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加密貨幣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呼籲 SEC 採納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並提出五項修正建議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呼籲 SEC 採納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並提出五項修正建議

作者: Blockonomi·

重點速覽

  • •HPC 提交正式意見信,支持 SEC 擬議的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 •該提案包含發行豁免、安全港,以及免除逐州註冊要求。
  • •HPC 要求就空投、二級交易、安全港適用資格、回購與聯邦優先適用制定更明確的規則。
  • •擬議的豁免將涵蓋四年內最高 500 萬美元以及 12 個月內最高 7,500 萬美元的發行。
  • •SEC 將決定按原案採納該框架還是在定案前進行修改。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呼籲 SEC 採納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並提出五項修正建議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HPC)已正式支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為數位資產建立專門監管框架的提案,提交意見信敦促該機構採納這項名為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的規則,並建議在定案前進行五項修正。

SEC 於八月發布了該提案。它將透過發行豁免、新的安全港,以及免除逐州註冊要求,為代幣發行方提供一條聯邦層面的市場准入路徑。HPC 的意見信也涉及該框架應如何處理空投、二級交易與回購。

像 HPC 這類意見信是 SEC 規則制定過程中的常規環節:該機構會審閱收到的意見,再決定是按原案採納提案還是作出修改。HPC 的提交正是針對這一階段。

SEC 在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下提出了什麼

SEC 在 2026 年投入大量精力釐清聯邦證券法如何適用於代幣。今年三月,SEC 發布了一項解釋,涵蓋包括空投在內的多種代幣分配形式。

在該指引之前,相關分析一直受 1946 年最高法院一宗涉及佛羅里達柑橘園案件的判決支配——即 SEC v. W.J. Howey Co.,該判決確立了判斷一項交易是否構成投資合約的標準。由於證券法適用範圍存在不確定性,許多專案選在海外推出或排除美國用戶。

SEC 於八月提出該規則。新創豁免將允許四年內最高 500 萬美元的發行,而募資豁免則允許任何 12 個月期間內最高 7,500 萬美元的發行。依這些豁免出售的代幣也將免於州註冊。

該提案另外設立了一個安全港,旨在確認代幣何時不再與投資合約掛鉤,特定轉售將獲得相同的州層級豁免。

HPC 在 X 上宣布其提交行動,並說明其提交的目的:

Today, HPC filed a comment letter supporting the @SECGov's proposed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and recommending five refinements before the Commission adopts it. For years, builders could not tell when the securities laws applied to their tokens, and many launched abroad or…

— 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 (@HyperliquidPC) October 19, 2026

在該貼文中,該組織寫道,開發者「無法判斷證券法何時適用於他們的代幣」,並表示該提案「為他們提供了聯邦路徑」。HPC 還表示,許多開發者因這種不確定性而選擇在海外推出或拒絕美國用戶。

HPC 要求的五項修正

1. 空投。 HPC 要求 SEC 將三月的分析寫入規則條文,並以最高法院要求的「有形且可界定的對價」為依據。該組織也表示,錢包連接與制裁篩查不應被視為付款。

2. 二級交易。 該提案未說明鏈上協議可如何促進轉售。HPC 引用 SEC 自身的經濟分析,其中指出在缺乏流動性二級市場的情況下,規則的效益「可能相當有限」,並要求該機構在採納時提供明確性。

3. 安全港。 專案將須證明其關鍵管理努力已經完成。HPC 認為,部分申請人將因此變相承認過去存在投資合約,因此要求允許申報「不存在此類合約」的證明,並在開發持續進行期間仍可使用安全港。

4. 回購。 HPC 要求將工作人員關於回購的指引納入最終規則,並採用單一的「中央方」定義。

5. 聯邦優先適用。 該組織要求,專案符合安全港條件後,聯邦優先適應繼續有效。否則,其警告,代幣將面臨 50 多個司法管轄區的註冊制度。

HPC 表示,將在規則定案過程中持續與 SEC 工作人員溝通。其五項請求的結果現在取決於委員會,而這些請求是否納入最終條文,將形塑美國代幣發行方最終所依循的框架。

本文最先發表於 Blockono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