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波利塔諾法官質疑司法部對柯米的間諜法案起訴難以成立:「毫無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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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依1917年《間諜法》指控詹姆斯·柯米將國防資訊非法傳輸給未經授權的人,另加一項共謀罪名,柯米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
- •納波利塔諾主張,起訴於2026年10月5日提出,距2016年10月5日事件已過十年又一天,錯過了追訴時效期限。
- •他認為即使起訴及時,案件仍會失敗,因為所披露的資料顯示沒有傷害美國政府的意圖,內容涉及雅虎對自己客戶的監控,以及《紐約時報》修正另一則報導所需的資訊。
- •納波利塔諾質疑司法部使用由聯邦檢察官簽署、未經大陪審團或證據支持的「起訴資訊書」來阻止追訴時效計算的做法,並指出華盛頓特區毫無此類先例。
- •前聯邦檢察官道格·伯恩斯援引第五修正案的大陪審團條款,主張沒有大陪審團起訴書就不能以重罪起訴,並表示考量本案與川普總統相關的歷史,這份起訴並不令人意外。

安德魯·納波利塔諾法官質疑司法部最新對詹姆斯·柯米提出的刑事起訴能否在法庭上成立,他在Newsmax節目亮相時對這份起訴書提出了尖銳批評。
該刑事起訴指控柯米違反《間諜法》,將國防資訊非法傳輸給未經授權的人。該法制定於1917年,將向無權接收者傳遞國防資訊的行為定為犯罪。第二項罪名則指控他共謀實施同一罪行。柯米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
納波利塔諾表示,他認為本案不太可能在法庭上獲得進展,並質疑起訴的時機。他說:「這太少,也太晚了。他們在2026年10月5日起訴,而事件發生在2016年10月5日——他們錯過了一天。」追訴時效規定了檢察官在涉嫌犯罪發生後必須提出指控的最後期限,這就是為什麼一天之差就能決定這類案件能否繼續推進。
據納波利塔諾所述,即使檢方成功在追訴時效內提出指控,這些指控仍難以成立,因為似乎沒有明顯意圖要傷害美國政府。他也質疑柯米涉嫌披露資訊的重要性,並挑戰司法部在追訴時效屆滿前保全本案的法律依據。
他說:「即使他們是對的,即使你把多出來的那一天算進追訴時效,即使他們趕上了一天,這也完全不是那種意在傷害美國政府的犯罪。所以這根本談不上煽動叛亂,也談不上間諜行為;更談不上什麼國防機密——外洩的是雅虎監控自己客戶的行為,以及《紐約時報》修正另一家媒體報導所需的資訊。」
他繼續說道:「你看,他們用了這份無需豁免的資訊——基本上就是一張由聯邦檢察官簽署的紙,沒有任何證據,也沒有大陪審團,試圖阻止追訴時效的進行。在國家某些地方有這方面的先例;但在華盛頓特區毫無先例。」他所描述的文件對應一種稱為「起訴資訊書」的指控文件,檢察官無需經過大陪審團表決即可提交——這正是他反對政府保全本案方式的核心所在。
前聯邦檢察官道格·伯恩斯表達了類似的疑慮。伯恩斯說:「很簡單:根據憲法,除非有大陪審團起訴書,否則不能以重罪起訴任何人。」他援引第五修正案的大陪審團條款,該條款要求嚴重的聯邦指控必須以大陪審團起訴書的方式推進。在他看來,考量本案與唐納·川普總統相關的歷史淵源,這份起訴並不令人意外。
伯恩斯說:「就案件本身而言,我只想引用一位偉大哲學家——我父親的話:如果你改變了規則,你最好準備好遵守這些規則。所以我不會坐在這裡,忘掉那些說教,什麼『川普處理機密資訊的行為多嚴重、是最嚴重的犯罪』——並不是,好嗎。我同意錯上加錯不能變成對。但話說回來,他們確實改變了規則。」從一天的追訴時效問題到大陪審團要件,兩位批評者都認為,本案首要且最艱難的障礙在於程序——而這類障礙可能在任何證據接受檢驗之前,就決定案件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