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FSA 成立專責加密貨幣與穩定幣部門
重點速覽
- •FSA 於 8 月 7 日成立新的 Cryptocurrency and Stablecoin Division,並在 Asset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Supervision Bureau 之下整合三個專門辦公室以加強監管。
- •日本將 Bitcoin、Ethereum 及其他 103 種代幣重新歸類為金融商品,納入類證券監管,包括內線交易限制與更高的揭露要求。
- •未註冊加密貨幣營運的處罰已大幅提高,最高可判 10 年徒刑,罰金上限為 ¥10 million。
- •預計於 2028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稅制改革,將把加密收益稅率從最高 55% 降至 20%,並與傳統證券的課稅方式一致。
- •FSA 已加強對境外加密平台的執法,Bitget 在 Bybit 先前退出後,也將逐步終止日本業務。

日本金融廳(FSA)已成立專責的 Cryptocurrency and Stablecoin Division,作為數位資產監管重組的一部分,設置三個專門辦公室,負責監督加密貨幣交易所、推動金融創新,並制定數位支付政策。此舉可說是自 2017 年日本在 Mt. Gox 崩潰後開始核發交易所牌照以來,對其加密監管體系最重要的組織升級之一。
該新部門於 8 月 7 日成立,先前 FSA 已於 8 月 5 日對外公告。此次重組源於立法修正,將 Bitcoin、Ethereum 及其他 103 種代幣依日本法律重新歸類為金融商品——這意味著數位資產將納入傳統上用於證券的監管體系。
FSA 成立三個專門加密辦公室
新部門取代了先前負責加密貨幣監管的辦公室架構。過去,Cryptocurrency Monitoring Office 與 Cryptocurrency and Blockchain Innovation Office 隸屬於 Comprehensive Policy Bureau。
重組後的部門現隸屬於 Asset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Supervision Bureau,並由三個單位組成:Cryptocurrency Monitoring Office、Innovation Promotion Office 與 Digital Payment Planning Office。
FSA 表示,此次重組旨在因應金融數位化帶來的新監管需求,並在金融科技持續發展之際強化監理能力。Cryptocurrency Monitoring Office 將負責監督加密貨幣交易所營運商,其餘兩個辦公室則聚焦於金融創新與數位支付政策制定。
這些變動與日本金融法規的全面改革一致,也發生在其他 G7 經濟體仍在建立或調整自身加密框架之際。
加密貨幣重新歸類為金融商品
日本已修正其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將加密資產重新歸類為金融商品。過去,數位資產主要受 Payment Services Act 規範,主要被視為結算工具而非投資產品。
修訂後的制度引入了加密資產的內線交易限制與額外揭露要求,也大幅提高未註冊加密業者的處罰。未註冊營運現可面臨最長 10 年徒刑,罰金上限則提高至 ¥10 million,先前上限為 ¥3 million。
這些立法變動也建立了可能在 Tokyo Stock Exchange 推出現貨加密貨幣 ETF 的制度框架。財務大臣 Satsuki Katayama 表示,她將推動 ETF 核准審查。日本現貨 ETF 的前景,承接了美國與香港的推出案例,並可能透過傳統券商帳戶擴大機構投資人對加密資產的接觸。
稅制與穩定幣規則也將調整
日本也在規劃加密貨幣稅制變動,預計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擬議制度將對加密收益課徵 20% 稅率,並允許虧損往後結轉。依現行規定,加密收益可能適用最高達 55% 的所得稅率。擬議稅率將使加密貨幣課稅與傳統證券收益稅率一致,這也是業界參與者長期以來希望見到的調整,目的在提升日本作為加密市場的競爭力。
在穩定幣方面,MUFG、Mizuho 與 Sumitomo Mitsui 正參與穩定幣實驗。依日本法律,只有持牌銀行、匯款業者與信託公司可發行與日圓掛鉤的穩定幣。日本於 2023 年合法化穩定幣發行,使其成為最早建立完整法律框架的主要經濟體之一。
FSA 也加強了對境外加密平台的執法行動。Bitget 宣布在受到 FSA 壓力後,將逐步終止其日本業務;此舉緊接在 Bybit 先前退出日本市場之後。這波執法行動顯示,日本希望所有服務日本用戶的平台都在其持牌監管範圍內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