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是忘了收租的房東
重點速覽
- •Malampaya 在 2002 年至 2021 年間為政府帶來約 P290.8 billion,但氣田日益枯竭,卻沒有受保護的財富保存機制。
- •Pax Silica 擬議區域面積約 1,620 hectares,每日用水量可能從約 19 million liters 到超過 130 million liters 不等,但 BCDA 尚未確認任何估算。
- •據報 Pax Silica 至少需要 5,000 megawatts,超過 Luzon 5 月尖峰需求的三分之一,而目前僅規劃約 1,700 MW 的新增容量供其使用。
- •文章提議設立 Philippine Natural Patrimony Fund,具備自動注資、受保護本金、獨立治理、持續審計和公共監督等特點。
- •包括資源定價和以所有權為基礎的安排在內,相關改革可透過普通立法實施,不需要修改憲法。

作者:Med Velasco
憲法說,菲律賓人民擁有水、天然氣和土地。然而,合約似乎沒有收到這項訊息。
根據能源部數據,2002 年至 2021 年間,Malampaya 氣田為菲律賓政府帶來約 P290.8 billion。問問這些錢去了哪裡。你找不到任何建築、基金、捐贈基金,或資產負債表上的項目,能說明 Malampaya 為國家留下了什麼。
Malampaya 映照出核心問題:一項有限的公共資產創造了可觀收入,但在氣田逐步走向枯竭後,沒有受保護的機制保存這些價值。
現存的反而是審計委員會提出的 P38-billion 不利審計結果、約 P900 million 流入與 Napoles 醜聞有關的非政府組織,以及一座正走向枯竭的氣田。
如果當時將這 P290.8 billion 儲蓄並投資,以保守的 6% 實質報酬率計算,且將收益再投資,如今將形成接近 P1 trillion 的資產基礎。在不動用本金的情況下,它每年可永久產生約 P39 billion,足以運作全國緊急醫療服務,或履行 Article XVI, Section 7 對退伍軍人及其遺孀作出的承諾——而這項承諾從未獲任何一屆政府妥善撥款。
這筆錢不是因為陰謀而流失,而是因為一種習慣而流失。而在聖誕節前,我們即將以大得多的規模重複這種習慣。
這種習慣
1987 年憲法 Article XII, Section 2 規定,所有公有土地、水、礦產、石油、各種潛在能源、漁業和森林,均由國家所有。
不是由國家授予許可。不是由國家監管。是國家所有。
持有許可的公司,是在開發屬於人民資產的承包商。然而,在談判桌上,政府的行為卻彷彿自己只是一名收稅人。它要求權利金、消費稅,以及申報利潤的一部分。
收稅人和所有者並不相同。收稅人看到承包商申報的內容;所有者坐在董事會裡,看得到帳簿。收稅人的收入可能因稅務假期而被抹去;所有者的股息則不會。收稅人協商的是他人業務的一個百分比;所有者則會對該業務所需、且無法從其他地方取得的一切收取租金。
那些成功將有限資源轉化為持久財富的國家,都理解這項區別。挪威不只是對石油課稅:國家直接持有相關許可證的所有權份額,此外還擁有 Equinor 三分之二的股份。馬來西亞將其石油資產完整置於 Petronas。印尼要求 Freeport 的 Grasberg 礦場由國內資本持有多數股權。波札那擁有 Debswana 一半的股份,以及 De Beers 本身 15% 的股份。
菲律賓的憲法寫下了這些國家中最強的所有權語言,卻在合約中最弱地體現這項原則。除了 Malampaya 的單一 10% 股份外,國家對任何開發自身自然資產的企業都沒有所有權。
應該讓你坐下來思考的部分
看看水資源。
Article XII, Section 2 規定,水由國家所有。根據《水法》,National Water Resources Board 以行政費用為代價核發取水許可。資源本身不收取任何費用。
一分錢也沒有。
憲法說國家擁有水資源。實際上,我們只收取處理文書的費用,就把它交了出去。
這就帶我們來到 New Clark City。位於 Tarlac 的 Capas 和 Bamban、面積約 1,620 hectares 的 Pax Silica 擬議經濟安全區,旨在代表菲律賓進入由美國主導的半導體與人工智慧供應鏈,將成為這個國家有史以來批准的、對水和電力需求最大的單一工業項目之一。
