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宏觀經濟NGCP籲請菲律賓能源部撤回輸電相關 circulars 指控違反EPIRA

NGCP籲請菲律賓能源部撤回輸電相關 circulars 指控違反EPIRA

作者: Bworld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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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GCP已透過提交給能源部長Sharon S. Garin的綜合立場文件,正式要求能源部立即撤回兩項允許發電公司及TransCo融資和興建輸電項目的通令。
  • •NGCP主張這些通令與EPIRA及其與PSALM和TransCo的特許協議相牴觸,該協議賦予其興建、融資、擴建及營運全國輸電電網的專屬權利。
  • •據NGCP所述,EPIRA第9條將發電公司限制於專用點對點輸電設施,在未修法的情況下擴大其他實體的項目範圍,超出能源部的獲授權限並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 •NGCP警告,允許TransCo執行輸電發展計劃以外項目的條款可能干擾電網的協調發展,並引用2025年2月19日的一項仲裁裁決,稱其確認了NGCP制定TDP的專屬責任。
  • •NGCP提議應在現有法定及特許框架內,透過與NGCP及能源監管委員會的協調解決任何輸電發展缺口,能源部對該文件的回應是下一個值得關注的發展。
NGCP籲請菲律賓能源部撤回輸電相關 circulars 指控違反EPIRA

菲律賓國家電網公司(NGCP)已要求能源部(DoE)撤回兩項允許發電公司及國家輸電公司(TransCo)融資和興建輸電項目的部門通令(circulars),並指稱這些措施違反其作為該國電網營運商的專屬職權。

在提交給能源部長Sharon S. Garin的綜合立場文件中,NGCP呼籲立即撤回該兩項通令,並表示這些通令與《2001年電力產業改革法》(EPIRA)及其與電力部門資產與負債管理公司(PSALM)和TransCo簽訂的特許協議相牴觸。

這一交鋒將焦點集中在該國的輸電骨幹網絡——即將電力從發電廠輸送至配電公用事業的高壓網絡——以及誰有權規劃、興建並為其擴建付費。

NGCP形容這些通令「明顯違反」EPIRA及其特許協議。

據該公司表示,該法律及特許協議賦予其興建、融資、維護、擴建及營運全國輸電電網的專屬權利與義務,以及制定年度輸電發展計劃(TDP)。EPIRA是2001年將電力產業重組為發電、輸電、配電及供應四個環節的法律,將輸電視為受監管監督的公共運輸業務。

NGCP表示,EPIRA第9條將發電公司限制於連接其電廠與電網的專用點對點輸電設施。該公司主張,在未修法的情況下擴大其他實體可執行項目的範圍,構成行政權的越權。

NGCP表示:「能源部透過改變法定框架並實質修改EPIRA所允許的內容,已超出其獲授權的行政權限,並違反了憲法的權力分立原則。」

該公司亦對允許TransCo執行TDP以外項目的條款表達關切,表示分開的規劃與建設安排可能影響互聯輸電電網的協調發展。

NGCP引用2025年2月19日的一項仲裁裁決,稱該裁決確認其在特許期間制定TDP的專屬責任。

聲明指出:「NGCP謹慎但強烈呼籲能源部立即撤回該兩項部門通令,並提出任何所謂的輸電發展缺口,應在現有法定及特許框架內,透過與NGCP及能源監管委員會(ERC)的協調來解決。」

能源部如何回應該立場文件——堅持、修訂或撤回通令——是下一個值得關注的發展。

NGCP根據與TransCo簽訂的特許協議,負責營運及維護該國的輸電系統,並於2009年接管電網營運。— Sheldeen Joy Talave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