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隨著 MiCA 與英國規則落地,歐洲高監管門檻可能推動加密產業併購

隨著 MiCA 與英國規則落地,歐洲高監管門檻可能推動加密產業併購

作者: 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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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CA 已將歐盟加密公司的重點,從取得授權轉向長期維持治理、資本、託管和營運要求。
  • •英國擬議中的加密框架將把既有金融服務規則適用於加密公司,包括審慎監理、營運和客戶資產要求。
  • •FCA 客戶資產規則可能要求企業透過信託安排分離客戶加密資產,並為私鑰和對帳增加保障措施。
  • •根據 Sygnum Europe 執行長 Simon Schneider 的說法,目前提供加密服務的歐洲銀行不到 20%。
  • •業界高層預期,隨著部分未能取得 MiCA 牌照的公司縮減歐洲業務,受監管機構和基礎設施供應商將扮演更大角色。
隨著 MiCA 與英國規則落地,歐洲高監管門檻可能推動加密產業併購

歐洲加密產業正從爭取取得 Markets in Crypto Assets(MiCA)牌照的競賽,轉向一個由持續性監管合規成本所形塑的新階段。律師與業界高層表示,該地區更高的監管門檻,可能促使加密原生公司與既有金融機構之間出現更多合併、收購以及更深入的合作。

MiCA 是歐盟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加密規則手冊,已將監管工作的重點從是否取得牌照,推進到規模較小的加密公司能否長期維持在全面監督下營運所需的治理、資本、託管與營運系統。由於 MiCA 在歐盟範圍內建立了協調一致的框架,對於希望服務多個成員國客戶、而非應對各國制度拼圖的企業而言,取得授權也可能具有重要商業意義。

類似的動態也可能出現在英國。英國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擬議中的加密框架,預計將透過把加密活動納入英國既有金融服務制度,而非另立一套獨立框架,來施加可與 MiCA 相比的標準。

「FCA 正試圖協助競爭,也確實試圖幫助新進業者,」Morgan Lewis 倫敦辦公室合夥人、該所全球金融科技產業團隊共同負責人 Steven Lightstone 表示。不過,他補充說,「它確實有非常高的標準,尤其是在涉及消費者的情況下。」

不同於歐盟獨立運作的 MiCA 框架,英國的提案會把加密公司置於適用於傳統投資公司的同一套監管架構之下。因此,企業面對的將是熟悉的審慎監理、營運和客戶資產要求,而不是一套專為加密產業量身打造的制度。

「由於它使用既有規則,因此會不像一套獨立框架,」Lightstone 表示。「加密公司將被視為任何一般傳統金融機構,」並補充說,「取得 FCA 授權仍然會很困難。」

對於已在這些規則下營運的銀行和投資公司而言,新增加密服務可能相對直接,因為多數合規基礎設施已經到位。然而,對較新的加密企業來說,從零開始建立治理、資本與託管系統,可能會帶來顯著更高的負擔。

這項挑戰在 FCA 擬議的客戶資產制度中尤其明顯,該制度將適用 Clients Asset Sourcebook(CASS)框架。在這種做法下,企業將被要求透過信託安排,將客戶加密資產與公司資金分離,同時還要針對私鑰與對帳引入加密資產特有的營運保障措施。

「CASS 要求非常繁重,」Lightstone 表示。「這可能會鼓勵這些新進業者與一家已受 CASS 規範、且已具備相關控制措施的傳統公司合併、被其收購。」

銀行評估擴大數位資產業務

隨著監管不確定性開始消退,銀行似乎越來越願意進入數位資產領域,整合前景也隨之浮現。

「截至目前,歐洲所有銀行中,提供任何類型加密服務的比例不到 20%,因此這個市場服務嚴重不足,」Sygnum Europe 執行長 Simon Schneider 表示。

Schneider 表示,MiCA 最重要的貢獻不只是創造新的牌照類別,也包括為長期等待更清晰規則的金融機構提供法律確定性。對於已具備風險、合規和客戶開戶系統的機構而言,這種明確性可使其更容易在既有治理流程中評估數位資產服務。

他指出,瑞士可能是一個可參考的模式。該國數年前推出分散式帳本技術法規後,主要瑞士銀行對加密資產的採用大幅加速。根據 Schneider 的說法,如今瑞士領先銀行中約有四分之三提供數位資產服務;他表示,歐洲最終也可能走上類似道路。

Schneider 表示,銀行不太可能完全取代加密原生公司。相反地,它們更可能依賴基礎設施供應商提供託管、經紀、質押和代幣化服務。Sygnum 本身也越來越專注於向金融機構提供受監管的數位資產基礎設施,而不是直接競爭散戶客戶。

「我們看到一個明確趨勢,正朝向受監管機構發展,」Schneider 表示。「銀行今天已經擁有客戶關係,今天已經擁有分銷網路,今天也已經具備整套合規監管框架。」

Schneider 也預期,隨著未能取得 MiCA 牌照的公司逐步收縮部分歐洲業務,資產將流向受監管的供應商。同時,他表示,自我託管與機構託管可能會繼續並存。

「我們仍將保有這兩種概念,」Schneider 表示。「但我看到一個明確趨勢,正朝向受監管機構發展。」

隨著英國更接近實施自身的加密框架,這一趨勢可能進一步增強。儘管英國的提案旨在支持創新,但它們也反映了歐洲正在形成的更廣泛監管方向:成功不僅取決於技術創新,也取決於能否像受監管金融機構一樣營運。

對於一個建立在精簡新創公司挑戰既有業者之上的產業而言,下一個競爭優勢可能不再那麼關乎速度,而更關乎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