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改革加密貨幣稅務自願揭露計畫 擬120天內結案
重點速覽
- •IRS目標在約120天內解決自願揭露案件,壓縮目前須先經刑事調查部門審查預審申請、完整提交件才被受理的流程。
- •數位資產相關稅務違規將與其他違規在同一自願揭露框架下處理,而非分開處理,為不合規持有人提供整理申報的明確途徑。
- •透過該機制主動出面的納稅人通常可避免刑事起訴,代價是完整揭露並繳納欠稅、利息及罰款,包括蓄意短繳適用的75%民事詐欺罰款。
- •擬議變更將是對自IRS於2018年9月終止境外計畫並整併為單一自願揭露作業以來大致未變的框架的一次重要更新。
- •120天目標及任何經修訂的罰款結構,須待IRS更新該作業已公布的程序與指引後才會實際生效。

根據COINOTAG於2026年10月23日發布的報導,美國國稅局(IRS)正準備大幅改革其自願揭露計畫,以降低罰款並縮短結案時程,數位資產相關違規也將納入同一框架。IRS刑事調查部門主管Jarod Koopman提出了這項方案。
根據擬議變更,該機構將目標在約120天內解決揭露案件。此次改革還將把數位資產相關違規納入同一框架處理,而非分開處理。若能達成,這一約四個月的時程將壓縮現有流程——目前案件通常須先經刑事調查部門審查預審申請,完整提交件才會被受理。
存在已久的合規管道
自願揭露作業是IRS針對蓄意未申報所得或未繳稅納稅人的主要機制。主動出面者通常可避免刑事起訴,但代價是必須完整揭露並繳納欠稅、利息及罰款,包括適用於蓄意短繳的75%民事詐欺罰款。案件通常以預審申請開始,由IRS刑事調查部門審查後,完整提交件才會被受理。
現行制度的架構可追溯至IRS於2009年至2018年間運作的境外自願揭露計畫,當時重點是未揭露的境外帳戶。這些計畫於2018年9月終止後,該機構將各項方案整併為單一的自願揭露作業。行為被認定為非蓄意的納稅人,則被引導至另外的簡化申報程序。
數位資產納入同一框架
IRS自2014年發布指引以來,即將虛擬貨幣視為財產,使涉及數位資產的銷售、交換與支付成為應稅事件。自2019納稅年度起,聯邦個人所得稅申報表上一直設有關於虛擬貨幣的是非題(其後擴大涵蓋數位資產),讓申報人每年都被提醒其申報義務。
Koopman所領導的刑事調查部門,已將數位資產執法列為日益重要的優先事項,追查涉及未申報收益及與加密貨幣相關的詐欺案件。將加密貨幣相關稅務違規納入標準揭露框架,將為不合規的持有人提供明確定義的途徑,使其能與其他納稅人按相同條件整理申報。
該提案推出之際,數位資產活動留下的書面紀錄也正不斷擴大。財政部與IRS於2024年敲定的規則,要求數位資產經紀商以新的1099-DA表申報客戶的銷售與交換,首批申報涵蓋2025年交易——這一第三方報層面,在2019年數位資產問題首次出現在稅務申報表上時並不存在。
若獲採納,這些變更將是對自2018年境外揭露計畫收尾以來大致維持不變的框架的一次重要更新。後續值得關注的是正式化進程:120天目標及任何經修訂的罰款結構,只有在IRS更新該作業已公布的程序與指引後,才會實際生效。
本文基於COINOTAG率先發布的報導:https://en.coinotag.com/irs-120-day-voluntary-disclosure-crypto-tax-penal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