談判之外沒有人能說出這項需求會有多大。已公布的估算顯示,該區每日用水需求約從 19 million liters 到超過 130 million liters 不等。這些估算均未獲 Bases Conversion and Development Authority 確認。框架協議仍未簽署,政府目標是在 11 月完成簽署。
距離簽署約剩 10 weeks,但公眾並不知道,在一個農民灌溉稻田的省份,究竟有多少受憲法保障、屬於菲律賓人民所有的水資源正被承諾出去。無論最終數量是多少,價格都一樣:許可證的費用。
電力需求並非估算。據報該區至少需要 5,000 megawatts (MW)。Luzon 今年 5 月的尖峰需求達到 13,881 MW,而可用容量為 13,508 MW。電網進入紅色警戒,無法滿足需求。Pax Silica 將在此基礎上再增加超過三分之一的需求,但目前僅規劃約 1,700 MW 的新增容量供其使用。
這不是反對 Pax Silica 的論點。工業發展的理由是真實的,地緣政治機遇是真實的,而 Central Luzon 需要工作機會。這項論點是,菲律賓共和國應在簽署前確定自己正在出售什麼,並為此收費。
這件事必須在 11 月完成。框架協議本身不會是租約,但會確立租戶租約的書寫依據。根據《投資者租賃法》,這些租約期限為 50 years,並可續期 25 years。在框架階段未收取的租金,就等於在該區的運作年限內都未收取租金。
我們只剩約 10 weeks。
那麼,錢要到哪裡去?
假設這一切都得到修正。國家取得 carried interest,為水資源定價,對海床、蒸汽和公有土地收取租金,並按照 Supreme Court 在 Gamboa 和 Narra Nickel 案中的解釋執行 60-40 rule——穿透每一家控股公司追溯實益所有權,而不是接受由名義持有人簽署的證明。
盈餘應該放在哪裡?
不要放進 General Fund。Malampaya 就是在那裡走向死亡的。
坦白說,也不要放進 Maharlika。這不是對其中任何人的指控,而是對該基金設計的陳述。其董事由總統任命,主席則是在任 Cabinet secretary。沒有任何資金會自動流入其中。其本金沒有被鎖定,也沒有法定支出規則;它還會在國內投資,包括投資於同一政府所監管的公司。
對於發展型投資者而言,這些特點或許合理。但對於一個持有國家永遠不會再次擁有之資產清算價值的信託而言,這些特點足以構成排除理由。
我們需要一個獨立的 Philippine Natural Patrimony Fund。資金應依法流入,而不是透過每年的決定;本金不得動用;董事任期應超過任命他們的總統任期;基金應根據 Article IX-D 接受持續審計,任何法律都不得豁免;此外,還應設立一個依法有權公布異議的公民小組。
想想 Alberta。那個基金從未被竊取,只是透過數十年間普通的政治決定,悄悄停止獲得注資。資金斷流,足以像盜竊一樣徹底扼殺主權基金。
這一切都不需要修改憲章
你將會聽到這種藉口,所以現在就應該回答它。
上述一切都可以透過普通立法實現。國家所有權已經確立於 Article XII。地主社區的份額已經規定於 Article X, Section 7。國會不得豁免的審計要求已經載於 Article IX-D。
即使有人主張自動指定用途會違反國庫支配權,Article VI, Section 29(3) 也提供了明確的文字答案,該條明文設想了 special funds。
《Enhanced Fiscal Regime for Large-Scale Metallic Mining Act》即 Republic Act 12253 已於 Feb. 17, 2026 生效。該法沒有 earmark。本會期只需一項兩頁的法案,就能予以修正。
菲律賓不是一個貧窮國家。它是一名住在自己大樓一個房間裡的房東,只收取一小部分租金,卻納悶為何無力負擔維修費用。
最大單位的租約將在 11 月簽署。
Capt. Med Velasco (Ret.) 曾是 Philippine Air Force 戰鬥機飛行員,現為航空與緊急服務顧問。他撰寫天然資源治理及公共服務提供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