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因錯誤報導阿拉巴馬籃球員在槍擊案現場,誹謗案遭判賠92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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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審團裁定《紐約時報》誹謗成立,判賠凱·史皮爾斯925萬美元。
- •史皮爾斯因該報錯誤報導他是阿拉巴馬大學校園附近一宗致命槍擊案涉案車輛上的乘客而提起訴訟。
- •《紐約時報》其後承認錯誤,發布編者按並更正報導。
- •裁決是在美國阿拉巴馬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歷時九天的審理後作出。
- •《紐約時報》表示正考慮法律選項,包括提出審後動議及可能的上訴。

阿拉巴馬州一個陪審團於週四裁定,《紐約時報》因錯誤報導一名大學籃球員出現在塔斯卡盧薩一宗致命槍擊案現場而構成誹謗,判決賠償925萬美元。
曾效力阿拉巴馬大學男子籃球隊的凱·史皮爾斯是資深NBA記者馬克·史皮爾斯之子。2023年,他對《紐約時報》提起訴訟,起因是該報引述一名熟悉調查的人士發布報導,指他是涉入該槍擊案車輛上的乘客。《紐約時報》報導稱,該名人士是「以匿名為條件討論敏感事宜」。數天後,《紐約時報》在編者按中承認錯誤並更正了報導。
此案源於2023年1月發生在塔斯卡盧薩阿拉巴馬大學校園附近的一宗槍擊案,造成一名23歲母親死亡,她在媒體對此案的廣泛報導中被確認為賈米亞·喬奈·哈里斯。該校另外三名籃球員當時在場。其中一人達里厄斯·邁爾斯因該殺人案被控一級謀殺罪,另一人布蘭登·米勒則從未被起訴,並在2023年NBA選秀中以第二順位獲選。
史皮爾斯在訴訟中主張,該不實報導造成他情緒上的痛苦,並使他永遠與一宗謀殺案連結在一起。
八人陪審團在美國阿拉巴馬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歷時九天的審理後作出裁決。
史皮爾斯的律師麥特·葛洛佛表示,他對裁決感到滿意,並相信「這項裁決將改善全國的新聞業」。
《紐約時報》發言人查理·史塔特蘭德表示,該報在敗訴後正在研究其法律選項。這些選項通常包括提出審後動議,請求法官推翻裁決或減少賠償金額;若提起上訴,案件將由設於亞特蘭大的美國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審理。
史塔特蘭德週四在聲明中表示:「我們對陪審團認定《紐約時報》須為一個誠實的錯誤承擔責任感到失望。我們感謝陪審團的服務,但認為這項裁決及損害賠償的判決違反法律,且缺乏證據支持。」
這項裁決對該報而言是罕見的法律挫敗。《紐約時報》週四報導此結果的文章指出,該報「逾50年來從未在美國因其文章被提起的誹謗訴訟中敗訴」。
這項紀錄很大程度上歸功於「紐約時報公司訴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這是美國最高法院1964年的里程碑裁決,源於一名阿拉巴馬州官員對該報提起的誹謗訴訟。該裁決要求公職人員及公眾人物必須證明「實際惡意」——即明知內容虛假或罔顧真相仍加以發布——才能贏得誹謗訴訟。非公眾人物在州法下通常面臨較低門檻,例如過失責任。《紐約時報》在此之前最近一次誹謗審判,是莎拉·裴林針對2017年一篇社論提起的訴訟,該案於2022年以該報勝訴告終。
這項阿拉巴馬州的裁決也正值相關保障持續引發討論之際:部分最高法院大法官近年呼籲重新檢視沙利文案的「實際惡意」標準,而新聞自由團體則警告,巨額損害賠償可能對編輯室的報導產生寒蟬效應。
本報導原刊於 Fortune.com。
相關報導:The New York Times、AP News、AP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