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宏觀經濟菲律賓2032年核電時程恐面臨延誤

菲律賓2032年核電時程恐面臨延誤

作者: Bworld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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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EA署長William D. Magwood IV表示,菲律賓發展核能條件良好,但首座反應爐不太可能在六年內運轉,使2032年目標存疑。
  • •菲律賓能源計劃目標為2032年前達到至少1,200百萬瓦核電容量,2045年前倍增至2,400 MW,並於2050年前達到4,800 MW。
  • •正在探索的選項包括重啟1980年代完工但從未裝填燃料或運轉的巴丹核電廠,以及興建較小型反應爐。
  • •能源官員Patrick T. Aquino表示,核電項目可能要到2038年才開始供電,官方目標旨在促使各機關加快準備工作。
  • •第12305號共和國法案設立了獨立監管機構PhilATOM,但總統府尚未任命其理事會,導致該機構無法正式組建,施行細則也無法發布。
菲律賓2032年核電時程恐面臨延誤

根據總部位於巴黎的政府間組織「核能署」(NEA),菲律賓正朝其核能發電目標穩步推進,但要在2032年前產出第一批電力可能相當困難。

NEA署長William D. Magwood IV週三在菲律賓核能監管架構研討會場邊表示,菲律賓在實現核能雄心方面「條件良好」,但核電廠建置與啟用的延誤,可能使2032年的時程順延。

「我認為首座反應爐不可能在六年內運轉,實際所需時間就是更長。六年後你或許能做出決定,這件事非常複雜。」Magwood先生說。

「我認為你們已具備成功的基礎——合適的人才、合適的專業能力,以及合適的領導力。」

對首次引進核能的國家而言,在施工開始前建置監管機構、許可程序與技術人力,通常本身就是一項需時多年的工程——菲律賓自身的監管體系建置進度正反映了這一現實。

菲律賓能源計劃目標是在2032年前將核能納入國家電力結構,初期至少1,200百萬瓦(MW)併網,2045年前倍增為2,400 MW,並於2050年前達到4,800 MW。

為實現此目標,菲律賓正探索重啟已封存的巴丹核電廠,以及興建較小型核反應爐。巴丹核電廠於1980年代完工,但從未裝填燃料或運轉,此後一直閒置。

NEA是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旗下的機構,負責協助各國維持並進一步發展核能的和平用途。

能源部能源利用管理局局長Patrick T. Aquino表示,政府的核能目標旨在促使各機關加快核能發展的準備工作。他承認,這些項目實際供電可能要到2038年才會開始。

「核電項目耗時很長,需要大力推動。我們尚未正式更改時程,但仍抱持完成的希望。」Aquino先生說。

菲律賓透過第12305號共和國法案(RA 12305),即《菲律賓國家核能安全法》,開始建立引進核能所需的制度與監管基礎。該法案於2025年9月18日簽署,設立菲律賓原子能監管局(PhilATOM),這是負責監督所有核能與輻射相關活動的獨立核能監管機構。

該法的施行細則原應在生效後180天內發布,但總統府尚未任命PhilATOM理事會的成員。在人事任命完成之前,該監管機構無法正式組建。

「我認為(能源部長Sharon S. Garin)已提到,她已積極提醒總統府有必要儘快完成PhilATOM的人事任命。」Aquino先生說。

PhilATOM理事會的任命與施行細則的發布,是該計劃從法律框架邁向實際運作值得關注的下一個具體步驟。

— Sheldeen Joy Talavera,BusinessWorld

來源:BusinessWorld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