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電力監管委員會預計中級燃氣發電競標價格上限將超過每度10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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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律賓ERC力爭於11月為中級燃氣競標設定價格上限,預測上限將高於每千瓦時10披索。
- •競標實施規則與初始價格門檻目標於下個月公布,競標與合約授予排定於年底前完成。
- •能源部計劃競標3,840 MW的中級容量,包括呂宋島的2,900 MW與米沙鄢群島(尤其是宿霧與班乃島)的940 MW。
- •根據提出的競標設計,燃氣電廠可在假設以42%的時間滿負荷運行的前提下回收資本成本,反映其中級角色。
- •包括LNGPH與Prime Infrastructure Capital在內的十家公司已通過競標資格預審,呂宋與米沙鄢的合約供電將持續至2031年。

作者:Sheldeen Joy Talavera,記者
新加坡訊 — 菲律賓能源監管委員會(ERC)力爭於11月為該國中級燃氣發電競標設定價格上限,監管機構預測該上限將高於每千瓦時(kWh)10披索。上限一旦公布,將成為競標者可提交報價的上限——也間接限制了得標發電商在相關合約下對中級電力可收取的價格。
ERC主席兼執行長Francis Saturnino C. Juan表示,競標規則與初始燃氣競標價格目標於下個月公布,而競標本身則排定於年內舉行。
「我們正努力制定一套監管框架,既保護消費者免受損失,也防止利益相關方過度回收其資本成本,」Juan先生在新加坡國際能源週的會議間隙表示,這是在該城市國家舉行的年度行業盛會。
根據能源部(DoE)提出的競標設計,燃氣電廠將可在假設其以42%的時間滿負荷運行的前提下回收資本成本。此運行模式反映了這些電廠所扮演的中級角色,介於全天候運行的基載機組與僅在高峰需求時段運行的尖載發電機組之間。
「我們仍在確定最終機制。但我們下一步需要做的是發布燃氣競標實施規則,因為這是法規賦予我們的職責,」Juan先生說。
ERC的職責是為專門針對燃氣發電廠的競標制定定價機制,並須發布燃氣競標門檻,作為以每千瓦時披索計的最大允許報價。
能源部計劃競標共計3,840兆瓦(MW)的中級容量,涵蓋呂宋島與米沙鄢群島現有及即將投運的發電容量。呂宋島為該國最大的電網,佔供應的大宗:2,900 MW的燃氣發電容量,自今年起供電至2031年;另有940 MW規劃給米沙鄢群島——尤其是宿霧與班乃島——於2028年至2031年間供電。
上個月,能源部公布了競標資格預審名單,吸引包括LNGPH與Prime Infrastructure Capital, Inc.在內的十家公司參與。此一安排使定價框架、競標本身以及合約授予——目標在年底前完成——都處於緊湊的年底時程之中。
政府正將天然氣定位為「過渡燃料」,以支持該國向清潔與可持續能源轉型。此次競標正是該定位的政策工具,將現有及即將投運的燃氣發電容量轉化為呂宋與米沙鄢電網的合約供電,供電期最長延伸至2031年。
資料來源:Business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