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諾州加密貨幣稅草案細則:穩定幣納入、NFT 排除
重點速覽
- •伊利諾州0.2%數位資產交易稅將於2027年1月1日生效,附著於每一筆交易,而非處分資產時實現的收益。
- •草案細則將穩定幣視為應稅數位資產,同時將NFT排除於課稅範圍之外。
- •除非用戶支付被視為「有價對價」的費用(例如協議費),DeFi交易一般可獲豁免;僅支付給流動性提供者的網路費和兌換費不會觸發課稅。
- •根據草案,透過數位資產經紀商進行並涉及對價的跨鏈橋接,以及交易所收費的自託管錢包轉帳,可能構成應稅活動。
- •伊利諾州稅務部正徵集公眾意見至10月30日,且此州稅有別於將加密貨幣視為財產、於處分時課稅的聯邦框架。

伊利諾州稅務官員已公布草案細則,詳細說明該州已通過的0.2%數位資產交易稅將如何適用於穩定幣、去中心化金融(DeFi)平台及其他加密活動。
這份由伊利諾州稅務部(Illinois Department of Revenue)發布的草案細則,為該法提供實施細節,明確界定在2027年1月1日稅制生效時,哪些交易和數位資產將被納入課稅範圍。由於此稅附著於每一筆交易,而非處分資產時實現的收益,這些範圍定義將決定稅制生效後有多少日常加密活動會被課稅。
穩定幣納入範圍,NFT排除在外
根據該提案,穩定幣——即設計為與美元等參考資產維持穩定價值的加密貨幣——將被視為應稅數位資產。將其納入意味著以美元計價的代幣交易(通常作為交易和支付中的美元替代品)將落入此稅的課徵範圍。非同質化代幣(NFT)代表鏈上獨特項目而非可互換單位,則被排除在外。
DeFi豁免取決於「有價對價」
DeFi交易一般可獲豁免,除非用戶支付被視為「有價對價」的費用,例如為營運或維護平台而收取的協議費。僅支付給流動性提供者的網路費和兌換費則不會觸發課稅。這條以費用為準的分界線是草案中對DeFi用戶最關鍵的細節,因為它決定日常協議使用是保持免稅還是成為應稅事件。
草案細則也將加密貨幣跨鏈橋接——即代幣在區塊鏈之間的轉移——界定為應稅兌換活動,前提透過數位資產經紀商進行並涉及對價。從中心化交易所轉帳至自託管錢包(用戶直接持有資產而非透過中介機構),若交易所收取費用,也可能被課稅——也就是說,根據草案,在涉及費用的情況下,轉移自己的資產也可能產生稅務成本。
立法背景
儘管加密產業團體反對,伊利諾州仍於6月通過了《數位資產稅法》(Digital Asset Tax Act)。美國各州議會對數位資產課稅採取了不同的做法;這項按交易課徵的稅與聯邦框架不同——在聯邦框架下,美國國稅局(IRS)將加密貨幣視為財產課稅。這種結構性差異意味著伊利諾州的交易將在每筆交易發生時面臨州稅,與適用於資產處分時的聯邦處理方式分開。
公眾意見徵集期
伊利諾州稅務部週一表示,草案的公眾意見徵集將持續至10月30日。依照標準的州法規制定程序,機關通常會在定案前審閱利益相關者提交的意見。隨著10月30日截止日期臨近,草案中的範圍決定——穩定幣納入、NFT排除以及DeFi費用區分——是否會原封不動地保留在最終文本中,仍是待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