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社區銀行家就加密信託特許狀起訴OCC

社區銀行家就加密信託特許狀起訴OCC

作者: CryptoBriefing·

重點速覽

  • •ICBA於2026年10月2日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對OCC提起訴訟,針對2026年3月2日頒布、將全國性信託銀行特許狀擴展至非信託職責公司(包括從事數位資產託管者)的最終規則。
  • •ICBA主張該規則超出OCC在《國家銀行法》下的特許權限,認為該機構實際上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擴大了自身職權。
  • •訴狀聲稱特許狀獲得者可規避適用於傳統銀行的義務,例如《社區再投資法》要求和FDIC保險,且未投保實體可能利用這些特許狀規避州級消費者保護。
  • •ICBA至少自2025年起就反對加密企業的特許申請,包括Coinbase National Trust和Ripple,其執行長Rebeca Romero Rainey表示,全國性信託特許狀從未打算成為數位資產公司的側門。
  • •OCC在法庭上的回應、訴訟期間暫停該規則的請求,以及待審數位資產特許申請的命運,可能決定加密企業能否追求單一聯邦框架,而非各州規則的拼湊體系。
社區銀行家就加密信託特許狀起訴OCC

銀行業與加密產業之間長期的對峙已進入法庭。2026年10月2日,代表社區銀行的倡議組織——獨立社區銀行家協會(ICBA)——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對貨幣監理署(OCC)提起訴訟。訴訟針對的是一項允許從事非信託職責業務(包括數位資產活動)的公司取得全國性信託銀行特許狀的OCC規則。

OCC是財政部下屬機構,負責特許、監管和監督全國性銀行,其信託特許狀歷來與信託職責相關——即要求機構以客戶最佳利益行事的法律義務。

訴訟挑戰的內容

爭議的核心是OCC於2026年3月2日頒布的一項最終規則。該規則為業務性質並非嚴格信託職責的實體開闢了取得全國性信託銀行特許狀的途徑。

OCC的規則擴大了適用範圍,納入非信託職責的託管安排。在新框架下,僅為資產保管而持有資產、無需承擔更廣泛的信託角色,現在也符合同一特許傘下的資格。託管——即為客戶保管數位資產——是數位資產產業的基礎服務。

ICBA主張該規則超出了《國家銀行法》所允許的範圍。《國家銀行法》是規範全國性銀行並賦予OCC特許權限的聯邦法律。在該組織看來,OCC實際上在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改寫了自己的職責範圍。

訴狀還指控新特許狀讓企業得以規避適用於傳統銀行的義務。ICBA特別指出《社區再投資法》(CRA)——一部要求銀行協助滿足其服務社區信貸需求的聯邦法律——以及FDIC保險,後者在銀行倒閉時保障客戶存款。

訴狀的很大一部分聚焦於風險。ICBA反對讓從事其所稱高風險數位資產活動的公司,以低於傳統銀行機構的標準運營。該組織進一步主張,未投保的實體可能利用這些特許狀來規避州級消費者保護。

ICBA領導層發聲

ICBA總裁兼執行長Rebeca Romero Rainey表示,全國性信託特許狀從未打算成為數位資產公司的「側門」。她還主張,這些公司通常缺乏公眾與傳統銀行聯在一起的聯邦消費者保護。

一場早在提交訴狀前就開始的較量

這起訴訟並非憑空而來。至少自2025年起,ICBA就反對一系列來自加密企業的特許申請。名單中包括Coinbase National Trust和Ripple。該組織的訴狀針對的是這些及類似企業所追求的特許框架。

這對加密企業和OCC意味著什麼

最直接的利害關係落在那些將聯邦信託特許狀視為主流認可途徑的數位資產公司身上。全國性特許狀可以提供單一的聯邦框架,而非各州規則的拼湊體系。

社區銀行爭論的是消費者保護和法律權限問題,但加密託管機構獲得聯邦特許狀也意味著一個以不同規則運作的新型競爭者。傳統銀行承擔CRA和FDIC義務,而ICBA的訴訟實質上是在質疑,為何新進者應在沒有這些義務的情況下獲得同等地位。

OCC現在必須為其於2026年3月2日定案的規則辯護,證明其確實屬於法定權力範圍。

後續關注事項

未來的關鍵包括OCC在哥倫比亞特區法院的正式回應、案件審理期間是否有暫停該規則的請求,以及其他銀行團體或加密企業是否會加入任一方的陣營。數位資產企業待審的特許申請也值得關注,因為它們的命運現在可能取決於法官如何解讀《國家銀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