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Michael Saylor 提出五大數位資產權利,為 AI 驅動經濟奠定基礎

Michael Saylor 提出五大數位資產權利,為 AI 驅動經濟奠定基礎

作者: Blockon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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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ylor 提出五項核心數位資產自由——創造、發行、託管、轉移與使用數位資產的權利,並同時適用於個人與企業。
  • •該框架旨在透過降低現行發行規則的成本與複雜性,讓 1,000 萬家新公司透過數位代幣籌集資本。
  • •他呼籲為銀行、金融科技公司與科技平台提供明確路徑,以發行包括穩定幣在內的美元支持數位產品,並在收益率上競爭。
  • •Saylor 敦促銀行託管比特幣並以比特幣作為擔保提供信貸,並建議檢討巴塞爾框架對加密資產風險敞口的資本處理方式。
  • •他提出隨通膨調整的申報門檻、可重複使用的合規憑證,以及對日常數位資產消費的小額稅務豁免,並預測在擴張性政策下產業規模可達 100 兆美元。
Michael Saylor 提出五大數位資產權利,為 AI 驅動經濟奠定基礎

Strategy(原 MicroStrategy)聯合創辦人兼執行董事長 Michael Saylor 提出了一項由五大數位資產權利構成的框架。他表示,這些權利將為人工智慧驅動的經濟奠定基礎,在加快資本形成的同時,為個人與企業帶來更廣泛的金融管道。

數位資產權利是 Saylor 在比特幣政策研究所(Bitcoin Policy Institute)這家非營利智庫主辦的 Freedom Tech DC 峰會上政策談話的核心。他與 Conner Brown 對談時提出五項核心自由:創造、發行、託管、轉移與使用數位資產的權利。他主張,由人工智慧驅動的更高生產力經濟需要更好的貨幣與更好的資本市場,且金融管道的成長應與 AI 產出的成長相匹配。

五大自由構成政策框架的基石

Saylor 的提案立基於將數位資產權利視為同時屬於個人與企業。「自由始於行動的能力,」Saylor 說。

他提出的五項自由為:

  • 創造數位資產的權利
  • 發行數位資產的權利
  • 託管數位資產的權利
  • 轉移數位資產的權利
  • 使用數位資產的權利

他表示,每一項自由都有其獨特作用,從創造新的金融工具,到動用既有持倉進行消費與借款。

該框架也呼籲建立支持新企業成立的融資結構。Saylor 設定了讓 1,000 萬家新公司透過數位代幣籌集資本的目標。

— Michael Saylor (@saylor) September 26, 2026

他表示,現行的發行規則對缺乏充足法律資源的創業者而言成本過高且過於複雜。他說,降低這項成本將讓更多創辦人能直接接觸投資人。

數位美元供應商之間的競爭是討論的另一部分。Saylor 表示,銀行、金融科技公司與科技平台應有一條明確路徑來提供美元支持的數位產品,穩定幣即屬於這一類別。他並主張應允許發行者在收益率上競爭,並指出偏袒支付極低利息機構的限制措施,實際上損害了客戶利益。

比特幣融入銀行與保險業則受到另一番關注。Saylor 呼籲銀行託管比特幣並以比特幣作為擔保提供信貸。他指出巴塞爾框架對加密資產風敞口的資本處理方式需要檢討,並表示規則應反映實際風險。巴塞爾框架由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發布,訂定由各國監管機關對銀行實施的國際資本標準。

隱私、合規與監管優先事項

Saylor 也談到合規、隱私與稅務方面的優先事項。在金融隱私方面,他提議低於實質門檻的合法交易不應觸發例行申報要求,並以 1972 年設定的 10,000 美元現金交易門檻作為需要隨通膨調整的例子。設定超過五十年後,這一門檻至今仍決定金融機構何時必須向聯邦機關提交現金交易報告。

可攜式合規憑證也是他的一項政策建議。Saylor 表示,投資人在不同金融交易對手間反覆進行身分驗證,既昂貴又缺乏效率。他建議可重複使用、可互通的憑證可降低開戶成本,同時保留供應商監控風險的責任。他補充說,成本降低將有助於新公司爭取客戶。

日常數位資產消費的稅務處理是另一個重點領域。Saylor 主張,實質性的小額豁免(de minimis exemption)可免除例行採購計算資本利得的負擔。根據美國國稅局(IRS)現行將數位資產視為財產的指引,使用數位資產消費屬於處分行為,即使小額採購也可能觸發損益計算。他表示,門檻應隨通膨調整,並取消不必要的逐筆交易記錄要求。

在監管策略上,Saylor 指出 SEC、CFTC、財政部與白宮是近期的路徑。他批評 CLARITY 方式強調限制而非實用性。Saylor 預測,若政策擴大而非限制所有權權利,數位資產產業的價值可達 100 兆美元。將其中任何提案轉化為具約束力的規則,都須經過各機構的規則制定程序,其中通常包括規則草案與公眾意見徵詢期。

來源:Blockono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