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設立獨立的 FSA 加密貨幣部門,強化數位資產規則
重點速覽
- •金融廳將於 8 月 7 日在資產運用與保險監督局下啟動「加密貨幣與穩定幣部門」。
- •新部門將取代多個較小單位,集中負責加密監管、監測、創新政策與支付規劃。
- •日本修訂後的《金融工具與交易法》已將加密資產視為金融工具,並新增內線交易限制與揭露要求。
- •未註冊營運的處罰將提高,刑期上限升至 10 年,罰金提高至 1000 萬日圓。
- •日本也正在準備獨立的加密稅制,並檢討可能允許國內比特幣 ETF 的規則。

日本已在金融廳(FSA)內設立專責的加密貨幣與穩定幣監管部門。新架構將於 8 月 7 日生效,並把數位資產監管提升至部門層級。此舉為交易所監督、支付政策與金融創新提供更清晰的框架,因為數位資產正更深入地納入主流金融規則。
獨立部門集中加密監管
FSA 於 8 月 5 日正式宣布成立「加密貨幣與穩定幣部門」,此前已核准更廣泛的組織調整。自 8 月 7 日起,該部門將隸屬於資產運用與保險監督局。它將取代原本由多個課室層級單位分散處理的加密貨幣政策、監測與創新工作。
在此次調整前,綜合政策局透過其風險分析部門管理大部分加密貨幣相關業務。該架構下包含「加密貨幣與區塊鏈創新室」及「加密貨幣監測室」。新模式讓日本擁有單一部門,直接負責數位資產監管。
新部門下將設置三個專門辦公室,分工處理主要政策職責。「加密貨幣監測室」將監督交易所及其他已註冊服務提供者。另有兩個獨立辦公室將分別負責創新政策與數位支付規劃。
法制改革擴大市場規則
此次重組源於《金融工具與交易法》的重大修正。立法者已依修訂後的框架,將加密資產重新歸類為金融工具。結果是,日本將數位資產拉近至傳統證券市場所適用的規則。
修正後的法律為加密貨幣交易加入內線交易限制。同時也要求部分發行人發布年度揭露資料,並提升市場透明度。這些措施強化了行為標準,也擴大了這個快速成長產業的監管責任。
該法律同時提高了未完成適當註冊即營運的處罰。最高刑期將由 3 年提高至 10 年。金錢罰則在實施後也將由 300 萬日圓提高至 1000 萬日圓。
稅制、ETF 與執法塑造下一階段
日本也正在準備一套針對加密貨幣收益的獨立稅制。提案內容包括 20% 的實際稅率,以及 3 年期的虧損結轉扣除。現行規劃顯示,相關稅務規則可能於 2028 年生效。
監管機關也在準備可能支援國內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調整。FSA 正在檢視投資信託規則,之後才會完成所需的法律框架。這些步驟將使日本更接近受監管的數位資產投資產品。
在更廣泛的政策轉向下,對境外交易所的執法也已加強。Bitget 將自 11 月 1 日起限制日本帳戶,並於 12 月 31 日關閉剩餘部位。新設部門將使日本在支持受監管創新的同時,具備更強的能力來執行註冊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