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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過加密資產稅務申報法 2027年開始實施

作者: Cryptofrontnews·

重點速覽

  • •香港立法會於11月4日通過加密資產稅務申報法,落實OECD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
  • •受規範的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須於2027年開始收集指定交易資料,並自2028年起以互惠方式進行加密稅務資訊自動交換。
  • •該法亦修訂香港的共同申報標準,修訂後規則於2028年生效,修訂制度下的交換於2029年開始。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該法支持國際稅務透明,並加強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及金融機構的信心。
  • •稅務局將發出指引並已成立專責團隊,協助企業符合新的申報要求。
香港通過加密資產稅務申報法 2027年開始實施

香港立法會於11月4日通過一項新的加密資產稅務申報法,落實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並要求相關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自2027年開始收集交易資料。與夥伴司法管轄區的加密稅務資訊自動交換預定於2028年啟動。

有關措施詳見香港政府的官方公告。該法亦修訂香港的共同申報標準(CRS),修訂後規則將於2028年生效,修訂制度下的資訊交換則於2029年開始。

加密服務提供者面臨新申報義務

該法落實了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制定的兩項標準。第一項是CARF,OECD於2023年在數位資產市場擴張之際發布該框架。該框架規定就加密資產交易的稅務資訊進行自動交換。

根據CARF,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須自2027年起收集框架所指定的資訊。香港稅務局將自2028年起運用該等資料與夥伴司法管轄區進行年度交換。交換將以互惠方式進行,並須符合資料保密與安全要求。實際而言,香港受規範的提供者所收集的交易資料,將透過年度自動交換而非應要求方式傳送至夥伴司法管轄區的稅務機關,同類資訊亦將在相同互惠安排下回流至香港。

修訂後CRS規則於2028年生效

該法亦更新香港的共同申報標準,該標準規範金融帳戶資訊的年度交換。修訂後的CRS將於2028年生效,將涵蓋範圍擴展至數位金融產品,並加強申報及盡職審查要求。不過,修訂標準下的交換要到2029年才開始,屆時稅務局將自動與合適的夥伴司法管轄區分享金融帳戶資訊。此一時間安排意味著,擴大後的盡職審查及申報義務將在修訂標準下的首次交換發生前,已生效整整一年。

香港自2018年起已依現行CRS與夥伴司法管轄區每年交換金融帳戶資訊。政府表示,該制度有助稅務機關偵測及打擊逃稅。新法將此既有的自動交換模式延伸至加密資產領域。

許正宇說明實施支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該法支持國際稅務透明,並提及打擊跨境逃稅的努力。他表示,與國際標準接軌有助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的地位,並補充相關修訂將加強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及金融機構的信心。在香港營運或投資的數位資產使用者亦納入新制度的規範範圍。

為協助企業作好準備,稅務局將發出指引並已成立專責團隊,提供技術支援並回應業界對新申報要求的提問。由於法例已定明2027年為資料收集的起始日期,即將發布的指引將是了解提供者如何履行新義務細節的關鍵文件。