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Hyperliquid 政策中心籲請 SEC 擴大擬議加密規則中的保障範圍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籲請 SEC 擴大擬議加密規則中的保障範圍

作者: LiveBitcoin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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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於 10 月 19 日向 SEC 提交五項建議,適逢擬議《加密資產監管規則》框架 10 月 20 日公眾意見截止期限之前。
  • •HPC 支持提案的註冊豁免,符合條件的專案可在四年內籌資 500 萬美元,或在 12 個月內籌資最高 7,500 萬美元。
  • •該組織希望 SEC 納入其 3 月的解釋,即免費代幣空投通常不具金錢投資要件,並主張連接錢包、制裁審查等例行步驟不應視為支付對價。
  • •HPC 尋求替代的安全港認證用語,以避免暗示代幣先前與投資合約掛鉤,並提案為仍在進行關鍵管理工作的專案延長安全港保障。
  • •該組織另要求更明確的二級市場交易規則、區分自動回購與中心化營運方控制的購買,以及在安全港條件滿足後持續保留對抗特定州證券登記要求的聯邦保障。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籲請 SEC 擴大擬議加密規則中的保障範圍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HPC)已呼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修改其擬議的加密貨幣監管規則,所提交的建議涵蓋代幣空投、二級市場交易、開發者保障、回購以及州證券法要求。該組織支持擬議框架,但認為若干條款需要更明確的法律定性。其意見書於 SEC 接近 10 月 20 日公眾意見截止期限之際提交。

五項針對《加密資產監管規則》的建議

根據其 10 月 19 日的公告,HPC 就 SEC 擬議的《加密資產監管規則》框架提交了五項建議。該提案於 2026 年 8 月提出,將為特定加密貨幣發行建立註冊豁免。不過,這些豁免目前仍屬提案,並非已獲批准的監管條款。

依據該框架,符合條件的專案可透過新創豁免在四年內籌資 500 萬美元,另一項豁免則允許在 12 個月內籌資最高 7,500 萬美元。HPC 支持這些條款,同時要求為開發者和代幣持有人提供額外保障。

原始報導亦載有下列來自 X 的嵌入貼文:

Last Wed-Fri, Strive acquired 1,223 BTC at an average cost of $81,734 per bitcoin, bringing holdings to ₿36,818.
– SATS IPO proceeds settle this Tuesday
– Strive plans to maintain current 18-month dividend reserve
– Traditional warrants are expired
$ASST $SATA $SATS pic.twitter.com/FwzPfCJ5Tq

— Matt Cole (@ColeMacro) October 19, 2026

更明確的空投規則

其中一項建議涉及加密貨幣空投,特別是接收方無需支付對價的分配。空投是專案直接將代幣發放至用戶錢包的一種分配方式,在加密貨幣產業中十分普遍,因此其在證券法下的定性影響遠超任何單一發行案的具體情況。HPC 希望 SEC 將其 3 月對投的解釋納入最終規則,主張免費分配通常不具備與投資合約相關的金錢投資要件。

該組織進一步主張,例行行政程序不應自動被視為代幣的支付對價。此類活動包括連接加密貨幣錢包,以及在接收資產前完成制裁審查。不過,專門以提供服務換取代幣的行為,可能引發不同的法律問題。

二級市場代幣交易受到關注

二級市場交易是該組織意見書中提出的另一項關切。HPC 尋求針對透過擬議註冊豁免發行之代幣制定更明確的規則,其請求亦涵蓋參與後續交易的去中心化協議與中介機構。

儘管 SEC 的提案涉及特定轉售行為,關於促進二級市場活動的平台仍有諸多疑問。HPC 主張,受限的交易機會可能削弱擬議豁免的實際效益,其意見書並援引 SEC 有關二級市場流動性重要性的經濟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該組織並未要求對所有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給予無條件豁免。現行證券法要求仍可能適用於交易所、經紀商及其他中介機構。HPC 反而希望 SEC 釐清哪些活動仍受這些義務約束。

擬議修改開發者安全港

HPC 亦尋求修改擬議中的加密貨幣專案安全港。依據草案,符合條件的代幣在特定管理活動結束後,可不再與投資合約掛鉤,但開發者須先滿足特定條件方能取得此一待遇。

然而,HPC 主張此項認證程序可能帶來非預期的法律風險。聲稱其代幣從未與投資合約相關的專案,可能在完成所需聲明時遭遇困難。該組織希望採用替代性的認證用語,避免暗示曾存在證券關係。

另一項建議涉及仍在開發中專案的保障。HPC 認為,在開發者持續進行關鍵管理工作的期間,監管不確定性尤其顯著;其提案將把安全港保障擴展至超出 SEC 目前所述的條件範圍。

回購與州證券法規則

代幣回購是 HPC 意見書中的第四項建議。該組織希望監管機構區分自動回購與由中心化專案營運方控制的購買行為,並要求在認定負責加密貨幣相關管理決策的當事方時使用一致的用語。

根據 HPC 的說法,獨立驗證者和網絡參與者不應自動被歸類為單一控制集團,且僅憑經濟利益,不應據此認定參與者集體指揮專案活動。該組織希望 SEC 現有關於回購的職員指引能反映在最終規則中,此一做法與其空投建議相互呼應。

最後,HPC 希望針對特定州證券登記要求的聯邦保障,在安全港條件滿足後仍持續有效。其主張,移除這些保障可能為符合條件的專案帶來新的監管不確定性;不過,聯邦優先適用並不會排除所有影響加密貨幣業務的州法律。

規則制定進展

SEC 尚未採納 HPC 的建議,《加密資產監管規則》仍在審議中。公眾意見須於 10 月 20 日前依規則制定檔案 S7-2026-27 提交,於期限內提交的意見將納入機構在採取進一步行動前審閱的紀錄。對於追蹤此提案的讀者而言,後續的意見函及機構的任何回應都將列於同一規則制定檔案下。任何最終規定均取決於該機構的審查及後續監管決定。

來源:Live Bitcoin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