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股票Truecaller 表示,隱私判決後奈及利亞用戶可移除其號碼

Truecaller 表示,隱私判決後奈及利亞用戶可移除其號碼

作者: Techca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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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各斯州高等法院駁回了非用戶挑戰 Truecaller 處理其聯絡資料方式的所有救濟請求,包括禁令及 3 億奈拉(225,992 美元)的賠償。
  • •法院認定,用戶接受 Truecaller 條款或同意上傳聯絡人,不足以確立出現在該通訊錄中的非用戶之默示同意。
  • •據申請人律師表示,駁回的原因是申請人未能附上損害或憲法隱私侵害的可信證據,而非對 Truecaller 同意模式的背書。
  • •Truecaller 不會暫停或重新設計其在奈及利亞的服務,並表示任何人可隨時透過其取消列名入口網站移除號碼,且保留不可逆的雜湊值以防重新上傳。
  • •申請人計劃就法院對隱私侵害所致損害的處理提出上訴,使奈及利亞資料保護法下的救濟問題仍未解決。
Truecaller 表示,隱私判決後奈及利亞用戶可移除其號碼

在拉各斯高等法院駁回由不使用該平台的人士提起的隱私案件後,Truecaller 表示任何奈及利亞人均可將其電話號碼從其來電識別服務中移除。

非用戶的資料可透過其用戶上傳的聯絡人名單進入 Truecaller 的資料庫,這也是從未安裝該應用程式者的姓名與號碼會出現在其來電識別結果中的原因。

該公司向 TechCabal 表示,其取消列名工具允許非用戶申請將其電話號碼及相關的來電者身份從其可搜尋的現行資料庫中移除。

「拉各斯州高等法院駁回了本案,並拒絕了所有尋求的救濟,」Truecaller 發言人週一在聲明中表示。「我們歡迎法院確認來電識別與垃圾電話偵測在保護奈及利亞人免受詐騙、欺詐與騷擾方面具有重要公共安全功能。」

該聲明是在 TechCabal 先前報導有關 Truecaller 如何處理未註冊其服務者的電話號碼與姓名的爭議之後發布的:https://techcabal.com/2026/09/23/nigerian-court-says-truecallers-consent-doesnt-cover-contacts/

申請人包括代表非用戶行事的 Data Privacy Lawyers Association 註冊受託人,他們要求法院宣告 Truecaller 對非用戶電話號碼的收集、儲存與揭露,違反了奈及利亞憲法第 37 條以及奈及利亞主要資料保護法律《奈及利亞資料保護法》(NDPA)第五部分(第 34 至 38 條)所保障的隱私權。

他們還尋求命令,要求停止 Truecaller 處理非用戶資料、責令該公司刪除其已持有的資料,並判給 3 億奈拉(225,992 美元)的一般與懲罰性賠償。

拉各斯高等法院駁回了申請人的損害主張,並拒絕其要求禁止性與強制性禁令以及賠償的請求。然而,TechCabal 審閱的判決摘錄顯示,法院對同意問題的認定與其關於申請人是否確立可訴的基本權利侵害的最終裁決之間有所區別。

在同意問題上,法院駁回了「用戶接受 Truecaller 條款或同意上傳聯絡人即自動構成出現在其通訊錄中的非用戶之同意」張。

法院認定:「應用程式用戶自願同意將其手機上的聯絡資訊上傳給被告,不足以確立默示同意。」法院並表示,接受 Truecaller 的默示同意理論「將完全掏空該法所規定的隱私原則與同意的定義。」

法院還表示,在所審理的情況下,Truecaller 同時作為資料控制者與資料處理者,有義務保護個人資料,並確保其不會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

奈及利亞律師協會資料保護委員會主席、申請人律師 Olumide Babalola 表示,駁回不應被解讀為對 Truecaller 同意模式的完全背書。

「法院認定中對他們有利的唯一一點,是我們未附上損害證據,」Babalola 週一向 TechCabal 表示。「這並不影響關於缺乏同意與正當利益的認定。」
Truecaller 表示,同意並非其處理該資訊的唯一法律依據。該公司援引了 NDPA 第 25 條中的公共利益與正當利益條款,以及憲法第 45 條的公共安全例外。

該公司表示,其來電識別、垃圾電話偵測與詐騙篩查功能可協助用戶識別可疑與惡意來電。在向 TechCabal 提供的聲明中,公司表示法院接受來電識別可以服務公共安全目的,且其營運可在默示同意以外的合法依據下獲得正當性。

發言人表示,「法院確認來電識別與垃圾電話偵測具有重要公共安全功能」是本案結果的關鍵。

然而,從摘錄來看,法院的推理並未表示公共利益或正當利益可自動凌駕資料主體的隱私權。判決指出,第 25(1)(b)(v) 條下的正當利益在其凌駕被處理資料者的基本權利、自由與利益時即受到限制。

法院接著審理另一個獨立問題:申請人是否已提供可信證據,證明其憲法隱私權受到侵害。

Truecaller 的抗辯是其搜尋功能以「以號碼查姓名」的方式運作。公司主張,欲查詢身份者必須先擁有電話號碼,才能顯示姓名,並表示這不會將私人聯絡資訊暴露給不明的第三方。

公司還表示,它不會自動上傳用戶的通訊錄。根據法院裁定,僅當用戶在某些非應用商店版本(即透過官方應用商店以外渠道發布的版本)中啟用可選的增強搜尋(Enhanced Search)功能,並確認其獲授權分享聯絡人時,聯絡資訊才會被上傳。

Truecaller 表示,不會因這項裁決而暫停或重新設計其在奈及利亞的服務。公司主張,法院已拒絕了停止其處理非用戶資料及責令刪除其已持有資料的請求。

「此外,我們賦予每一位非用戶且希望其來電識別資訊出現在服務上的個人,自行前往取消列名入口網站 truecaller.com/unlisting 移除其號碼的能力,」該公司表示。

Truecaller 表示,號碼取消列名後,公司會保留一個單向加密雜湊值,以防止該已刪除的號碼在活躍用戶同步通訊錄時被意外重新上傳。公司表示,該雜湊值不可逆。

「任何人,無論是否使用 Truecaller,皆可隨時透過我們的取消列名頁面將其號碼從服務中移除,」發言人表示。「我們認真對待《奈及利亞資料保護法》下的義務,並將繼續就這些議題進行建設性的溝通。」

這項裁決暫時終結了拉各斯高等法院的案件。Babalola 表示,申請人計劃就法院對隱私侵害所致損害的處理方式提出上訴。因此,本案留下了關於奈及利亞資料保護法下救濟措施的重要問題仍未解決。

法院認定,應用程式用戶的同意本身不足以確立非用戶的默示同意,同時強調正當利益不能凌駕基本權利。但另一方面,法院在認定申請人未能以充分證據確立憲法上的隱私侵害後,駁回了該案。

這項區分可能影響未來涉及依賴聯絡人名單、來電識別服務、社交探索工具以及其他基於一方提供之另一方資料而建立的系統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