Gatchalian也引用歐洲聯盟按年齡限制兒童使用社群媒體的提案,將菲律賓的辯論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為社群媒體使用設定法定最低年齡的類似努力並列。
參議員Ana Theresia N. Hontiveros-Baraquel投下唯一的反對票,她警告,全面的禁令可能迫使兒童偷偷使用社群媒體,使他們更難受到保護、遠離網路掠食者。
「突然剝奪這項權利可能產生令人擔憂的意外後果:迫使他們將社群媒體活動轉入地下,」她表示。「一旦他們對家長、學校、政府與民間監管機構能見度降低,讓他們暴露於更多風險的危險性相當可觀。」
Hontiveros女士表示,她支持加強網路兒童保護,但主張立法應要求社群媒體公司對其服務的安全性承擔更大責任。
眾議院推進兒童數位安全法案
眾議院於10月6日二讀通過眾議院第11566號法案,即擬議的《兒童數位安全、保護與福祉法》。二讀通過意味著該法案距離眾議院最終通過尚差一步,最終通過須經三讀表決。
眾議院版本禁止13歲以下兒童存取受規範的數位平台與互動服務,而13至17歲者可在家長同意,以及針對有害內容、精準定向廣告、行為剖析與過度資料收集的保障措施下獲准使用。
擬議的限制也將涵蓋未成年人可使用的直播、無限滑動、短影音動態消息,以及類賭博功能。平台須使用兼顧隱私的年齡認證系統,且每年至少驗證用戶年齡兩次;僅憑自行申報的出生日期將不獲接受。
該措施涵蓋線上遊戲平台的社交與互動功能,包括訊息傳送與內容分享,但不包括其規範範圍以外的核心遊戲玩法。法案同時提議在資訊與通訊科技部下設立兒童社群媒體與數位安全辦公室,監督法規的執行。
政黨名單制眾議員Jude A. Acidre表示,數位平台應與家長及政府機構共同承擔保護兒童免受網路威脅的責任。
「我們已無法將網路與社群媒體從我們孩子的生活中割裂開來,」他在聲明中表示。「這是他們學習、交友與認識世界的地方。」
Acidre補充,同樣的平台也可能使兒童暴露於剝削、有害內容,以及他們尚未有能力應對的經驗,並呼籲建立更強力的保障措施,使科技公司對其服務的設計方式及兒童使用這些服務的方式負起責任。
外界目前將焦點轉向馬拉坎南宮——一旦Lapuz女士希望在11月全國兒童月之前送達的「Batang Ligtas」法案獲得簽署,其新規定即將啟動;同時,參議院已通過的《Smart Kids Act》將送交眾議院審議,而兒童數位安全法案則繼續在眾議院院會推進。
— Erika Mae P. Sinaking、Pexcel John Bacon與Francessca S. Abal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